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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务员考试职位表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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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428名(含特警3人,残疾人1人),其中市级机关单位招考61名;县(市、区)机关单位招考324名;乡镇(街道)机关4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县(市、区)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招考计划(详见附件)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的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7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8-2022年,依此类推。

  4、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山区26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各县(市、区)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6、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在换届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社区“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衢州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衢州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各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市、区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十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五)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十六)政策咨询电话:

  衢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086087、3086061

  衢州市柯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392970

  衢州市衢江区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838115

  江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4026393

  常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5662025

  开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6526622

  龙游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7022394


2020浙江衢州龙游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85人】

  一、招录计划

  2020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85名,其中:县级机关单位招考69名;乡镇机关招考16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com)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qz.gov.cn)

  浙江龙游党建网(www.zjlydj.gov.cn)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龙游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县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毕业人员(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户籍和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分“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

  4.本次招考除乡镇机关部分职位学历要求放宽到大专以外,其他职位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以上。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本科阶段须为法律类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12月19日9时—12月28日17时。

  网址:gwy.zjks.com(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12月29日9时—12月3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2月23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3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做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我县各级机关按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2.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军事技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军事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评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军事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技能测评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我县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

  定向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公务员一经录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最少服务5年。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20年12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2月3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政策咨询电话:0570-7022394。


2022年浙江衢州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84名,其中:县级机关单位招考76名,乡镇机关招考8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www.zj.gov.cn)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部分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和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面向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且具有龙游县户籍或生源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且具有龙游县户籍或生源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我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龙游县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龙游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各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员,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所列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情形,均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在2020年、2021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龙游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龙游县司法局复议应诉一级科员和中共龙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游县监察委员会机关纪检监察1一级科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我县各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2、法院、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综合管理一级科员、乡镇机关人武专干一级科员、龙游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2一级科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的《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我县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全县各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公务员一经录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最少服务5年。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县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四)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我是计算机专业本科,在事业单位工作,请问如何进初级

哪个说本科毕业就是刞理工程师的你找哪个去办。我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办过也不本科毕业。
国家人事(及各地)有规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有资格办理(不去办理,永远都不是)助理级,专科两年以上的。
初级助理级不要考试,到人事局拿表填好单位出证明就好了,本科一交就能过。
中级要考试的,本科毕业四年以上,要考职称计算机的,先在人事局考试过了才有资格报名。,别的不要考,没有用。


事业单位招聘,我的专业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请问可以报考吗?

电子信息和计算机似乎不是一回事,以前我报考的岗位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而我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审核都没有通过,但这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审核人员也不是专业的,他也不是非常清楚每个专业到底是做什么的。不知道你这次是现场报名还是网上报名,网上报的话你就先报下看看,审核不通过你就再报别的,现场的话你最好再找一个备选的,以免白跑一趟,机会可遇不可求,不要轻易放弃了,祝你报考顺利。


2019年浙江衢州市龙游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54人】

  一、招录计划

  2019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54名,其中:县级机关单位招考38名;乡镇机关招考16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gov.cn)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qz.gov.cn)

  浙江龙游党建网(www.zjlydj.gov.cn/)

  龙游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9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部分职位的招考对象限龙游户籍人员或龙游县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村“两委”岗位工作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我县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0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5.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4月16日。

  6.报考我县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本科阶段须为法学专业。

  在2019年4月1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9时—4月22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6日9时—4月23日17时。

  网址:gwy.zjk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及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4月24日9时—4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3日9时—5月19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和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按规定做雷同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我县各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军事技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军事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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