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带关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连带之债。分为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是指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权;连带债务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债务。根据连带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法定连带之债和意定连带之债。例如: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为连带之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带关系是什么意思
连带关系的意思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的合作关系。具体而言,在这种关系中,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因此,连带关系中,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不分顺序地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关系是什么意思
连带关系的意思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的合作关系。具体而言,在这种关系中,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因此,连带关系中,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不分顺序地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关系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连带关系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的合作关系。具体而言,在这种关系中,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因此连带关系中,就应该承担连带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怎么认定连带关系
可以通过合同是否有约定来认定连带关系。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那么就可以认为存在连带关系。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是法律没有依法规定,那么就默认为不存在连带关系,债务有债务人个人进行清偿。
一、连带之债是什么意思?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为连带债务。
二、连带债权法律效力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法律效力:
1、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所有债权人都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全部付款,债务人也有权主动向任何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收到债务人的全部付款,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将被消灭。在连带债务的情况下,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履行债务。被要求的债务人不得以其他债务人为由拒绝支付,也不得以债权人的要求超过其应分担的份额为辩护;
2、内部效力: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连带债务的效力可分为连带债权的内部效力和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在连带债务中,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债务人索赔。
连带债权,按份债权的对称债权分类之一。指大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根据连带债权,任何连带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并接受债务人的全部履行。
三、保证人是连带债务人吗?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
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怎么认定连带关系
法律分析:要认定连带关系先看是否存在合同的约定,如果不存在合同则看是否有实质的连带关系。具体而言,看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实质的连带关系和连带责任是认定的关键,合同的条款只是辅助的认定要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什么是连带关系?
连带关系其实就是一个字:tie.
连带关系又分强连带关系(Stong-tie)和弱连带关系(weak-tie).
见相关英文释意:
弱连带理论(weak-tie theory)是由Granovetter在1973年所提出,认为个体彼此之间存在着连带关系,此一连带关系又可以细分为强连带关系与弱连带关系,所谓强连带关系是指同一团体内之个体彼此间的连带关系,由于是同属于一个团体且彼此间交叉互动频繁,故讯息的流通十分迅速,但另一方面可能会造成重复的讯息传递而产生浪费。
而弱连带是指团体与团体间的连带关系,认为若团体中的某一特定个体与另一团体中的个体具有连带关系,则讯息可藉由此一连带关系而来进行传递,值得注意的是在强连带中个体的关系型态是属于比较亲密或是彼此互动频繁的,而在弱连带中的连带关系便显得较为疏远且是互动性不强的,甚至只是曾经认识或是曾经见过面而已。在弱连带优势理论中可以分成两种情形,一种是团体多但弱连带少,另一种是团体少但弱连带多,前者由于弱连带少,团体间的讯息流通便比较不热络,个体间讯息的流通局限于个别所属团体内的流通,在某些极端的情形下,有可能发生讯息封闭的情形;相对的,后者是指由于团体与团体间的弱连带很多, 故讯息在整个母体中流通亦显得比较快速。
连带债务要具备的连带关系是什么
连带 债务 要具备的连带关系是指数个 债务人 中一人发生非个人利益的事项,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 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 中约定保 证人 和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债权人 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债务要具备的连带关系是什么?
连带关系,是指数个债务人中一人发生非个人利益的事项,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连带应属性质上的连带。这决定了如数个债务人中有清偿完债务的,其他债务人的效力就归于消灭;也决定了发生在部分债务人上的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时效完成等使债务部分或全部消灭,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如果仅仅是数额上的连带,是不会发生这些效力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跟朋友一起喝酒出交通事故他们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 和朋友喝酒出车祸需要承担责任,开车人的责任与喝酒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一同喝酒后交通事故其他人有连带关系吗?
一同喝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其他人是否有连带关系,要视具体情况而论:1、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一起喝酒的人无责任;2、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连带责任。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