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体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特别监管的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房屋主体建设,不得随意取出和使用。资金监管,也可以称为第三方监管,主要是用于房地产的买卖交易项目。"拓展资料:1.地产开发商,简称地产商、开发商,又称地产开发公司、地产公司等。它不是地产代理公司之类的中介人,而是房地产或土地公契持有人,继政府后的土地第二拥有人。地产开发商不是小本经营的中小企。他们必须有大量的资本投入,例如用于竞投拍卖的土地,之后向政府当局报上计划书,申请建筑工程,获批后把建造工程外包给建筑公司,不论该地产开发商旗下是否有承建公司,品质控制、平顶、申请入伙纸、公关、市场推广、住宅、商场、写字楼和待价而沽等等,都是大型投资活动。2.银行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绝大多数银行都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它允许银行在向中央银行交存一定比例准备金后,将剩余部分资金用于发放贷款等业务。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自然派生出新的存款,使得其具备货币创造的能力。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一国乃至全球金融稳定产生巨大影响,通常都被置于各国金融管理当局的严格监管之下。在满足不同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各具差异的监管规则之余,银行还普遍遵循基于巴塞尔协定的最低资本要求。
[create_time]2021-12-27 17:16:55[/create_time]2022-01-11 17:16:5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蛋蛋的存钱小日记[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4f8ea41a6dfd2b838fd84f0ff97331a67277.jpeg[avatar]财务[slogan]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应该是快乐的[intro]1266[view_count]
房屋预售资金由哪个部门监管
法律分析: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按揭付款)。)业内人士认为,预售资金监管成为焦点,显示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监管力度越来越严厉。 此监管措施旨在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造成烂尾楼。 而一旦预售款不得他用,一些开发商可能会因为资金链紧张而快速推盘或促销,尽快回笼资金。 这对购房者而言,自然是利好消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create_time]2022-05-13 17:30:24[/create_time]2022-05-28 17:30:2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胡杨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48f2acd58d53fc8a49356053c3d1efb1.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2268[view_count]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有哪些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有一、监管银行与监管系统(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实行网上监管,具体监管工作委托下属的房屋产权交易监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应当按照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建立银行端监管系统,按需设计开发交存预售资金的专用POS机。(二)银行机构应当与监管部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二、监管账户的开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按单个预售。许可申请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即1个监管项目(1本预售许可证),应当签订1份监管协议,原则上开立1个监管账户,最多不超过3个监管账户。(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支出。(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选择与项目贷款相同的银行机构作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监管账户时,需向监管银行提供开立账户的相关资料以及监管机构下发的《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通知》。监管账户开立后,监管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钦州中心支行报备。(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的监管账户名称,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尚未具有多级账户管理的银行机构,监管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应缩减在5个汉字以内)+加括号的相关楼栋号”三个部分组成,并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相对应,其中企业名称须与该企业基本账户名称一致。监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房地产企业名称一致。2.具有多级子账户管理的银行机构,监管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下设的多级子账户按单个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项目名称、相关楼栋号进行分级管理,监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一致。三、监管账户的变更与撤销(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特殊原因申请变更监管账户的,按照《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二)监管项目解除预售资金监管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监管机构出具的《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到监管银行办理销户手续;监管银行应及时将监管账户的销户信息反馈至监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办理监管账户销户的,监管银行应停止办理该账户的支付结算业务。
[create_time]2022-01-28 00:29:16[/create_time]2022-02-12 00:29:1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简单说金融[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d9731b99d56eac8d85144cdabd14bcf9.jpeg[avatar]财务,石家庄云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slogan]日常在线分享金融知识[intro]1605[view_count]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拨付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交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淮南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淮南监管分局负责对监管银行的预售资金监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贷款银行(含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拨付和监督管理。第五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综合查验合格。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应当就监管项目的基本情况、监管内容、监管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与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监管专用账户时,监管部门应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共享方式查验有关资料:(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专用账户;(三)规划总平图;(四)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第八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变更监管账户的,应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create_time]2022-06-16 12:41:28[/create_time]2022-07-01 10:29:39[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张青峰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2da3097296ad011ba2da1dec464d5dc5.jpeg[avatar]律师[slogan]专业知产律师,专业赋能企业[intro]1639[view_count]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经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其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出、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企业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法律依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的原则。预售资金实行专款专户存储,优先用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所需的建设施工进度款、设备材料款、缴纳法定税费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第五条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建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指引平台,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示范文本。各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资金交存、支出、使用等活动的监督管理,按工程建设进度核拨预售资金,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执法监察。
