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官网
新郑市人民政府官网:www.xinzheng.gov.cn。新郑市人民政府简介:新郑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新郑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新郑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新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郑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新郑市人民政府职能:(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2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介绍:办公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部门: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水利局、郑州市林业局、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郑州市应急管理局、郑州市审计局、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统计局、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信访局、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郑州市文物局、郑州市园林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郑州市物流口岸局、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事业结构: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郑州市接待办公室、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市供销合作社、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郑州市社保中心?派出机构: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开区管委会、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黄河生态区管委会、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
郑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要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一、买房后可以迁户口时间1、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实行积分入户的前提下,需要当事人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后,才能申请该项(申请居住证的,必须办理暂住登记6个月后,才能办理)。2、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3、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二、办理买房迁户口的流程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外地人落户郑州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落户郑州需要以下条件:1、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加一个月社保和一年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落户杭州;2、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3、拥有发明专利;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等,年龄45周岁以下。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权利,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档案、资料。
本规定所称政府机关,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第三条 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第四条 政府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监察部门依照各自职能,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市、县(市、区)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监督实施工作。第六条 政府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费,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由财政部门核拨。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第七条 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1.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2.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城乡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及其实施情况。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
5.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2.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投资和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4.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
5.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政府领导成员的分工情况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法定职责、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2.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行政执法方面
1.行政许可和行政登记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2.行政征收项目的依据、对象和标准;
3.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及标准;
4.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及程序。
(六)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第八条 政府机关拟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起草机关或者决定机关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起草重大或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机关或者决定机关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第九条 下列政府信息,可以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一)政府机关掌握的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市场信息;
(二)对具体事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四)扶贫、优抚、就学、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福利待遇的落实情况;
(五)其他依申请应当公开的信息。第十条 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或者可能威胁个人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三)项所列的政府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公开:
(一)权利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同意公开的;
(二)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并且不会给相关当事人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
郑州:公租房优先保障一线岗位住房困难职工
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审批公租房时将优先保障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的住房困难职工,同时对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降低准入门槛。
通知规定,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由原来保障范围宽泛不设限制,调整为本市市区户籍和在郑州稳定就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的住房困难职工以及其他应优先保障的住房困难对象。同时,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就业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及引进人才在申请公租房时,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在审核程序方面,由原来“多材料、多部门、多次跑”需44天的“串联式人工审核”,优化再造为大数据系统“全过程信息实时比对”的“并联式智能审核”,实现“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当日办结”,“掌上办”和“零次跑”。
