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张尚强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尚强,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1987年7月,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顺义县建筑工程公司科员;顺义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科员、副科长;顺义县委组织部考核任免科科员;顺义县委组织部考核任免科副科相当;顺义县委组织部培训科副科长、科长;顺义区北小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顺义区北小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顺义区北小营镇党委书记;顺义区北小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顺义区北小营镇党委书记;顺义区后沙峪地区党委书记。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工作分工: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史庆军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庆军,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顺义县顺义镇小东庄村活动房厂厂长;顺义县顺东锅炉安装公司经理;北京新光锅炉机械设备安装公司经理;顺义县劳动局技校锅炉安装公司经理;北京市劳动局顺义区(县)技工学校副校长;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分管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电话咨询中心)、第十七职业技能鉴定所、技工学校。郭有斌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郭有斌,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顺义县人民政府人事科科员;顺义县人事局工资科科员、副科长、科长;顺义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顺义区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工作分工:分管人才中心、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仲裁科、信访接待中心。韩 静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 静,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顺义县龙湾屯乡农机站副站长、站长;顺义区(县)委组织部科员、综合干部科副科相当、副科长(正科级工资待遇)、科长、副处级组织员;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分管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综合财务科、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社保中心收缴部、社保中心支付部、社保中心稽核审计部、农村养老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拆迁安置办公室、政策研究室。陈 凤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 凤,女,汉族,1962年4月出生,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曾任顺义县李桥供销社会计;顺义县供销社办公室科员,调研科科员、副主任、主任;顺义区(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正科级相当、科长、副处级组织员、党员电教管理中心主任;顺义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顺义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分管公务员管理科、村官管理办公室、政工科、办公室、信息中心。方术华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方术华,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顺义县地方工业公司职员;顺义区(县)人事局科员、副科相当、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工作分工:纪检组长分管监察科、基金监督办公室、考培中心、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梁 勇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梁 勇,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顺义区(县)劳动局社保中心职员;工伤保险部副主任、主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综合管理部主任。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工作分工:分管劳服中心主任分管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社区就业服务部、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部、协管员管理服务部、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机场劳动(人才)服务中心。崔大成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崔大成,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顺义区(县)劳动局社保中心职员;社保中心养老二部副主任;社保中心养老一部主任;职介中心主任。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工作分工:分管工会(妇联、计划生育)、共青团。 林进良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林进良,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河北省河间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陆军第六十五军炮兵团战士、班长;警卫三师炮兵团152加榴炮营三连指挥排长、二连副连长、连长、副营长、营长、司令部副参谋长;警卫三师司令部炮兵指挥部副主任;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调研员。现任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工作分工: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流动调配科。
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和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撰写机关年鉴、大事记等。承担信息、保密、建议、议案、提案、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对外发布统计数据。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二、政工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人员调动、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统战、外事等项工作。上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机关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党务、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机关政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编撰机关政工大事记及政工年度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的审查、申报等管理工作。三、公务员管理科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综合管理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和升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各部门科级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科级公务员职务任免备案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综合管理工作,受理本区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规定,依法对本区公务员实施监督。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指导实施本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拟订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参与拟定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拟订本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博士后工作政策、规划,负责本区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服务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本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区外国专家聘请计划的制定并指导监督资助项目实施;负责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五、流动调配科拟订吸引外埠人才、留学人员来区创业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贯彻落实解决夫妻分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政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调京、家属“农转非”以及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拟订本区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六、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及离休、退休、退职等有关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统发审核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七、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组织拟订本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北京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本区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有关失业保险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本区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贯彻执行农民工相关的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八、养老保险科(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负责各参保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准工作。负责各类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统筹、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则和流程;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九、医疗保险科(公费医疗办公室)贯彻落实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拟订本区公费医疗制度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政策;贯彻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以及职工生育期间的津贴标准;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服务站的初审、上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的认定审批;负责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审批;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有关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负责核定本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人员资格及公费医疗经费预算工作。十、工伤保险科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康复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对本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康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待遇审核工作;负责本区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十一、职业能力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本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执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进行指导、协调管理;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考核与管理;监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贯彻执行各级培训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培训任务。十二、劳动关系科(政策法规科)贯彻落实劳动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贯彻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及外地企业在本区设置的分支机构申办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十三、劳动监察科(大队)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十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本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及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负责机关专项经费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十五、调解仲裁科指导协调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具体政策;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十六、综合财务科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日常管理、年度决算、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审计,并对本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十七、监察科监督检查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撰写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对本局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政纪、反腐纠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对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半年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一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经区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举报;参与调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监督检查科室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效率以及执法不作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建立行风监督员队伍,组织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防范工作,制定完善内部制约监督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并抓好落实;承办区纪委、区监察局交办的事项。
顺义社保中心咨询电话
顺义社保中心咨询电话如下:010—89446599。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劳动者维权4种投诉举报渠道,并提示劳动者,一旦遭遇欠薪,可以通过4种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拨打统一的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电话12333。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北京12333热线向社会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同时,北京12333热线可受理拖欠工资方面的投诉举报,转交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二是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可以查询到本市所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地址和电话。此外,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推出了维权二维码,全国各地的劳动者,只要在北京工作期间遇到欠薪问题,只需用手机扫一扫,填写相关信息,就可在线投诉举报。具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扫描识别首页劳动保障维权二维码;第二种是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办理服务—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就可以了。三是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如果就是否欠薪及欠薪金额与用人单位存有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本企业、企业所在的街乡、园区或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依法提起诉讼。四是京津冀地区劳动者可以异地投诉。京津冀户籍的劳动者,如果用工地也在京津冀区域内,一旦发生欠薪,可以根据自身方便,选择向工作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起异地投诉。例如,一位劳动者户籍地在河北,但他长年在北京工作、居住,那么一旦发生欠薪问题,他可以就近在北京投诉,维权更便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是谁,领导分工怎么安排
您好!
