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分析:没有赡养义务。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可以不履行赡养的义务。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为何遗弃病重女儿?
在医院的病床上,一个年仅4岁就被病痛折磨得站不起来的小女孩,从不因为痛楚而哭喊,她只是乖巧地躺在病床上。可是,坚强的背后,在她幼小的身体里,却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
小女孩皱着眉头,一次又一次询问爸爸什么时候来!更让小女孩绝望的是,父母无力再承担她的治疗费用,觉得救治无望,狠心地将她遗弃在医院里。
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叫李雪思,她被父母遗弃在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的门诊部了,当时是医院的保安第一个发现了被遗弃的小雪思。
当时保安发现一个小女孩安静地躺在椅子上,身边也没有大人照看着,保安很快就明白过来,他上前查看情况,只见小女孩身边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关于小雪思的情况,大概是说小雪思得了重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而且家里还有一个儿子要养育,已经无力再为小雪思治疗。显然,小女孩的父母已经放弃了她,任她在医院自生自灭了。
保安也不敢擅作主张,他赶紧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调取了医院的监控录像。根据孩子父母的行为特征,他们判断是孩子的父母故意把她遗弃在医院里。
经过详细调查之后,确认李雪思是被父母遗弃的。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里有专门收治弃儿的病房,在这里,经常都能遇到孩子被丢弃的事情。无论是身患疾病的孩子,还是身体健康的孩子,只要他们被父母遗弃了,很多都会被送进了弃儿病房。像李雪思这种情况的孩子,医生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小雪思非常可怜,她被遗弃在医院的时候,情况就很不乐观了,她身体里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了,甚至已经转移到脊髓里了,癌症带来的痛苦就连大人都难以承受,更何况是一个年仅4岁的小女孩。
医生难过地说道:“这个会痛的,癌痛很痛的,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痛”。小雪思越是听话,医生就越是感到越是心疼。一个本该在父母怀里撒娇吃糖的年纪,却在自己最需要亲人关怀和照顾的时候被无情抛弃!只能自己独自面对病魔带来的疼痛!
夜深人静的时候,小雪子才敢哭出声音。她很疼,但是小雪思强忍病痛,在白天一般都不敢哭闹。小雪思说,只要她乖乖地,听爸爸的话,爸爸就会接她回家。医生哽咽地说道:“人生的最后阶段,能在父母的关爱下,那是最好的”。
医院自2005年起,陆陆续续收治了500多名弃婴。这些孩子的情况,医生们都有自己详细的记录。像李雪思的情况特殊,不仅被父母遗弃,还身患重病,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小雪思由医院里的护工轮流照顾。
由于小雪思乖巧懂事,非常听话,护工都很喜欢照顾她。特别是护工王娅,她在这个医院工作多年,见过无数被遗弃的孩子。可是看到小雪思实在是太可怜了,她无法做到选择麻木地无视。一有时间,王娅就会过来陪陪小雪思,给她讲讲故事,来缓解小雪思的伤痛。
医院儿科主任反映说,医院每年都会收治一批身患重病或者身患残疾的孩子,收治最多的一年,总共收治了108个孩子。让人欣慰的是,后来政策越来越好了,很多重病都可以报销,治疗费用降低了,弃婴的数量一下子少了很多,现在每年可能只有十几个。
这些孩子当中,幸运的,病能治好的,大多都会被送到福利院。当然了,也会有极少数的亲生父母会良心发现,回来找自己的孩子,但这种父母还是太少了!可能还不到1%!
