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为郡守

时间:2024-06-10 00:58:44编辑:奇闻君

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

田登作郡摘选自南宋著名诗人陆游的作品。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相信对大家有所帮助。 田登作郡文言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 田登做了州官,他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他不许身边的人,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触犯了他这规矩的人,必定(让他)大怒。官吏、兵卒大多(因此)遭受鞭打。在这种情况下全州的老百姓,只好称“灯”为“火”。正值上元节放灯的日子,(官府)允许人们在州的辖区内游览赏玩。于是官吏就在发布于闹市的文书上写到:“本州按照惯例,放火三天。” 田登作郡的典故: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不小心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照例要提前贴出告示,告知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告示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田登作郡的引申义: 由此引申出俗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喻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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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

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田登做了州官,他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他不许身边的人,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触犯了他这规矩的人,必定让他大怒。官吏、兵卒大多因此遭受鞭打。在这种情况下全州的老百姓,只好称“灯”为“火”。正值上元节放灯的日子,官府允许人们在州的辖区内游览赏玩。于是官吏就在发布于闹市的文书上写到:“本州按照惯例,放火三天。”田登作郡注释讳:避讳。笞:用鞭、杖、或板子打。遂:于是。自讳其名: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触:触犯。榜笞:拷打。作郡:做郡太守。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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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如下:田登担任一个郡的太守,他对别人触犯他的名字感到愤怒,触犯的人必须要用鞭子抽,于是整个郡的老百姓都把“灯”叫做“火”。正好遇上元宵节放花灯,官吏在集市上张贴告示,说:“本郡依照惯例放火三天。”因此谚语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源于这件事。原文: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田登为郡守》作品简介与赏析本文选自《古今谭概》,是由明朝小说家冯梦龙写的笔记小说集。全书分为迂腐、怪诞、痴绝、专愚等三十六部。内容多记历史人物遗闻轶事,其中颇有讽刺和暴露较深刻的作品,表明了作者对待社会现实的批判态度。“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旧时代官员恶劣形象的写照。这条俗谚中蕴藏着人民群众极其愤懑的情绪。硬压下这愤懑的情绪,迸发出来的便是嬉笑怒骂的无情嘲讽。“只许”与“不许”,其蛮横无理;“放火”与“点灯”何其对照鲜明。时至今日,凡有强权而无公理的所在,人们仍喜欢用这条俗谚作辛辣的嘲讽,这就是它流传不息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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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田登做了州官,他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他不许身边的人,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触犯了他这规矩的人,必定让他大怒。官吏、兵卒大多因此遭受鞭打。在这种情况下全州的老百姓,只好称“灯”为“火”。正值上元节放灯的日子,官府允许人们在州的辖区内游览赏玩。于是官吏就在发布于闹市的文书上写到:“本州按照惯例,放火三天。”田登作郡注释讳:避讳。笞:用鞭、杖、或板子打。遂:于是。自讳其名: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触:触犯。榜笞:拷打。作郡:做郡太守。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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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为郡守翻译

翻译:田登担任一个郡的太守,他对别人触犯他的名字感到愤怒,触犯的人必须要用鞭子抽,于是整个郡的老百姓都把“灯”叫做“火”。正好遇上元宵节放花灯,官吏在集市上张贴告示,说:“本郡依照惯例放火三天。”谚(yàn)语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源于这件事。原文: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出自《古今谭概》是由明朝小说家冯梦龙写的笔记小说集。赏析:作为一部笑话集,建构起的大型文学话语空间即是一个笑傲江湖的文学言语广场。在巴赫金的理论中,广场是充满着象征意味的,不仅仅是人们聚集的场所。“广场代表着全民。狂欢广场,也就是狂欢宣泄的广场, 更是增添了一种象征的意味。在狂欢化的文学中,广场具有双重性、两面性,透过现实的广场,看到的是一个进行随便亲昵交际的狂欢广场。”“这里,巴赫金深化了广场的意义,重在强调广场的象征意味。广场作为一个公众空间,诅咒、狂笑、淫浪、戏谑之声充斥着整个场所,小贩们的叫卖吆喝、戏班人的插科打诨、国王的震撼演讲也夹杂其中,这是语言杂多的佳境,它创造了一个与日常生活完全背离的世界。

[create_time]2021-06-27 18:59:13[/create_time]2013-12-24 12:36:30[finished_time]12[reply_count]9[alue_good]娱乐我知晓哟[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281c13b43ca420ff92d0332bfa855666.jpeg[avatar]专注各种娱乐,欢迎一起探讨[slogan]专注各种娱乐,欢迎一起探讨[intro]21186[view_count]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create_time]2017-11-23 18:06:31[/create_time]2010-11-24 20:36:24[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199[alue_good]匿名用户[uname]https://iknow-base.cdn.bcebos.com/yt/bdsp/icon/anonymous.png?x-bce-process=image/quality,q_80[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3508[view_count]

老学庵笔记“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陆游 《老学庵笔记》 记录的一个故事
田登是个人,文中没说具体官职,但“作郡”可以理解为他当了一个郡的郡守。因为他的名字里面有个“登”字与“灯”同音,因此他在让小吏写榜文之类的东西时,要避讳他的名字,如果不小心犯了他这个忌讳,他必然大怒,很多他手下的官员都因为这个被他鞭打了。于是,官员在写榜文的时候但凡需要写“灯”的地方,都写作“火”。就这样,整个州的百姓都随着榜文告示把“灯”叫做“火”。
这个故事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俗语的来源。

不知提问者是要问什么,就翻译兼解说了一下。欢迎补充提问、交流。


[create_time]2011-10-22 00:24:53[/create_time]2011-11-06 21:52:09[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56[alue_good]四川农业大学[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b490b1f5.KwZmkxVYXBohJIMqBzoMxg.jpg?time=2909&tieba_portrait_time=2909[avatar]TA获得超过1676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820[view_count]

文言文《田登为郡守》的翻译即启示?

田登为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张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田登是一郡的太守,以别人说到他的名字而愤怒,违者必定受到苔刑,于是举州百姓都称“灯”叫“火”。正值元宵节张挂彩灯,官吏在市集上张榜,说:"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所以有人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说这个。 后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


[create_time]2014-09-03 08:36:05[/create_time]2014-09-02 17:43:0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4[alue_good]香水C6[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443bbd1e.ANKwqWQsewR4bek7VpJn5Q.jpg?time=3672&tieba_portrait_time=3672[avatar]TA获得超过118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01[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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