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外资企业地址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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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外资公司注册地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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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管理局投诉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12345平台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第六条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办理诉求人的诉求事项,倾听诉求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诉求人的监督,努力为诉求人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诉求人。诉求人提出诉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语言文明,对其所诉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侮辱、诬陷他人。诉求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进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利益有益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予以采纳。【摘要】
四川省工商管理局投诉电话【提问】
您好【回答】
您可以拨打12345进行投诉的【回答】
1.掌握证据首先要掌握好举报、投诉问题的证据,多准备几份,方面在维权的时候使用。
2.联名反应如果有同样诉求的其他人,大家可以团结起来,一起反应问题,迫使对方解决问题。
3.媒体曝光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将对方的不法行为曝光。
4.向相关部门起诉。【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12345平台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第六条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办理诉求人的诉求事项,倾听诉求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诉求人的监督,努力为诉求人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诉求人。诉求人提出诉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语言文明,对其所诉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侮辱、诬陷他人。诉求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进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利益有益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予以采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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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文电、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统计、机要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目标管理、政务宣传、政务信息和局机关新闻发布工作。(二)法规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省局办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工作。(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拟订有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承担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大要案、跨省市案件和典型案件;组织、协调监督全省工商系统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扫黄打非”工作;协助计划财务处做好办案经费和缉私罚没上交款的管理及工商系统办案装备的配备工作。(四)直销监督管理处。拟订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流通领域商品(含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及具体措施和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发布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有关服务领域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六)市场规范管理处。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指导展销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管辖权限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七)企业注册处。承担按照管理权限规定范围内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按管理权限指导、协调、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的行为和非法经济组织;承担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拟订非国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指导其登记注册与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承担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九)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拟订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在川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等外资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按管理权限查处违反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指导、协调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十)广告监督管理处。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核发、年检省属媒体广告经营许可证;初审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指导系统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和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十一)合同监督管理处。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系统的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和合同信用建设;制定、发布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指导重大合同履约备案;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实施拍卖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十二)信用信息管理处。拟订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四川信用网”、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数据库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征集和整合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组织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建设和资源共联共享;负责信用宣传培训,指导信用自律管理;牵头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三)计划财务处。拟订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系统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执法装备、工商制服、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等管理工作;组织系统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等培训。(十四)人事处。负责全系统及省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系统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系统培训计划和规划;指导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的工作。(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和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工商局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信息
李柏云,男,汉族,1954年3月生,辽宁昌图人,197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2年1月至1974年10月在四川省平武县插队知青。1974年10月至1977年10月在四川农业大学学习。1977年10月至1985年7月任四川农业大学团委常委、团总支书记、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1985年7月至1992年1月任共青团四川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期间: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四川省委党校分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6年10月至1988年10月任开县县委副书记;1988年至1991年兼任四川青年报社社长)。1992年1月至1993年1月任共青团四川省委党组副书记、团委副书记。1993年1月至1996年4月任四川省商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6年4月至2000年5月任四川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正厅级)。2000年5月至2001年3月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厅级)。2001年3月至2002年5月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期间:2001年10月主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全面工作)。2002年5月至今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四川省党校研究生地厅班现代管理专业学习)。洪波,男,汉族,1963年12生,四川乐山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至1985年6月在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工作。1985年6月至1989年3月任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秘书科长兼机关党总支副书记。1989年3月至1994年4月任四川省乐山市委办公厅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1994年4月至1995年5月任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政府区长助理。1995年6月至1998年2月任四川省乐山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8年2月至1998年10月任四川省乐山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1998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四川省乐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4月至今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沈健,男,汉族,1964年4月生,四川成都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至1984年7月在四川省统计学校学习。1984年7月至1992年12月任四川省统计局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四川省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四川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期间: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学习)。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任四川省委办公厅副厅级秘书。2003年7月至今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杨跃,男,汉族,1958年5月生,四川渠县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78年12月至1983年9月在四川省达县地区税务局工作。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江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学习。1985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四川省税务局主任科员。1987年10月至1989年2月任四川省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1989年2月至1991年1月任四川省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副局长。1991年1月至1994年6月任四川省税务局税政二处副处长。1994年6月至2000年10月任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主任(期间: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下派四川工具厂挂职锻炼任副厂长)。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期间:2001年3月至2001年6月在省委党校地厅级第27期学习)。2003年9月至今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黄俊,男,汉族,1953年6月生,四川资阳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5年7月至1983年12月任四川省中药材公司干部。1983年12月至1991年5月任四川省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1年5月至1995年5月任四川省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1995年5月至1999年7月任四川省医药管理局人事劳动处处长。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任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处长。2001年9月至2005年9月任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助理巡视员、局党组成员。2005年9月至今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局党组成员。黄习,男,汉族,1952年7月年生,陕西华人,1969年3月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9年3月至1969年10月在四川省岳池县平滩区火光公社知青1969年10月至1971年3月在陕西省华县少华公社知青。1971年3月至1972年12月在四川南充地区汽车修配厂工人。1972年12月至1977年3月在部队任战士、班长。1977年3月至1977年10月任四川省南充地区纺织机械厂驾驶员。1977年10月至1978年8月任南充师范学院驾驶员。1978年8月至1982年8月在四川大学哲学系学习。1982年8月至1985年7月任四川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干事(期间:1985年1月至1985年7月下派任绵竹县副县长)。1985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省委常委办干事(期间:1988年1月任正科级秘书,1988年8月任副处级秘书,1990年11月任正处级秘书)。1990年12月至1996年4月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处处长。1996年4月至2000年7月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处长。2000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处长。2001年4月至今任中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陈上权,男,汉族,1956年1月,四川大竹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至1984年7月任战士、排长、副指导员。1984年8月至1991年12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期间:1985年7月至1987年7月在四川师范大学学习)。1992年1月至1994年11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副处级纪检员。1994年12月至1997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997年4月至2000年11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正处级副主任。2000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2005年6月至今任中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四川省监察厅派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监察专员。何俊,男,汉族,1956年4月生,安徽池州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0年12月至1975年3月在部队任战士、班长。1975年3月至1983年1月任成都军区步兵学校政治部教员、正连职教员(期间:1975年7月至1975年9月在成都军区军政班干部学校学习,1975年9月至1978年8月在四川大学历史系学习)。1983年1月至1987年3月任成都陆军学校第二政工教研室副营职教员、一大队二队政治教导员。1987年3月至1988年5月任成都军区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正营职干事。1988年5月至1991年11月任成都军区政治部研室副团职干事。1991年11月至1995年12月任成都军区政治部研室正团职干事。1996年1月至2003年10月任成都军区政治部编研室副主任(2001年149师代副政治委员)。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成都军区政治部编研室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
