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教育局电话
广元市教育局电话0839-3263630广元市教育局设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电子路121号,管理3个教育行政区(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4个教育行政县(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2021年4月,广元市教育局被授予“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秋,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636所,在校学生51.69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0.89万人;普高27所,在校学生6.3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4所,在校学生6.05万人;初中16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在校学生13.85万人;小学243所(村小及教学点348个),在校学生19.4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0.26万人;幼儿园168所,在园幼儿4.81万人。2010年秋,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示范学校277所。其中国家级示范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市级示范高中1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市级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市示范幼儿园12所,省市校风示范校93所,省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29所、省市实验教学示范校36所,省市艺术特色学校31所、省市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52所。全市有教职工3.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83万人。截至2018年春,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744所,在校学生39.65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2所、成人高校1所),在校学生2.4万人;普高26所,在校学生5.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2所,在校学生3.1万人(含非全日制0.79万人);初中126所,在校学生6.39万人;小学267所,在校学生15.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0.07万人;幼儿园300所,在园幼儿7.09万人;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进修校)4所。全市有教职工3.0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万人。 截至2018年,全市有国家、省级各类示范学校139所。其中,国家重点职业学校6所,国家中职示范校学校3所,省示范高中8所(省一级2所,省二级6所),省示范幼儿园10所,市三星级以上幼儿园25所,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11所,省实验教学示范校10所,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5所,国家语言文字示范学校3所,省语言文字示范学校9所,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1所,省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14所,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13所,教育部命名的国防教育示范学校1所。
[create_time]2022-12-26 19:24:08[/create_time]2022-12-15 15:11:5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JMKJELLY[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bda19a33.JEv5Vl3S_03JHDA9bC3lbA.jpg?time=5348&tieba_portrait_time=5348[avatar]超过15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7[view_count]广元教育局电话
广元教育局电话:0839-3263630广元市教育局设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电子路121号,管理3个教育行政区(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4个教育行政县(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2021年4月,广元市教育局被授予“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秋,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636所,在校学生51.69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0.89万人;普高27所,在校学生6.3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4所,在校学生6.05万人;初中16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在校学生13.85万人;小学243所(村小及教学点348个),在校学生19.4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0.26万人;幼儿园168所,在园幼儿4.81万人。2010年秋,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示范学校277所。其中国家级示范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市级示范高中1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市级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市示范幼儿园12所,省市校风示范校93所,省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29所、省市实验教学示范校36所,省市艺术特色学校31所、省市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52所。全市有教职工3.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83万人。截至2018年春,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744所,在校学生39.65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2所、成人高校1所),在校学生2.4万人;普高26所,在校学生5.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2所,在校学生3.1万人(含非全日制0.79万人);初中126所,在校学生6.39万人;小学267所,在校学生15.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0.07万人;幼儿园300所,在园幼儿7.09万人;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进修校)4所。全市有教职工3.0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万人。
[create_time]2022-12-01 11:30:24[/create_time]2022-11-30 14:03: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jneyong[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ad5b92dc.0ugHLz8boMjnRGyPWPdOyA.jpg?time=3053&tieba_portrait_time=3053[avatar]超过8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740[view_count]2021年春季四川广元利州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公费师范生)在利州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届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且无精神病史,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网报审核通过后自行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原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我区仅限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1.我区社会考生请于4月10日至5月9日每天7:00至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
2.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请于5月10日至6月20日每天7:00至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于5月10日开始报名,2021年春季取得国考合格证的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9日开始报名)
3.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材料审核
凡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考生申请人在网审合格后应于6月15—6月21日(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万源滨湖路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利州区教育局23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839—5572932.
辖区内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现场确认并集中出具无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结论为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书》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扫描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提交签名的纸质原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蓝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仅限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集中核实并报我局。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我区在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我区结合四川省、广元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create_time]2023-02-09 04:14:30[/create_time]2023-02-23 12:09:1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考试答疑君2333[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6471cf5.lTuuamtis606YvgQP9NMCQ.jpg?time=7191&tieba_portrait_time=7191[avatar]TA获得超过240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0[view_count]
2020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市教育局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本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利州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利州区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申报,并在认定前以正式文件提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名单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机构
我区仅限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办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我区社会考生请于5月11日至5月20日每天7:00至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6日至6月22日每天7:00至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体格检查
凡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在网报审核通过后,现场确认前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现场确认
凡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考生申请人在网审合格后应于6月22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万源滨湖路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利州区教育局23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839—5572932.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原则上不早于6月23号。