[create_time]2022-03-30 11:50:38[/create_time]2022-04-14 11:50:3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上海法和[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f6b1198a2d7782392793ebdfcdf9674f.jpeg[avatar]百度认证:上海法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675[view_count]
资金监管和预售证的关系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预售资金一般被地产开发企业当成资金池来运作,但目前已被各地差异化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割裂成一个个小资金池,受到严格监管和约束,导致地产开发企业的货币资金被严重高估。自2021年下半年地产行业持续陷入危机以来,因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而引起的烂尾楼及维权事件便频频出现,使得预售资金监管开始引起重视。例如,2021年初西安苏宁云著项目监管银行广发银行划扣项目预售资金用以抵偿苏宁置业开发贷款,导致账面余额不能足额支付剩余工程建设、项目停工,其背后的原因之一便是购房款并未依规全部存入项目在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的资金监管账户。实际上,2021年以来,为确保辖内项目“不停工、不烂尾”以及地方政府需要承担属地责任、防止辖内项目资金被地产开发企业抽调,漳州、厦门、苏州、无锡、珠海、北京、石家庄、重庆、济南、天津、青岛、西安、成都、南通等多个地区便印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旨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弱化预售资金的融资功一、何为商品房预售制度?起到的是融资功能(一)商品房销售包括现售与预售两种,前者是指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制度1956年起源于香港(又被称为“预售楼花”),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均有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虽然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式建立始于1994年先后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7月)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1月),但早在1983-1986年期间深圳(即1983年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与上海(即1986年发布的《关于商品房预售工作的几点通知》)等地便率先开展了商品房预售试点。(二)1994年11月15日,原建设部发布《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分别于2001年与2004年进行过修订),明确商品房预售是指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三)结合各类政策文件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基本条件是要取得四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对于需要达到的工程进度,各地区又有一些差异,基本要求完成主体结构的1/4至2/3之间,也有一些城市要求达到“正负零”。【摘要】
资金监管和预售证的关系【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预售资金一般被地产开发企业当成资金池来运作,但目前已被各地差异化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割裂成一个个小资金池,受到严格监管和约束,导致地产开发企业的货币资金被严重高估。自2021年下半年地产行业持续陷入危机以来,因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而引起的烂尾楼及维权事件便频频出现,使得预售资金监管开始引起重视。例如,2021年初西安苏宁云著项目监管银行广发银行划扣项目预售资金用以抵偿苏宁置业开发贷款,导致账面余额不能足额支付剩余工程建设、项目停工,其背后的原因之一便是购房款并未依规全部存入项目在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的资金监管账户。实际上,2021年以来,为确保辖内项目“不停工、不烂尾”以及地方政府需要承担属地责任、防止辖内项目资金被地产开发企业抽调,漳州、厦门、苏州、无锡、珠海、北京、石家庄、重庆、济南、天津、青岛、西安、成都、南通等多个地区便印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旨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弱化预售资金的融资功一、何为商品房预售制度?起到的是融资功能(一)商品房销售包括现售与预售两种,前者是指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制度1956年起源于香港(又被称为“预售楼花”),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均有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虽然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式建立始于1994年先后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7月)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1月),但早在1983-1986年期间深圳(即1983年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与上海(即1986年发布的《关于商品房预售工作的几点通知》)等地便率先开展了商品房预售试点。(二)1994年11月15日,原建设部发布《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分别于2001年与2004年进行过修订),明确商品房预售是指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三)结合各类政策文件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基本条件是要取得四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对于需要达到的工程进度,各地区又有一些差异,基本要求完成主体结构的1/4至2/3之间,也有一些城市要求达到“正负零”。【回答】
[create_time]2022-07-20 21:34:53[/create_time]2022-08-04 21:30:5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解答YY呀[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9bd320e.ANqx15nYu-Yo63txjH92nw.jpg?time=207&tieba_portrait_time=207[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8[view_count]
预售监管资金是什么意思
预售监管资金其实是指由当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一起对商品房的预售资金实行监管,这个其实是属于第三方的监管。房地产企业需要把预售的资金存到银行的专用账户当中进行监管,这个资金一般只可以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可以随意的使用以及支取。之所以要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其实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原有项目的开工建设,也是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质量,为了能够如期的交付房子给购房者。开发商要进行房子的预售,通常需要满足下列的条件:1、开发商必须要交付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开发商要拿到土地使用权证书。开发商必须要持有规划许可证才能够进行预售。2、开发商需要按照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进行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达到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相应比例才行。3、必须要确定具体的施工进度以及最后的竣工交付日期,最重要的一点是,开发商必须要拿到当地相关部门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预售还能退房吗?房屋预售是可以退房的,但如果是买家主动退房的话,那确实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1、如果说开发商有延迟交房的情况出现,那么通常买家是可以主动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让开发商赔付自己相应的损失。2、如果开发商缺少相关的证件或者是批文的话,最终就会导致签订的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买家也可以主动退房,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3、如果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者的同意,就私自变更设计的话,同样也是可以退房的。
[create_time]2023-04-19 15:32:05[/create_time]2023-05-04 15:32:0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日隆家居商场[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4b17d7c08d5bd003b2bd5463926de754.jpeg[avatar]百度认证:海南日隆装饰工程官方账号[slogan]日隆装饰是海南一站式全屋定制装修装饰公司,为海口、三亚等全海南人民提供专业的家居装饰服务。[intro]2[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