张艳的个人履历
1969.11——1972.04,新沂县窑湾公社二湾大队插队,团支部书记、公社团委委员;1972.04——1974.08,徐州师范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1974.08——1977.04,先后任新沂县炮车中学教师、团委书记,踢球山中学教师、团委书记;1977.04——1977.11,徐州地委党校教育科理论教员;1977.11——1979.01,省委党校理论班学习;1980.10——1983.03,先后任徐州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1983.03——1984.07,共青团徐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84.07——1984.10,中共徐州市委常委、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84.10——1986.02,中共徐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86.02——1987.06,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87.06——1992.12,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其间:1989.02—1989.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1992.12——1997.04,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1997.04——1997.12,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97.12——2003.02,江苏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其间:1999.09—2002.06,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02——2004.0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2004.04——2013.01,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其间:2006.02—2006.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13.01——2013.0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2013.04——2016.01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
法律主观: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法律客观:《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行政复议机关是谁
行政复议机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分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是谁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谁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二、行政复议的特征 行政复议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调解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二)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两类。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因为这些具体的行政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主体制发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但是,当抽象行政行为即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成为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时,则可以一并进行审查。 (三)行政复议所采用的方式原则上是书面审查,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所谓书面审查,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从证据材料、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方式。采用书面审查,无须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证人等当面进行质证,可有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效率。所谓听证方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召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就案件所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等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然后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方式。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中的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对于没有行政复议前置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
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营业执照办理,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大家好,想要在济南创业的老板首先是在济南把营业执照办理出来,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在济南营业执照办理的材料和流程 第一、我们想要办理一张营业执照要先有个注册地址,地址一定是真实有效的,因为后期银行开户也会用到 第二、准备好几个公司名字核一下名,选个没有相似的提高一下效率,争取一次性通过 第三、人员问题,找好法人和监事,切记一定不要在黑名单里边,否则也没法提交申请 第四、想好注册资金和持股比例,这个根据实际情况去写就可以 第五、确定一下经营范围,但是不要乱填写 准备好以上五点就可以提交申请了
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提交工商注册所需材料。2、工商局初审,材料完成并符合要求,上报区工商局审批。3、工商局审核通过,打印营业执照。4、凭《受理单》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工商局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工商局的职责和管理范围
工商局的职责和管理范围具体如下: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2、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3、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局的招聘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展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法律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承担商标注册与管理等行政职能,商标评审委员会承担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等行政职能,其干部管理办法不变;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范围: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4、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摘要】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提问】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范围: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4、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回答】
亲,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的,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回答】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
亲,下午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经济中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其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负责制定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和标准,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2.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监督和管理市场经济中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3.保护消费者权益:负责制定和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负责制定和实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推动市场公平竞争。5.加强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和推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监管。6.执行其他职责:承担其他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职责,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摘要】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提问】
亲,下午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经济中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其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负责制定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和标准,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2.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监督和管理市场经济中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3.保护消费者权益:负责制定和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负责制定和实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推动市场公平竞争。5.加强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和推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强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监管。6.执行其他职责:承担其他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职责,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回答】
你好,我是开小型超市的,昨天市场监督局来我店检查,我的水果没有价签,让我今天去他们单位,我去了说完罚款,可以吗,我应该怎么处理呢?【提问】
请您表达的清楚些,以便我更好的为您解答【回答】
我是开小型超市的,昨天市场监管局的来我店里检查,说我的卖的水果没有价格签,没明码标价,让我今天去他单位处理,我今天去了,他们说没有价格签是违法行为,要罚我钱,我就想问问他们的做法是对的吗,我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条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家应当对出售的商品明码标价,且标价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因此,市场监管局要求您对售卖的水果进行明码标价是合法的。如果您确实存在未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的情况,建议您主动认错,并根据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对水果进行明码标价。如果被罚款,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罚款,以示配合。【回答】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办理程序包括: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2、到银行开户;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7、申请开业登记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啊?
办理营业执照主要有两种办理方式,一是网上办理,一是现场办理。具体办理手续为:一、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流程为:(1)申请人注册。初次进行网上营业执照办理时需先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真实、正确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并完成用户身份确认。(2)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后,需选择拟办理营业执照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章程、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资料,随后提交注册申请。(3)受理、审核、决议。商事登记机关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假如材料齐备,该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议。(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5)存储电子档案。完成上述工作后,商事登记机关将保留商事登记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一法律效应。2、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具体操作步骤有:1、公司核名。由申请人携带公司备选名称以及核名材料,到主管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名称预核准,核准通过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工商交件。工商交件主要是将工商注册的一系列所需材料提交给工商登记机关,由工商办事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予以驳回,审核通过领取《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3、申领执照。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前往工商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