现场审核具体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学籍信息)。
3.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7.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我区在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请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create_time]2023-01-19 23:12:36[/create_time]2023-01-31 00:18:2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学习的瀚瀚同学[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96403a39.WjOK9IxpmSkCqVZeL_Zlyw.jpg?time=7605&tieba_portrait_time=7605[avatar]TA获得超过202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0[view_count]
广元市利州区中办招委员会上班的时间为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广元市利州区中办招委员会上班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广元市利州区中办招委员会职责:1、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结合学院发展的实际,组织生源调查与招生预测,制订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送学院讨论并组织实施2、负责照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招生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3、负责学院招生的对外宣传及宣传资料的编写、制作、发放,组织招生宣传队伍,建立招生咨询渠道和招生网络体系,做好生源组织工作4、负责做好新生咨询工作及新生入学报到组织工作5、负责新生注册、学生的学籍异动管理及上报工作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问题方便再次向我咨询。祝您生活愉快,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一切顺利。[大红花]【摘要】
广元市利州区中办招委员会上班的时间为【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广元市利州区中办招委员会上班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广元市利州区中办招委员会职责:1、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结合学院发展的实际,组织生源调查与招生预测,制订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送学院讨论并组织实施2、负责照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招生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3、负责学院招生的对外宣传及宣传资料的编写、制作、发放,组织招生宣传队伍,建立招生咨询渠道和招生网络体系,做好生源组织工作4、负责做好新生咨询工作及新生入学报到组织工作5、负责新生注册、学生的学籍异动管理及上报工作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问题方便再次向我咨询。祝您生活愉快,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一切顺利。[大红花]【回答】
[create_time]2023-07-08 08:30:31[/create_time]2023-07-23 08:24:4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民生导师娜娜[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cd78a7d.BjN50GrIgMWCw_zn9vc9FQ.jpg?time=2631&tieba_portrait_time=2631[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view_count]
2022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1)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13日18:00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2)民营企业招聘报名请直接联系招聘企业相关负责人,详见公告中的文件。递补与岗位调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涉及相关环节递补各限3次。对在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考生中依次调剂。企业人才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和3000元/月(为期3年)、2000元/月(为期3年)生活补助。(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报名时间"的相关内容。
[create_time]2023-07-10 14:36:21[/create_time]2023-07-25 14:36:2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起航教育培训公司[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7bff17faa1fcb83cd3de4e81cfcc9c80.jpeg[avatar]百度认证:淮安腾云起航企业管理培训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view_count]
2023年上半年广元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
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
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0839-3266876、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
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
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
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相关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
第一天只审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
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六)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教育局:3328052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3265370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 0839-3308105
(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
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pdf
附件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pdf
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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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_time]2023-03-20 05:22:22[/create_time]2023-04-04 05:02:3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网格生活百科[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7410b493ca09ef9cc3230216e3df646a.jpeg[avatar]网格生活百科大全[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view_count]
今年中秋国庆放假安排?
2021年新出炉的中秋国家放假通知来啦!依然惯例是中秋三天,国庆七天。中秋休息9月19、9月20、9月21三天。国庆休息10月1日到10月7日共7天。但万变不离其宗的调休套路也来了…9月18日周六上班,用于调休中秋节。而9月26日周日和10月9日周六用于调休国庆节的假期。中和一看,哎?中秋没放,国庆秒变5天的同时,三个星期变单休。但作为社畜打工人的我们,会放弃吗???绝对不会!【拼假指南】收好拼假指南,可让短假变暑假!中秋虽然不好拼假,但有年假的同志在9月18日当天使用一天年假,中秋就变4天了,没有年假也可以请假休息,也是四天,但这样会扣工资。中秋4天感觉也没休息什么,请移步国庆七天变十天小长假表演现场。10月10日是周日,会正常放假,中间被8号和9号相隔,和7天假期遥遥相望。方案一:8号、9号休年假,带薪休假最为致命,轻轻松松10天长假。出游可以避开1到3号人流高峰,错峰出行,可以提高出行体验的同时,抢票还好抢。方案二:不满一年没有年假的打工人,又不想请假扣钱的话,平时有加班的可以集中调休在8和9号。方案三:没有年假,没有办法调加班的,可以首选病假,虽然操作有点复杂,但带薪80%休假也是可以接受的嘛。除此之外,想要10天假期的同学就只能请假啦,但想想连续10天假也可以接受,休息好了,才能工作好!还有一种情况:在这疫情期间接受居家办公的公司,也可以在8号和9号申请两天的居家办公。虽然在家也要工作,但有时候人需要的就是在家的感觉嘛~【出游防疫指南】尽量避开疫情严重区域:台湾、江苏、云南、河南、上海、湖南、广东。尤其需要注意这么几个城市:南京、台湾、郑州,现存确诊人数多,且一直存在新增。哪些地区不打疫苗,出行会受阻?浙江、江苏、江西等部分市县均发布出行双码并查——「健康码」+「疫苗接种码」,乘高铁和飞机并不受阻,只需要健康码绿码,但到这些城市的公共区域,比如博物馆、商场、电影院都需要双码并查。而有些地区没有发布明确声明的地区,出行前订酒店需询问客服,当地是否要求双码。在出行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①最好选择自驾游、国内游;②出入火车站、机场随时携带消毒湿巾,全程正确佩戴口罩;③进入宾馆,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妥善保留旅行票据信息,以备查询;④去景区提前预约,自觉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⑤购物时,尽量使用移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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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秋国庆放假安排如下: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10月9日上班。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秋节放假安排为,9月10日至9月12日放假共3天,9月13日正式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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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局办公室电话是多少?
电话为028-86113647。拓展资料四川省教育厅是主管四川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四川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计划基建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四川省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公室)、高等教育处、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学校国防军训办公室)、宣传思想工作处、科学技术处、高校学生工作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组织干部人事处、信访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参考资料:四川教育网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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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为028-86113647。拓展资料四川省教育厅是主管四川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四川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计划基建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四川省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公室)、高等教育处、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学校国防军训办公室)、宣传思想工作处、科学技术处、高校学生工作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组织干部人事处、信访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参考资料:四川教育网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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