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的收继婚制度到底是什么?
由汉代刘歆所著,东晋葛洪抄录的历史笔记小说《西京杂记》当中有记载,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因为家道中落,被迫入宫作了宫女。而在当时为了能够有出头之日,得到皇帝青睐,很多的宫女们都选择用钱去贿赂宫里的画师希望他们把自己画的貌美一些,但唯独王昭君无钱支付,加上其本身老实本分、只会踏实做事,所以一直得不到出头的机会。再后来,南匈奴请求和亲,当时在位的汉元帝显然不会真拿自己的女儿前去受苦,于是打算从宫女中挑选宫女来充当公主与匈奴和亲,而最后王昭君则被选定成为了这次和亲的对象。作为中原汉文明中风华绝代的美女,王昭君背负着历史的使命远嫁匈奴为妃,其后来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美好,恶劣的塞北自然环境不说,单单匈奴的婚嫁制度,即收继婚制度,就着实在令她难以接受,王昭君被迫连嫁祖孙三人,这对于中原王朝堪称亘古未有的奇闻。一、收继婚制度是匈奴的合法制度收继婚制度作为中国封建历史时期游牧民族当中一种盛行的婚姻继承制度——在一般情况下是同辈亡故,作为兄弟要娶寡嫂、弟媳为已妻,更有甚者还要把自己的庶母(父亲除去母亲以外的所有妻妾)娶为妻。这在司马迁的《史记.匈奴列传》这样描述匈奴的婚姻制度“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实这类收继婚制度并不是匈奴这种游牧民族所专有,而是绝大部分文明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都会有的一个传统,而它的兴起还得追溯到父系氏族时期——在父系氏族时期,当时男性的地位由于不断的加强巩固,相对应的是女性的地位逐渐滑落严重。而由于崇尚完全性质的弱肉强食,导致这种地位滑落一直没有能够得到有效制约,这就造成最后女性甚至成为了男性财产的一组成部分。既然在父系氏族社会结构的少数民族游牧团体,女性被视为是一种财产,而依据遵循父死子继的原则,大儿子理所当然就要把父亲的妻妾们作为财产全部收继为妻。二、收继婚制度在中原汉文明的始末其实这种类似匈奴收继婚制度的事情,在我们两周时期的中原地带也是时有发生,不过这种事在宫廷私密与民间存在比较多,毕竟当时汉人文明在周时期就有了较大发展,比如有了“礼”的制约,对礼义廉耻看的还是挺重的,对于这种陋习还是加以苛责的。而到了战国中晚期,由于经过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文化格局,使得中原文明的礼法制度开始完善,这就使得收继婚制度逐渐在中原地区存在越来越少了。虽然在唐之时,又流行了起来,但也仅有唐一代而已,这种现象随着时代进步,在我国历史上整体来说是越来越少。当然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封建社会的市井小巷里,兄弟之间收继兄嫂弟媳虽然不符合法理,但适应民间人情——毕竟封建社会时期,终究还是生产力低下,很多贫苦人家没钱娶妻生子,鳏寡两相将就逐渐地就变成一种约定成俗的事情,这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收继婚制度,只是为生活所迫而已。比如在《明律》中有记载“兄亡收嫂,弟亡收妇者,各绞”。由此可见,明朝仍旧有这种现象存在,而至于原因毫无疑问是市井民众之间出于各种无奈,不得不这样,这就导致此现象根本不能彻底禁止。不过虽然完全禁止不了,但汉人王朝终究还是没有明确认同这种现象,甚至还对这类现象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抨击。但游牧民族就不一样了,他们的收继婚制度一直到清朝都十分盛行,而且与汉人私密下行为不同,他们是光明正大,虽然在清时期已经没有匈奴了,但像鄂仑春族、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这种少数民族在依旧有“兄死弟收、弟死兄纳”的事情,即便是父子、叔侄间都是可以继婚。因此,在古代,对于汉民族来说,一直都相当的鄙夷匈奴此类游牧民族。这其实也是无可厚非,因为他们如此毫有悖人伦的婚姻做法实在令文明程度更高的华夏子民难以接受。三、收继婚是无限递推式收继其实我们以王昭君为例,就会发现这个制度的一个相当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只要你活着,就要继续嫁下去,即为无限递推式收继。