弃儿医院有一个小朋友,他叫明明,已经10岁了,他是自己爸爸托朋友送到上海的。他跟小雪思一样,同样被父母遗弃,他的妈妈带着妹妹走了,爸爸因为欠下一身赌债而选择自杀。稍微幸运一点的是,明明只是双腿有点残疾,没有患上致命的疾病。
明明喜欢沉默,不爱说话。独自一人的时候,他总喜欢拿出行李箱里的字典和复读机,他非常想念上学的时光,对知识有无限的渴望。可是,现在没有人供他上学了,行李箱里放着的就是他最珍贵的东西,里面还有爸妈的结婚证,妹妹可爱的照片,明明如数家珍般的抚摸着这些物品。年纪小小的他,不知道孤独为何物,却早早地品尝着孤独的滋味!
明明乖巧懂事,护工老吴非常照顾明明。老吴不明白,这么懂事的一个孩子,作为父母的怎么忍心丢弃。老吴说,这样的事情他看得多了,都是为人父母的没有责任心。既然把小孩生下来了,就要负责,把他养育成人,不能因为一些挫折,就把这个责任交给社会,这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
在没人的时候,明明会非常想念家人,他时常站在窗边,眼光注视着远方,似乎在期待着爸爸可以早点来接他回家。但他不知道,爸爸已经选择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也永久地离开了他。
想念父母的何止明明一个,和小雪思同一个病房的男孩,正忙着换衣服出院。很幸运,父母要来了接他回家,王娅为了顾及小雪思的心情,就骗她说哥哥是去亲戚家,不是爸爸妈妈过来接。
看到身边的小男孩要被接走,小雪思也不说话。她小手紧紧的攥着病床边的栏杆,其实她心里都懂。
没过多久,医院里来了几个自称是明明亲戚的人,明明说自己没有亲人了,死活不认。这样的情况医院也不敢轻易放人,大家只能到派出所调解。
沟通过后,事实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明明的爸爸沉迷于DB,把老婆也气走了,没有钱养家,明明就成了他的累赘。于是,他就偷偷把明明送到上海,事先也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亲戚。
事后,这件事还是被亲戚知道了,特别是老人家,非常想念自己的孙子。没有办法,明明的叔叔带着其他亲戚就沿着线索跑到上海找人,最后在警方的协助下,成功找到了明明所在的医院。奇怪的是,明明死活不承认自己是他的叔叔。没有办法,叔叔只好把户口证明拿出来,这时明明才不好意思地笑了。
原来,这是明明爸爸教他的,让他不要说家里还有其他亲戚。明明非常信任爸爸,但他却不知道,是爸爸狠心抛弃了他。明明最终跟着叔叔回老家了,几位叔叔坦言,会照顾明明长大成人,不会让他再流落他乡。
相比之下,小雪思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她非但没有等来父母,还让病痛折磨得不成样子。她经常在半夜被痛醒。护工王娅除了帮助她缓解痛苦,还一般安慰她,说她的父母很快就会来接她回家了,让她坚强点,好好配合医生的治疗。听到父母要来接自己,小雪思马上就不哭了,她眼巴巴地看着护工王娅,问爸爸什么时候来带她回家。
在弃儿病房外面,仅一墙之隔的就是儿科门诊,孩子们躺在父母的怀里,在父母关切的目光下打针治病。这一堵墙,隔出了天壤之别,墙外的孩子有父母的悉心呵护,满满的幸福;而墙另一边的小雪思,却失去了父母的爱护和关怀。
在身体稍稍没那么疼的时候,小雪思也喜欢和王娅阿姨说起她自己在家时的一些趣事,特别是她的弟弟。她总说弟弟调皮捣蛋不听话,爱哭闹。她时常会安慰弟弟不要哭呢,有姐姐在!可是,现在病魔缠身的她,在哭泣中却得不到亲人的安抚。她想,可能爸爸还在照顾爱哭的弟弟,没有时间来带她回来!