徐熙(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全面工作。
陈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研究室、流动调配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公务员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人事处、行风办、离退休干部处、宣传中心(劳动就业、人才市场报社)。
杨晋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分管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处)、教育培训处、职位管理处、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服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李淑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外国专家和外国人就业工作处(港澳台专家和港澳台人员就业工作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港澳台专家与港澳台人员就业事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联系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戚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分管局纪检组监察处,监督并指导机关纪委工作。
桂生(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创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开发中心。
王明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职工养老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 处、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孙美玲(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法规处、规划统计处、财务处、信息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学研究所(人事管理研修中心)、退休职工活动站、干部度假疗养中心。
齐庆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分管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处)、信访处、电话咨询中心。
徐仁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协助王明山同志分管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伤保险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李世广(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协助桂生同志分管人力资源市场处、农民工工作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您好,我是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摘要】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监察大队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仓上街16号 电话010-89445756【回答】
全国目前大部分城市已开通了12333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回答】
有劳动纠纷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回答】
劳动仲裁流程: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则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组成仲裁庭;仲裁员回避;开庭前通知;开庭质证和辩论;裁决前调解;作出裁决【回答】
劳动仲裁需要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证据清单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劳动者需要在从辞职那天算起的一年时间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回答】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局电话是010-89445718。简介: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部门:1.综合信息科负责综合、计划工作;负责文秘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就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2.财务科受委托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的指导监督并承办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再就业补助费、转业训练费等就业扶持服务经费管理;负责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管理的指导、协调和财务监督。劳动局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名称已经做过两次变更,上一次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合并人事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革后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劳力科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性就业安置、流动就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失业职工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受委托指导协调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受委托负责外省市驻莞劳务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北京市劳动局电话多少?
北京市一共有18个劳动节局,东城区劳动局电话是84253922,地址是朝内大街192号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分长青园办公区、朝内大街办公区、宽街办公区、交道口办公区四址办公。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舆情监测、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要行政会议的组织及行政会议纪要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外事、外联工作。2、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务宣传、统战等党务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党组、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及重要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协调与指导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处级干部的服务管理和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3、调研科。负责本局规划、计划、总结及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上报和信息刊物的编发工作;负责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汇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管理信息资料,为局领导提供建议信息和决策依据。北京市各地劳动局联系方式北京市劳动局:63011322东城区劳动局:84253922西城区劳动局:66180004崇文区劳动局:67757454宣武区劳动局:63539966朝阳区劳动局:64678220海淀区劳动局:62322009丰台区劳动局:63812595石景山区劳动局:68878442房山区劳动局:69311554门头沟区劳动局:69831534通州区劳动局:69556005平谷县劳动局:69965334昌平县劳动局:69744520怀柔县劳动局:69641730顺义县劳动局:69423026密云县劳动局:69041504延庆县劳动局:69101155以上内容参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_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北京市劳动局(人社局)电话12333。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12333;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向1233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12333
北京前十名技校
北京前十技校如下:1.北京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 2.北京轻工技师学院 3.北京实验技工学校 4.北京市海淀区职业学校 5.北京首钢技工学校 6.北京电力技工学校 7.北京路政局技工学校 8.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9.北京市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10.北京市电子工业技工学校 其中北京轻工技师学院较为出名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前身为北京一轻高级技术学校,始建于1964年。2014年9月,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学校晋升为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学院现有角门、东坝、门头沟、天桥四个教学区,设有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工艺美术系和基础教学部,共13个专业,在校生5000余人,年社会培训规模10000人以上,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元,学院集学制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师研修、技能竞赛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高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成为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单位,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北京十大技校排名
北京十大技校排名如下:全国排名 学校名称 地区 省内排名 6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 1 15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 2 63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北京 3 72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 4 108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 5 131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 6 210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北京 7 276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 8 319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北京 9 335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 10 北京最好的高职专科学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8年。1999年曾用名为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与北京邮电工业学校合并更为现名。2007年,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二轻工业学校、北京市机械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并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