王昭君最初远嫁给呼韩邪单于,但呼韩邪单于当时已经年近古稀,因此在两人成亲以后不到三年,即建始二年(公元前31年)呼韩邪单于就病逝了。而此时的王昭君盼星星盼月亮,心想自己的任务终于完成,于是上表执政的汉成帝请求回归中原故里,结果汉成帝批复三个字“从胡俗”。王昭君之所以请求回到中原,一方面是难以适应塞北的气候,另一方面是按照匈奴的规定,父亲死后,儿子要娶生母以外的所有庶母,这一点令深受中原文明熏陶的王昭君难以接受。结果等到的却是汉成帝无情的三个字。王昭君回归中原汉地的请求破灭后,再嫁呼韩邪单于嫡子复株累单于,复株累单于也十分疼爱王昭君这个来自中原的女子,两人生活了十一年,生了二个女儿,即“须卜居次与当于居次”。在公元前20年,复株累单于也因病去世。此时的王昭君只好再嫁给继任为搜谐若鞮单于的且糜胥,而就在嫁给搜谐若鞮单于后不到两年,王昭君抑郁而死,年仅三十多岁。四、收继婚制度在当时存在的一定合理性不过,虽然说收继婚这项制度对于女性来讲是极其不公平的,在历史上这种制度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极其落后的表现。但凡事都有利弊,它其实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也是有一定的可取之处的——比如可以有效地解决氏族内部财产的继承问题。匈奴民风剽悍,若没有相应制约,定会为了利益大起争端,而这样的办法则可以使得匈奴的妇女们丧偶以后只能在本氏族内进行婚嫁,从而可以保证财产永远不会被分割,完完整整地保存下来。而且这种做法还有一个最大的作用那就是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本来就人口不多的部落氏族劳动力不会对外流失。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匈奴的继承制度它是根据民族部落本身特定的地理环境和人情风貌而制定,在当时匈奴内部条件来说,是存在一定合理性的。但无论怎么说,作为像匈奴这样少数游牧民族的女性,她们始终是没有社会地位,没有对人生的选择权利,仅仅被视作为一种财产被继承者所继承。在今天看来,还是过于悲凉了一些。
收继婚制的收继婚的消亡
收继婚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是原始社会群婚的残余形式。私有制产生后,赋予这种婚俗以不同的意义,妻子被当做夫家财产,寡妇须留在夫家转嫁,由族内继承,以防财产外流。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特别是北方少数民族。《金史·睿宗贞懿皇后传》载:“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13〕(1518)此婚俗影响于近代社会,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在解放前还行此俗。婚姻家庭状态作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于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历史的车轮进入春秋时,收继婚开始受到正统伦理道德的谴责。特别是对烝庶母的习俗,人们更是口诛笔伐。但在某些地区,收继婚一直还在盛行,清人对此多有记载。赵翼《曝杂记》载:“甘省多男少女,故男女之事颇阔略,兄死妻嫂,弟死妻弟妇,比比皆是。”〔14〕(76)郑端政《学录·奸情条》:“上无教化,则下无见闻。如兄收弟妻,弟收兄嫂……于法合死,愚民皆不知也,乃有兄弟亡而收其妻,谓之就和。父母主婚,亲戚道喜者。”〔1〕(103)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正统意识的提高,这种风俗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反对。1631年皇太极力矫此陋俗,谕令: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永行禁止。康熙朝以后,八旗每年旌表妇女节操及未婚守节的寡妇,又强调严旗人男女之别,氏族制度遗俗渐为严格的封建伦理道德所取代。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婚姻法》颁布实施,收继婚制度才逐渐消失。
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匈奴为何要实行收继婚制?