在限制条件方面,郑州市规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在市区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在本市市区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列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后,将解决公租房申请条件过于宽泛、申请审核程序繁琐、智能化滞后效率低、区域不平衡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同时,住房保障部门将负责做好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相关政策的过渡衔接工作。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3.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二)新就业职工需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缴纳社会保险;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缴纳社会保险;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扩展资料: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租赁住房。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现行政策提醒 (一)我市公租房采取属地化、常态化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单位所在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租房资格申请审批有严格规范的认定程序,保障资格实施动态审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取消保障资格。 (三)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障资格,并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之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四)公租房房源分配坚持“方案公开、房源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提前安排房源情况。 (五)目前我市公租房只租不售,没有出台租售并举的相关政策。 参考资料:郑州市住房保障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警示
郑州机场防疫中心电话24小时电话
郑州机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1-96666【摘要】郑州机场防疫中心电话24小时电话【提问】郑州机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1-96666【回答】郑州市发布的公告: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郑,确需离郑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核酸检测证明均可)。【回答】【回答】【回答】具体信息您也可以看看这个图片上的【回答】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是否出行【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回答】
郑州机场防疫中心咨询电话
亲,您好!我是百度生活助手葱葱,您的问题已经被看到,我正在为您查询中?【摘要】郑州机场防疫中心咨询电话【提问】亲,您好!我是百度生活助手葱葱,您的问题已经被看到,我正在为您查询中?【回答】您可以拨打电话0371-68519000,郑州机场位于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回答】信息由官方网站认证后为您提供,准确无误?【回答】现在乘飞机去郑州要核酸检测报告【提问】如果您前往低风险地区不需要做,中高风险需要做。【回答】【回答】亲,您要注意一下防疫政策哦【回答】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麻烦给葱葱一个赞哦【回答】
郑州铁路局公积金查询网址
需要四个步骤:百度搜索→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官网→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姓名、身份证、密码查询。具体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百度搜索,输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官网,点击百度一下。2.点击打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官网,如图所示。3.进入官网,点击便民服务一栏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如图所示。4.此时进入公积金查询页面,在姓名、身份证、密码三个输入框中输入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5.此时会出现公积金查询缴费结果。扩展资料: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批复的《省会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2002年11月,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郑州市组织筹备委员会批准成立(郑[[2002]59号)。2005年1月,更名为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郑州市人民政府。下设行业系统分支:省煤炭工业局管理部,黄河委员会管理部,煤炭集团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电力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所需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4、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5、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二)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4、《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5、契税完税证。(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购房人身份证;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明白卡
郑州铁路局公积金网上怎么查询
直接在百度上搜索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就可以进行网上查询,下面以个人所在城市为例子:1、在电脑上的浏览器里搜索单位所在的公积金。2、在进入了官网后,顶端有菜单栏,点击网上查询。3、输入身份证号,公积金账号等需要的信息,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个人公积金的详细的信息了。4、要是是第一次登陆的话,系统就会自动的弹出注册的界面,输入系统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注册即可。
郑州机场疫情咨询电话24小时
郑州机场疫情咨询电话24小时是:0371-96666。郑州机场防疫情况: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主城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88号),从郑州机场乘机不再查验“离郑证明”,郑州机场地铁、出租车、网约车均恢复运营。从郑州机场出发和进站需要两码两证:乘机旅客进入郑州机场航站楼时查验“两码两证”:健康码、行程码、乘机凭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为郑州市的,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上述防疫要求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航站楼乘机。因各地防疫政策不同,请乘机旅客提前了解所乘航空公司和目的地机场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按照防疫要求,送行人员不得进入航站楼。以上内容参考环球网-从郑州机场乘机不再查验“离郑证明” 具体要求看这里以上内容参考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服务电话
郑州机场疫情咨询电话24小时
0371-96666。郑州机场24小时服务热线0371-96666进行咨询。根据郑州市的防控要求和郑州机场实际,自2021年8月1日起,对出港离郑旅客进行测温、健康码查验,并要求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郑州机场在落实这一举措时,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为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出行的旅客最大限度提供方便:郑州机场热线电话96666全天候做好旅客的电话和相关解释工作;积极协调各航空公司,并向其建议,对因防疫原因无法乘机的旅客免费执行退改签政策。积极做好进入T2航站楼旅客的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防爆检查等工作;关闭航站楼内所有自助值机设备,在值机和安检闸口,认真查看旅客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场服务热线:机场行查:0371-58516117。南航行查:0371-68518925。西部航行查:0371-61318528。行李寄存:0371-58517705。报警电话:0371-58519110。火警电话:0371-58519119。
郑州公租房查询
申请人可以登录郑州市住房保障网,在左下方“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公租房申请表格。郑州市公租房申请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1.郑州市保障办 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3楼 678833162.金水区 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7楼 639231073.二七区 齐礼阎中街95号二七区房管局1楼 688111004.管城区 城东路80号行政服务大厅1楼 662186255.中原区 市场街71号中原区房管局1楼 676337106.惠济区 开元路8号惠济区房管局5楼506房间 636393937.高新区 瑞达路与樱花街交叉口樱花街5号1楼 679900178.经开区 经北一路30号经开区房管局308房间 861262129.郑东新区 民生路与祥盛路交叉口东南角房地产交易中心1楼 8612102610.航空港区 航空港区航天路航空港区房管局 86199676扩展资料公租房同义词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2017年12月,公租房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
郑州市公租房查询系统
郑州市公租房查询系统:详情可登录郑州市住房保障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选房地点:郑州市住房保障办事服务大厅(地铁1号线碧沙岗站C出口),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拓展资料:住房证明去房管局开:(一)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eh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62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2.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二)先进人物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4062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含最低工资标准);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参考资料:公租房-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