小雪思的病情不断恶化,必须将她转移到条件更好的医院治疗,不然,她肯定是活不了了。难以想象,小雪思身体里的骨头竟然都是空的,已经处于骨折的状态,所以经常都被病痛折磨得睡不着。医生坦言,为了保命,小雪思很可能还要接受截肢的痛苦。
小雪思一直都想跟别的小朋友一样,有蛋糕吃。在转院的前一晚,护工王娅给小雪思买来了她心心念念的蛋糕。小雪思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精致的蛋糕,她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灿烂笑容。
说到底她才4岁,这应该是孩子们尽情玩耍的年纪,小雪思细细品味着美味的蛋糕,忽然,她停下了口,这时她想起自己的弟弟,她请求王娅阿姨,把剩下的一块蛋糕包起来,留给自己的弟弟,弟弟应该会很开心的。
护工王娅的心猛然一酸,她很难理解,如此乖巧懂事的女孩,为什么就会被狠心抛弃呢!又到底是怎样的父母,会有这么狠毒的心!
之后小雪思被送到其他医院做进一步的治疗,小女孩以为自己又要被抛弃,流着眼泪问身边的护士阿姨:“我们要去哪里啊”,护士告诉小雪思,要送她到更大的医院治病,叫她不要害怕。
来到新的环境,小雪思非常不适应,一到病房她就开始哭闹,吵着要见王娅阿姨。最后,还是护士长过来安抚小雪思,才让她暂时稳定住了情绪。
在之后的一个星期里,小雪思被安排做了各项检查,医生说,小雪思之前应该是做了一次手术,但遗憾的是,手术的效果并不理想,肿瘤发生了转移,并且胸腔内有积液,甚至是骨髓里面都有肿瘤。
主治医生一个劲的摇头叹气,他为小雪思感到无比的惋惜!医生说肾母细胞瘤是可以治愈的,只要的最好的时机,花费不到10万块钱,多一些耐心,孩子从病魔魔掌中逃离的可能性就很大!遗憾的是,很多家长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因为无知,葬送了孩子的一生!
小雪思就是个惨痛的例子,她身体里的肿瘤已经开始转移了,而且送来的太晚,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她已经大小便失禁,以后治疗可能要截肢。
医生心里很明白,要把小雪思从死神手中抢回来的希望已经很渺茫了,但即便如此,医生们也不愿意放弃这个坚强懂事的小女孩。
就在小雪思即将接受治疗的时候,同样身患癌症的弃婴笑笑,来到小雪思的病床前,把自己心爱的娃娃送给了小雪思,给她加油鼓劲。笑笑是一个害羞腼腆的小女孩,由于化疗,她的头发掉光了,但她很坚强,用自己的行动鼓励着跟自己同样命运的小雪思。身边的医护人员无不被这两个坚强的小女孩感动!
遗憾的是,小雪思的身体状况并没有好转,反而是越来越虚弱。很快小雪思就被转移到重症病房,医生和护士一刻都不敢松懈,时刻关注小雪思的身体状况。
小雪思呼吸急促,医生不敢加大化疗,此前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小雪思的身体早已千疮百孔。但是不化疗小孩子身体就受不了,医生左右为难,只敢一点点的加大剂量,刚实习的护士看孩子难受成这样,总会偷偷的抹眼泪。
这个小女孩,经历了大人都无法承受和想象的痛苦。这时的小雪思,已经很少再呼喊爸爸,或许是她心里早已明白,呼喊是徒劳的,是无用的!从最开始的眼中充满着期盼,最后都化作虚无!
最终,肺部已严重感染的小雪思,在来到新医院的十几天后,带着痛苦和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匆匆结束了自己仅仅4年的短暂人生!