因为为了保护这些远嫁的女子。匈奴人的寿命大多都是短暂的,因此为了保护这些妇女不受人欺负,所以便有了这个制度。同时,这些女子也是弱势群体,一旦失去了男性的保护,这些女子很难在草原上生活,而这一制度的实行,便对这些女子有了保障,同时这些女子的生活因为有了男性的保护从而有了依靠,也不会让别人欺负。匈奴因为处在草原地区,所以大多都是游牧民族,以部落群居为主,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想要维护好部落之间的关系,那么最直接的方式便是联姻了。不过,因为匈奴人的寿命比较短,所以匈奴人为了保证女子的安全问题,所以才有了这个制度。虽然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有违纲常伦理,但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匈奴人的这种做法只不过是受到了道德的束缚而已。对于现代人来说,离婚便意味着财产的分割,而同样的,对于匈奴人来说,继婚制的实行在保障了女子安全的同时,也保障了他们财产的安全,令财产不至于被女方全部拿走。对于游牧民族来说,牛和羊是生存的根本,所以如果牛和羊最后被女子分走的话,那么对他们来说,这是不被容许的。所以这种制度的实行,也是为了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避免到时候因为财产问题而起冲突。在游牧民族中,因为一个家庭中的子女比较多,同时也因为民族中的争斗很多,经常会出现伤亡的现象,所以为了保证战斗力,匈奴人都会生很多的孩子。而且为了保证子女的安全,在女子的丈夫不幸身亡后,这种继婚制也能保障子女的安全,令这些子女不至于受到欺负,而且也给整个部落增加了战斗力。
历史带给我们什么?
中国之西是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之南是文化落后的烟瘴之地,之东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近代以前,中国人无须防西戎、南蛮、东夷,只须防北狄,因为中国之北是一马平川的大漠,所以近代以前,中国的边患总是来自北面。因此秦始皇一统天下后,不得不建造万里长城当作人为屏障,其后汉、明等朝也反复加固重建。然而近代技术突飞猛进后,也就是冷兵器时代结束后,大海不再是无须设防的天然屏障,因此近代以来,中国的外患总是来自东边的大海。然而时移世易,先秦以前极其伟大的中华民族,先秦以后日益丧失其伟大,因为秦始皇以后的无数中国帝王,自以为握有高枕无忧的绝对权力,两千多年来肆意愚弄和无尽戕害着中华民族,导致御外侮能力持续递减,一朝不如一朝,一代不如一代,终于把伟大的中华民族“教化”、“整治”成了毫无血性、毫无理性、以“好死不如赖活着”为最高生存目标的卑怯奴隶和狡诈愚民。人若自侮,然后人必侮之;不敢反抗本国侵害者的民族,必然是不敢反抗异国侵略者的民族。
历史带给我们思考 带给我们民族的精神 带给我们一些延续性的品格
怎么了解历史?
历史是记载和解释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多数时候也是对当下时代的映射。了解历史的方法有:1、联想比较记忆法:没有联想比较,就没有深刻的记忆。联想比较记忆法是对历史现象从各种角度各种联系上通过辨别、分析,找出它们的异同点进行记忆。联想比较记忆法不仅能使我们巧妙地获取知识,而且也有利于培养我们的思维能力。2、规律记忆法:规律记忆法是一种较高层次的记忆法,它是在找出共性的前提之下,再找出个性,这样常常能起到触类旁通、一石三鸟的作用,还可能帮助你迸发出创造性思维的火花。例如,资产阶级革命在欧、美许多国家发生,但各国的背景有着共同之处,主要的规律就是本国资本主义有了长足的发展而封建势力或殖民势力严重地阻碍它的发展。3、学会阅读:尤其是阅读教材,在阅读教材方面要学会快速阅读教材,取得课堂上的主动权。在课堂上,要知道老师,讲的层次性,针对性的问题。是启发大家,什么内容需要详细的读,反复的思考。在做历史笔记时,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圈点批注,给历史名词概念人物,所做的补充,要做一个大概的了解,重点知识部分要重点记录。
历史上匈奴的收继婚是怎样的制度?
