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二级建造师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1、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3、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4、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
湖南二级建造师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1、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3、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4、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
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步骤如下:1、在搜索栏输入“安监局”,搜索后找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点击进入。2、进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找到“服务”一项,点击进入。3、进入服务后,找到“查询系统”一项,点击进入。4、进入查询系统后,找到“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一项,点击进入。5、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后,输入相应信息即可查询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限如下: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未按规定时效进行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需要重新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建设部资格证书查询官网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哪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 除此之外,还可以电话咨询,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南配楼104,邮政编码为100835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1)建设部资格证书查询官网扩展阅读 办理证书所需要材料的温馨提示 1.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也可到现场办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南配楼10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变更窗口;邮政编码:100835 2.邮寄件内请附A4纸写明企业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如材料有问题,受理办将通知企业联系人。 3.受理办咨询电话:010-58933470,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的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⑵ 建筑安全员c证网上怎么查询查询网址 建筑安全员c证网上查询方法。 1、进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zscx.osta.cn/。 2、输回入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 拓展资料:安全员C证也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三类人员C证。安全员c证是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门颁发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证答书全国通用。 ⑶ 怎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可以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站上去查,网址:中国建造师信息网 3、查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你只能通过当地住建部门或人事部门查当年考试通过的情况来查询。 拓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概念: 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⑷ 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查询 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 希望能帮到你 ⑸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证书查询 你好,建设教育协会核发的证书,只能在他们自己网站查询到,目前,建设主管部门各地是建委或建设厅,必须要考取相应这些部门颁发的证书,例如,北京,目前已经全面禁止教育协会颁发此类证书,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出示这样的证书是没有用的,另外,您拿此证找工作可能会有一定的帮助。所以,不是假的。 ⑹ 住建部企业资质如何查询 1.首先我们通过网络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然后打开。也可以版直接输入中华人民共和权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地址登陆。 ⑺ 建设部执业证书查询网 建造师:住房和复城乡制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网页链接 造价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页链接 监理师: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网页链接 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页链接 ⑻ 建筑工程师职称在哪里查询 查询方法一:网上查询,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1、点击进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这个官网; 2、打开以后会看到几个表格,里面有证书编号、证件号码、准考证号和姓名。 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一些注意事项: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仅限于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全国各级鉴定中心数据上传和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如急需核实证书真伪,可致电颁发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方式请查看《鉴定中心信息管理员联系表》; 3、上海证书查询特别说明:上海证书如证书编号为13位时,请在输入证书编号前加000补足16位后再进行查询。
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
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制定办法的初衷就是为了更好的达到目的,每个细节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和大家说明一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我会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以下简称“安全认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以下简称“省安全认证中心”)设协会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安全认证工作,并对市级安全认证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各市州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市级安全认证工作。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参照省安全认证中心的模式,组建成立市州安全认证中心,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三、结合我省安全认证工作开展以来的实践情况,我会重新制定了《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见附件),请各市州建筑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会。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建筑业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从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作业环境等多个环节入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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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省城乡建设档案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和参与重大调研及拟订全省建设行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汇编工作;承办本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省建设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培训、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省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 住房保障处指导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廉租住房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全省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指导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建设并管理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承担省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三) 城乡规划处(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省城乡规划、村镇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政府交办的跨行政区域、湘西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指导全省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省以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城市雕塑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全省城乡规划执法和监察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及全省示范镇(村)和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认定和保护监督工作;承担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古民居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省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 房地产监管处拟订全省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住宅产业化、房地产评估、房屋中介、物业管理、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屋安全鉴定、房屋面积测量、白蚁防治的规章制度、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管理房屋产权产籍工作;指导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省房屋权属信息系统。(五) 建筑管理处研究提出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归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等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指导归口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检验检测等单位的资质资格管理及有关执业资格注册管理;负责全省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组织、参与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察;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六) 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拟定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监督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供水、节水、供气、热力、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轻轨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拟订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定额标准;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参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七) 勘察设计处研究提出全省工程勘查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全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拟订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指导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八)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拟订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及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建筑节能、科技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计划;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省级工程建设工法;指导行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无障碍建设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九) 计划财务处组织编制全省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行业各项年度计划;负责本厅各行业各项资金管理,会同相关处室调配年度各项资金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建设行业项目库,管理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招商引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厅系统与厅机关年度部门预算、年终决算及厅财务工作并监管国有资产;参与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和产业经济政策研究;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厅管社会团体的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建设项目立项、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十) 人事教育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拟订全省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综合指导厅管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负责全省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有关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四、 其他事项(一) 省重点建设办公室,副厅级,挂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 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省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处级,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征信、监管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三) 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办公室,正处级,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全省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发展战略及保护利用的政策;承担全省世界(国家)自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监督管理及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全省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等有关工作;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发展战略及保护利用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全省风景名胜区申报、规划编制、执法监察和全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审批、报批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