小雪思的离去,是一种悲痛也是一种解脱。在临终前几天,小雪思心心念念想吃雪饼,那是她在家中最喜欢吃的零食,也是她经常会让给弟弟吃的零食。这个如同天使般的女孩,在人生最后的时间里,她最想念的还是自己的亲人。可是她人生最后的一段旅程,她却走得孤零零的。
看完李雪思的遭遇,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无味杂陈,无比心酸!尤其是为人父母的,孩子那么可怜谁都心疼,但是我们没办法理直气壮的去辱骂小雪思的父母,夫妻俩可能已经花了全部积蓄,他们想着医院或许是孩子活下去最后的一丝希望。
当然这种行为是极其错误的示范,我们不提倡也不赞同!既然选择生下孩子,就得对他们负责到底,就像医生说的那样,孩子在遭受苦难的时候,最希望的就是父母能陪在身边。
小雪思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期待着爸爸妈妈能回来带她回家。既然父母把孩子带到这人世,至少在离开的时候,也要守在身边送他们最后一程。
被遗弃的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子女被父母遗弃,赡养义务还存在。父母抚养子女以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都是法定的,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而产生,没有条件,而且必须履行。但是若被遗弃的子女被合法收养,则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消除。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一、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具备哪些条件1、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对未出世的胎儿有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2、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非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应按先后顺序分别继承,顺序在后的继承人须在前一顺序无人继承时,方可继承。3、继承人须为未丧失继承权者。虽然继承人有继承能力,又位居继承顺序,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就可以享有继承权,如果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继承人则丧失其继承人的地位。二、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1、应先书写民事起诉状,诉状中应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地址、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还应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具体写明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情况。2、准备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等。3、带着民事起诉状及上述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几个儿女不在一个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4、待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后,依法做出民事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脑瘫女婴被父母遗弃,养母却坚持抚养12年,是什么让她如此坚持?
脑瘫女婴被父母遗弃,养母却坚持抚养12年,是因为她的善良责任感才让她如此坚持。养母真的是很伟大,她将弃婴捡回家之后,一养就是12年,在这12年中她承受了很多痛苦,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她都努力克服。这位养母是在路边无意中看到有一个弃婴,当时有很多人围观,却没有人愿意收养这位宝宝。当时养母害怕孩子在路边会冻着,于是就将这个弃婴抱回了家。她将孩子抱回家一个月的时间,却没有人过来认领,由于一直和孩子朝夕相处,对孩子产生了感情,想到自己家中有一个儿子,害怕儿子不同意,于是询问儿子。儿子也愿意这个妹妹来到自己的家庭,于是养母就将孩子收养,给她取名雅雪,希望她冰雪聪明。她一直对这个孩子悉心照料,但是在孩子一岁的时候,她发现孩子出现异常,正常的孩子在这个年龄段已经会做会爬,但是自己的孩子却不会翻身,也不会在床上坐着。她感觉到不对劲儿,于是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检查,检查结果出来,看到孩子患的是重症脑瘫。当时她就带着孩子住院治疗,虽然家庭贫困,但是不忍心看着孩子痛苦。她和丈夫彻夜难眠,不知道这条路应该怎样走下去。为了给孩子治病,他们倾家荡产,丈夫在夜晚上班的时候,不幸从楼上掉下来,导致身上多根肋骨骨折,丈夫一直都无法干重活。为了养家,为了给养女治病,她骑着三轮车在外面售卖水果,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是她觉得也有盼头。哥哥看到家中贫困,上了初中之后就辍学,外出打工每月也会寄一些钱给母亲,补贴家用。这位养母很善良,她是一位好人,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女孩不幸患上脑瘫,从小被父母遗弃,被养母抚养长大,是什么养母大爱无私