在历史上的奴隶社会过渡中,可以说匈奴的发展,导致这个时期的文化,还有婚姻制度也成为了现在大家谈论的一个点。而匈奴时期的婚姻制度,确实是让大家都咋舌。在历史上,匈奴有一个婚姻制度叫做收继婚,而我们光听名字,也可能不知道收继婚是什么样的制度。在原始社会当中都是男尊女卑,他们有着非常强烈的思想文化,因此也就形成了对婚姻制度的改变。收继婚的由来收继婚就是在父亲死后,儿子可以迎娶自己的母亲。当兄长死后,弟弟也可以迎娶自己的嫂子,这样的婚姻制度在如今是绝对不能够被允许的。先不说近亲结婚,生出来的孩子可能是畸形,这也是违背了伦理道德,而在匈奴时期,这样的婚姻制度却非常的正常。匈奴有这样的收继婚制度,主要是害怕财产被外人所抢走。收继婚制度很难被接受而这样的制度可以直接的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让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所以说在父亲以及兄长去世之后,后辈可以直接的迎娶自己的母亲或者是嫂子。匈奴人大多以群居生活为主,这主要是害怕在一个族群的父辈去世之后会有分裂的影响,或者是有其他人继承了自己父辈财产。让我们觉得最难以接受的,无非也就是母亲与自己的儿子通婚,嫂子跟自己的小叔子通婚。为何有这样的婚姻制度?历史上还有记载,奶奶跟自己的孙子通婚这样的尴尬情况,现在很多的人在谈起这段历史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去讲述。匈奴部落也是希望自己的传统能够更加的纯正,所以说也就有了这样的情况,并且不让后代改姓。即使是非常开放的21世纪,我们也很难接受这种收继婚的制度。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当时的制度有多么的不堪入目。
古代的匈奴,为何会有“夫死娶母,兄死娶嫂”的习俗?
古时候匈奴人较为野蛮。汉朝王昭君嫁进匈奴人后,其夫单于去世后,又嫁给了单于的孩子,儿子去世后,又嫁了他弟兄,一共大约生下六个孩子,这六个孩子有和正室生的,有和他孩子生得,王昭君最初也是抵抗不同意,但无可奈何迫不得已于匈奴人的风俗人情,只能凑合听从。实际上不止是匈奴人,很多古时候北方地区蒙古人如柔然、鲜卑、匈奴等都多多少少有如此的风俗习惯和传统式。乃至也有反方向的,例如拓拔鲜卑建国前的头领拓拔什翼犍,孩子拓拔寔娶媳妇贺氏,拓拔寔早去世后留有遗腹子拓拔圭,便是之后创建西汉这位开国帝王。而拓拔什翼犍在孩子去世后娶了自个的儿媳贺氏,并生下了孩子,让大家族内的辈份一瞬间错乱不堪入目。乃至直到满清入关前后左右,依然有弟兄乃至叔伯刮分已死的同宗人的妻室的事儿,例如摄政王多尔衮和豫亲王多铎弟兄就将自身的大侄肃亲王豪格去世后留下来的妻室二一添作五均分了,满族人亲贵也没有人说些什么。但创建清代几十年后,被汉族人中华传统文化更新改造了思维和伦理道德意识后,那样的事就无法接纳了。中国疆域广阔,从古至今是多中华民族、多地方的国家,在日常生活文化艺术上,不一样阶级,不一样人群,当然有显著的区别,古时候在婚姻生活上,除开最多见的完婚外,也有一些独特的婚姻生活,例如选婚、罚婚、雇婚、指肚婚、冥婚、收继婚等。由于人口数量稀缺,因此生孕便是一个问题,就需要多生人口数量,尤其是多生男丁,由于男丁多就代表着战士职业多,就代表着部族昌盛。如此一来说难听点,便是无法让女人的肚子闲下来。因而“父死妻继母,兄死妻嫂”就理所应当、理所当然了。因而不止是王昭君被那样看待过,曾创建现呼和浩特市的鞑靼头领俺答汗的老婆三娘子也得到过这种的工资待遇。
古代匈奴,为何会有“夫死娶母,兄死娶嫂”的习俗?
