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局下属单位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第四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推进全省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相关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区、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省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省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第五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交流合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三)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四)电视剧处。承担全省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全省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负责引进电视剧的初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五)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六)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全省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七)媒体融合发展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八)科技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 (九)安全传输保障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十)规划财务处。研究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一)公共服务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承担相关扶贫工作。 (十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等工作。 (十三)从业人员服务处。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六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81名。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总工程师、总编辑、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1名。 第七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省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6日起施行。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下属哪些单位
亲~您好[微笑],很高兴能帮您回答该问题哦~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河南省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单位:
(一)办公室(交流合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三)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四)电视剧处。承担全省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全省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负责引进电视剧的初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五)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六)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全省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七)媒体融合发展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八)科技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
【摘要】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下属哪些单位【提问】
亲~您好[微笑],很高兴能帮您回答该问题哦~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河南省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单位:
(一)办公室(交流合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三)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四)电视剧处。承担全省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全省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负责引进电视剧的初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五)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六)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全省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七)媒体融合发展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八)科技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
【回答】
亲~您好[微笑],很高兴能帮您回答该问题哦~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河南省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单位:
(一)办公室(交流合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三)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四)电视剧处。承担全省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全省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负责引进电视剧的初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五)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六)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全省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七)媒体融合发展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八)科技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
【回答】
(九)安全传输保障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十)规划财务处。研究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一)公共服务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承担相关扶贫工作。
(十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等工作。
(十三)从业人员服务处。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回答】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督促局重要部署和事项的落实;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外事、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财务等工作。(二)总编室(宣传管理处)。拟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具体指导、协调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省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工作;组织全省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负责局编委的日常工作。(三)电影管理处。拟订全省电影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全省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负责全省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变更的审批和电影制片、技术公司及跨省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变更的审核,组织审查影片的内容和电影频道播出的相关节目;审核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和电影统计工作。(四)传媒机构与电视剧管理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和电视剧、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发展规划;承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审核工作;承办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制作、播出和引进;承办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内容审查和制作、发行许可工作;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功率等技术参数;承办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审批工作;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监督管理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五)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拟订全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承办省内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与节目有关的传播秩序的监督管理。(六)科技处。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视听类新媒体和广播电影电视多功能业务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拟订全省广播影视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七)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处。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重大广播电影电视产业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实施;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产业项目的推广;指导直属单位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八)计划财务处。编制全省广播电影电视整体发展规划,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九)保卫处。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安全制度、规定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管理机关和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驻局武警部队生活设施和执勤保障工作;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核心机密和要害部位提供安全保障。(十)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直属学校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河南新闻出版学校是正规学校吗
是正规学校。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于1987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隶属于河南省局,是河南省唯一一所集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术培训、高等教育为一体的公办新闻出版类专业学校。先进的教学设施 学校位于郑州市清华园路,学习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齐全。学校配备有完整的印前、印制设备和计算机实习机房。全新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计算机室、大屏幕室、实习书店、实习工厂、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公寓、餐厅和学生活动中心等教学、生活设施为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和学生生活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河南新闻出版学校是正规学校吗
河南新闻出版学校是正规学校。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是公办的普通中专学校,是全国新闻出版系统重点中专学校、河南省重点中专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高度重视毕业和服务工作,与近百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每一名学生足不出校都可获得理想的工作。学生就业岗位环境优良,工资待遇遇,职业生涯稳定。学校坚持实施学生就业跟踪服务,学校承诺:学生毕业时,学校负责安置就业,可多次免费推荐工作岗位,以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