她是一位非常普通的养母,也是一位非常善良的养母,她精心照顾患有脑瘫的女孩二十多年,将其视为自己的孩子,并且贴心的江十月一号定为女孩的生日,寓意她就是祖国的女儿,并没有被世界所抛弃,这份淳朴的母爱让人觉得非常动容,她曾经是照顾女孩的保姆,女孩遭到亲生父母的抛弃后,养母义无反顾承担了照顾女孩的责任,一家人都将孩子视为自己的亲人,这是一份非常质朴的善意,也是一份让人感动的母爱。虽然世界有很多黑暗,但是总会有阳光照进我们的生活,女孩不幸患有脑瘫,虽然遭到亲生父母的抛弃,但是却遇到了善良的养母,养母这些年对其不离不弃,一家人都将女孩视为自己的亲人,还贴心为其一起庆祝生日,看到这一幕很多人都已经破防,养母的大爱无私感动着我们所有人,在谴责其亲生父母的同时,我们对养母一家的这份善良和大爱感到非常敬佩,或许换做我们也无法做到如此细致和贴心。大家很想知道这是怎样的一份大爱无私,对于养母来说,这就是出于一种本能和责任,她原本就是女孩的保姆,无法看着女儿沦落街头,也无法狠心将其抛弃,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做人做事都讲究良心和原则,他们的家庭条件虽然不够富裕,但是他们拥有一份善良。她是一位非常普通的养母,与很多人一样都要为生活打拼,她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也有自己的生活,但是她并没有抛弃这位孩子,虽然是一位普通人,但是她有着很多人都做不到的大爱,在这里必须要为这位养母的行为点赞,因为她让我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大爱。
被遗弃的孩子找到亲生父母后怎么相处
您好!当孩子知道自己是被遗弃的时候心里肯定会有阴影的,但是血缘关系这种东西还是存在的,所以要理解父母当初遗弃自己的原因,既然已经回归了家庭就要努力改变自己以前的一些消极的想法!只能靠长时间的相处和磨合,才能渐渐地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感。这种长时间分别后的重逢,彼此之间都会存在一种陌生感,不论是苦苦找寻孩子多年的亲生父母,还是早已习惯在买方家庭中生活的孩子,都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感情!只能通过平时多相处,多聊天,积攒一些感情,才能缓解这种情绪。因为爱,是通过日常的关心和接触,才慢慢形成的。所以,亲生父母要做的,就是多和孩子接触,培养感情,共同体验家庭的温暖,让孩子对自己产生感情,最后才能一家团聚。让时间来治愈一切,让家庭的氛围慢慢温暖自己的心!希望我的回答您能够满意,也祝愿每一个人都能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摘要】
被遗弃的孩子找到亲生父母后怎么相处【提问】
您好!当孩子知道自己是被遗弃的时候心里肯定会有阴影的,但是血缘关系这种东西还是存在的,所以要理解父母当初遗弃自己的原因,既然已经回归了家庭就要努力改变自己以前的一些消极的想法!只能靠长时间的相处和磨合,才能渐渐地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感。这种长时间分别后的重逢,彼此之间都会存在一种陌生感,不论是苦苦找寻孩子多年的亲生父母,还是早已习惯在买方家庭中生活的孩子,都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感情!只能通过平时多相处,多聊天,积攒一些感情,才能缓解这种情绪。因为爱,是通过日常的关心和接触,才慢慢形成的。所以,亲生父母要做的,就是多和孩子接触,培养感情,共同体验家庭的温暖,让孩子对自己产生感情,最后才能一家团聚。让时间来治愈一切,让家庭的氛围慢慢温暖自己的心!希望我的回答您能够满意,也祝愿每一个人都能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回答】
被遗弃的子女,成年后是否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有的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将孩子遗弃,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可是等孩子长大之后,却出现要求孩子承担赡养的责任,有的孩子甚至对亲生父母一点印象都没有,那这种情况下,孩子需要承担亲生父母的赡养责任吗?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家庭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视为收养关系成立。与此同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如果收养家庭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则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被正式认可,女孩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消除。因此从法律角度说,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应当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但与此同时,《婚姻法》第44条明确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因此,被遗弃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属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遗弃罪”要求法院追究亲生父母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其实社会中奇葩的事情还真是不少,总是有些人不想付出只想要回报。不过我国法律规定了,当收养关系成立的时候,孩子与生父母的关系就解除了,所以,被遗弃的子女是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的,甚至可以追究亲生父母的法律责任。
被遗弃的孩子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