古代匈奴有这样的习俗主要是为了传承,一方面是想家族的血统不至于断绝,另一方面是想财产不流入外人手中,从根本上来说也和游牧民族的习性有关。一、游牧民族的习性匈奴是游牧民族,游牧民族一生都在草原上飘荡,居无定所。在这种生活习性下,女性因为身体素质不行,就导致自身很多事情都比不过男性,尤其是各种体力活,根本就干不了多少。女性在生产劳动当中并不占据主要的地位,因此自身的地位也比较低下,但是生育繁衍女性又是很重要的一份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匈奴一族的民风极其开化,如果家中的父亲去世之后,家中的长子可以取他们的父母为妻,如果哥哥或者弟弟死了,活下来的男丁可以娶嫂嫂为妻。二、家族血统不至于断绝对于任何一个民族来说,繁衍生息都是一件大事。草原上的生育存活率本来就低,而女性又承担着延绵子嗣的重大责任,如果家族里女人多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家族肯定会比较繁荣昌盛。所以家族当中如果有女性失去了丈夫,肯定是尽可能的不让这个女性外嫁,想尽办法把这个女性留下。另外女性嫁给丈夫的兄弟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这样子的话整个家族的血统都是相同的,就没有排斥性了。三、财产外流在匈奴一族当中,如果寡妇嫁给了族外的男子的话,那么死去的丈夫留给寡妇的遗产也会跟随寡妇给了族外的男子。所以在这一过程当中,随着寡妇的外嫁,整个部落的财产是损失的。为了不让部落的财产发生挽留,为了不让部落的财产变相的到了外人的手中,一整个部落的人都会鼓励寡妇直接嫁给丈夫的兄弟。
收继婚的起源
起源于氏族族外婚时期。当时人们认为嫁到本氏族的女子不仅属于夫家且属于夫家所在的氏族。若夫死后,其妻嫁往别处就会随之失去财力和劳动力,收继婚则可将其约束于本氏族内,所以收继婚是一种财产继承的转移和变异形式。收继婚具有奴隶制粗野的特性.在流行此俗的时代或地区,即使是国君的女儿也不能幸免,如汉朝时的王昭君远嫁匈奴呼韩邪单于,呼韩邪死后按匈奴婚俗她须转嫁给庶子为妻。当时汉朝法律已经明文禁止收继婚但制约不了胡地。“昭君上书求归,成帝勒令从胡俗”,昭君无奈只好遵命。虽然王昭君的要求符合汉人的习俗,但是汉成帝为了避免汉匈两国产生摩擦,宁可牺牲王昭君的个人意愿。收继婚早在先秦时期便遭到人们指责,以后各朝均有法律规定废止。此俗终因统治者贪图私利和美色屡禁不止,历史上隋炀帝在其父隋文帝死的当天便收继了其庶母——姿貌无双的宣华夫人,唐太宗也收继了弟弟李元吉的妃子杨氏,唐高宗收继了父亲唐太宗的才人武则天,封昭仪。但这只是最高统治集团腐朽糜烂生活的表现,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没人批评,而是饱受非议,不过没人敢直言当面反对而已。至于下层官吏和普通百姓拘于礼法,怕人笑话,基本上是不敢的。宋以后,汉族地区收继婚逐渐消失,但一些少数民族中仍盛行此俗。有的地方甚至延续到近世。多数社会都存在有收继婚的实际行为。但社会对此类婚姻的态度可分为反对、中立、支持鼓励、甚至被认为是义务。其实是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度。(在江苏省与河南汉族也有,有人说是开封犹太人风俗) 由于这样的男女双方本来就认识甚至熟悉,其结婚可能是个人选择。有的是出于经济考虑。贫困人家娶寡嫂、弟媳等,解决了赡养她们的问题,也省了聘礼。如果寡妇继承了财产,这样的婚姻可以防止家庭财富外流。社会视女性为夫家财产的时候,夫兄弟婚也可被理解为一种继承。另外政治也可成为夫兄弟婚的动机。例如英国的亨利八世娶其寡嫂凯瑟琳,目的是加强英国和西班牙王室的联盟。 有时候,也指女子同时以两个或多个兄弟为丈夫的情况。印度传说《摩诃婆罗多》中,黑公主同时嫁给了般度族的五兄弟。喜马拉雅山脉地区的藏族等有时会有这样的婚姻。但总的来说,一妻多夫制远不如一夫多妻制或一夫一妻制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