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积金

时间:2024-06-24 09:28:44编辑:奇闻君

衡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衡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衡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衡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衡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1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衡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2 衡阳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 衡阳市通过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等一系列举措,取消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材料复印件;办理住房公积金16项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 提取业务从3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场办结,资金“秒到账”;现房贷款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小时。在提升服务方面,实现了12329热线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实现线上业务的7×24小时服务,进一步增强了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1、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2、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3、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12329咨询; 4、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账。 衡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3 衡阳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一、支付宝办理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了支付宝刷脸查询、离退休提取业务!再也不用排队啦!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支付宝APP进入"市民中心" 2、点击进入"公积金" 3、选择衡阳公积金提取 4、"扫脸"进行实名身份验证 5、填写提取信息即可完成提取 二、“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衡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互联网+”新型服务模式,自2018年10月起,“手机公积金”APP公积金业务上线试运行,市民们足不出户,便可在网上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提取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另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即时到帐。 温馨提示:办理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需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原件,开户银行可为中、农、工、建、交、邮储、华融湘江等银行的Ⅰ类借记卡 。

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一、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1、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1)购房、建房、大修;(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贷款办理年度提取的;(4)租住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遇到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7)离退休;(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9)调离本市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衡阳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主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衡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a.职工家庭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b.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自筹资金不低于建修房所需费用的30%。对于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拆迁补偿安置金额的差价。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衡阳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1、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本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公布的我市最低月缴存额;3、职工在衡阳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未超过两年(预售商品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已办出的以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大修自住住房以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批复时间为准);转按揭商品房结清时间未超过一年,不受购房时间限制;4、预售商品房需支付占购房价款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同意按照规定设立抵(质)押、保证等担保手续,且抵(质)押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7、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形:1.购买家庭首套住房2.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为20%,最高为房屋总价的80%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为30%,最高为房屋总价的70%单位开户时间及个人月缴存额:(一)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正常汇缴满5年,且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二)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正常汇缴未满5年的,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缴存时间未满两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个人缴存时间未满三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个人缴存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上述月平均缴存额不计补交部分(财政代扣单位除外)。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可按夫妻双方上年度月缴存额之和*100进行计算。还贷能力: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三、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四、贷款利率1、购买首套住房5年以内(含5年):2.6%5年以上:3.1%2、购买第二套住房5年以内(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衡阳公积金贷款政策

衡阳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一、贷款对象及条件1、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本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公布的我市最低月缴存额;3、职工在衡阳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未超过两年(预售商品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已办出的以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大修自住住房以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批复时间为准);转按揭商品房结清时间未超过一年,不受购房时间限制;4、预售商品房需支付占购房价款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同意按照规定设立抵(质)押、保证等担保手续,且抵(质)押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7、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形:1.购买家庭首套住房2.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为20%,最高为房屋总价的80%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为30%,最高为房屋总价的70%单位开户时间及个人月缴存额:(一)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正常汇缴满5年,且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二)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正常汇缴未满5年的,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缴存时间未满两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 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个人缴存时间未满三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个人缴存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衡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主观:按以下公式来算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的: 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12(月)×实际可贷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为55岁,可贷年限商品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举例: 每月和单位分别缴200元公积金,请问我能贷多少公积金 可贷额度为:200÷8%×0.3×12×(60-33)=243000元。但由于目前个人最多只能贷20万元公积金,所以他最多只能贷20万。 一、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中的较小值为上限,并不得超过相应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 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区分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否正常缴存的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 2、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 注1:二手住房以成交价和评估价两价中的较低价作为房屋总价; 注2:商品房以合同房价为房屋总价(不包括装修价),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总价中包含装修价款的,其房屋总价按扣去15%计算。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再出利好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再出利好我市将实行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七十万元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实行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着力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为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此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对于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三减一优”服务理念为抓手,以满足群众需求为重心,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取得了一系列良好的工作成效。其中,我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7.66亿元,同比增长8.49%;提取住房公积金30.24亿元,同比增长11.87%;实现增值收益3.44亿元,同比增长12.43%,全市还将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58.10亿元,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1亿元,增值收益预计完成3.5亿元。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汇编

如今,在公积金贷款买房和提取方面,国家政策进一步放松,地方各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施了一系列的惠民措施。本期购房指南整理了截至2018年11月2日衡阳市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看看有哪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方面吧?
(一)提高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调整到50万元。
(二)降低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比例职工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
(三)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职工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个人贷款。
(四)支持子女为父母购房或父母为子女购房贷款缴存职工在2010年7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登记人的父母或子女均可申请个人贷款(可凭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结婚证、领养证明等法定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界定亲属关系)。
(五)支持同一套房再一次贷款借款人贷款额度未超过购房总价款70%的(首套房、二套房80%),可再次以该套住房申请贷款,但两次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70%(首套房、二套房80%)。
(六)推进省内异地贷款我市在启动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拟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实现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满足职工的多样化贷款需求。
(七)实施“先取后贷”政策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同时,可申请自住住房贷款,但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总价款。
(八)调整租赁提取政策1.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其他住房的,每户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1000元。
(九)缴存职工在2010年7月1日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房住房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不限,提取周期每年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包括契税、物业维修基金、首次购房包括车库或车位)。
(十)缴存职工子女、父母在2010年7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一并提取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一次。双方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包括契税、房屋维修基金、首次购房包括车库或车位)。
(十一)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每年办理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房近12个月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
(十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封存状态(改制企业职工除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衡阳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主观:异地可以 公积金贷款 。 从提交申请到下款需要20天左右,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 公积金 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岳阳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主观:异地可以 公积金贷款 。 从提交申请到下款需要20天左右,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 公积金 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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