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供

时间:2024-07-03 10:25:35编辑:奇闻君

逼供的读音逼供的读音是什么

逼供的读音是:bīgòng。逼供的拼音是:bīgòng。结构是:逼(半包围结构)供(左右结构)。词性是:动词。注音是:ㄅ一ㄍㄨㄥ_。逼供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逼供bīgòng。(1)以精神上的折磨(如长时间的连续审讯)或以肉体上的痛苦(如限制饮食或不许睡觉)来制服犯人,以促其招供。二、引证解释⒈指用酷刑或威胁等手段强迫招供。引清黄钧宰《金壶遁墨·驴案》:“王遂以严刑逼供,至用线香熏腋下。”鲁迅《二心集·“友邦惊诧”论》:“砍头示众,秘密杀戮,电刑逼供,他们也不惊诧。”杨匡满郭宝臣《命运》十:“温和的问话,没有逼供。”三、国语词典强迫嫌犯招认。如:「侦讯刑案,要讲求证据,不可逼供。」词语翻译英语toextortaconfession法语arracher,extorquerdesaveux四、网络解释逼供逼供,以精神上的折磨(如长时间的连续审讯)或以肉体上的痛苦(如限制饮食或不许睡觉)来制服犯人,以促其招供。语出清黄钧宰《金壶遁墨·驴案》:“王遂以严刑逼供,至用线香熏腋下。”关于逼供的成语求过于供供不应求香花供养逼良为娼逼上梁山供过于求疲于供命供认不讳关于逼供的词语逼上梁山精彩逼人疲于供命富贵逼人香花供养烟云供养供不应求东敲西逼兵不逼好求过于供关于逼供的造句1、按理说,老祖应该严刑逼供才对,怎么会对泰阳这般好,还送出去如此珍贵的玉简。2、杖刑之下,要什么供词没有?如果检方有意栽赃陷害周文斌,只要刑讯逼供,是不难取得想要的“证据”的。3、假如审讯没有实施刑讯逼供,假如执法者没有掌握无可辩驳的"铁证",等无罪释放者们就不可能遭遇命运的劫难和家庭的不堪。4、她被逼供,心慌意乱,连自己也不知所云。5、严刑拷打,靠刑讯来逼供,“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之”,被迫造假。点此查看更多关于逼供的详细信息


逼供的读音

逼供的拼音【bī,gòng】。以精神上的折磨(如长时间的连续审讯)或以肉体上的痛苦(如限制饮食或不许睡觉)来制服犯人,以促其招供。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 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按照 刑讯逼供所得的 口供定案,又往往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因此,又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证人不能成为 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 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逼供的例句:1、不要对男人逼供,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秘密,他不想说的就让他沉默吧。有些事情说出来,只会大家都很受伤。2、当敌人严刑逼供,让刘胡兰交出共产党员名单时,刘胡兰斩钉截铁的说不知道。3、那些家伙私设公堂,专搞逼供,可怜我们的小张被打得死去活来。4、这帮人私设公堂,刑讯逼供,弄出了很多人命悬案。5、她被逼供,心慌意乱,连自己也不知所云。6、防止和杜绝刑讯逼供、变相拘禁、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7、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两个难题。8、其中,严禁逼供信政策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不得刑讯逼供。9、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10、刑讯逼供是我国古老的司法传统,在科技落后的情况下,这种审讯手段对于侦破案件有一定的帮助。

逼供的拼音

逼供:bī gòng出处:【清】黄钧宰《金壶遁墨·驴案》外文名:extort a confession释义:指用酷刑或者威胁等手段强迫招供。基本解释 :以精神上的折磨(如长时间的连续审问)或以肉体上的痛苦(如限制饮食或不许睡觉)来制服犯人,为了让他招供。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例句:侦察刑案,要求真凭实据,不可刑求逼供。她被逼供,心慌意乱,连自己也不知所云。这帮人私设公堂,刑讯逼供,弄出了很多人命悬案。

逼供信的拼音狐逼供信的拼音是什么

逼供信的读音是:bīgòngxìn。逼供信的拼音是:bīgòngxìn。结构是:逼(半包围结构)供(左右结构)信(左右结构)。注音是:ㄅ一ㄍㄨㄥ_ㄒ一ㄣ_。逼供信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逼供信bī-gòng-xìn。(1)审讯人员对被审人施用肉刑、变相肉刑或其他威胁手段逼取口供,一有招供即信以为真,据以定案。二、引证解释⒈谓用酷刑或威胁等手段强迫招供,一有供词即信以为真,据以定案。引巴金《要有个艺术民主的局面》:“他们搞武斗,搞逼供信,搞打砸抢,制造冤案、假案。”老鬼《血色黄昏》二五:“以上材料,内容属实,全系我自己交代。办案人员不存在逼供信的问题。”三、网络解释逼供信逼供信是一种逼取口供的方式。关于逼供信的成语求过于供疲于供命香花供养供不应求半信不信供过于求供认不讳逼上梁山关于逼供信的词语精彩逼人疲于供命东敲西逼供不应求烟云供养逼上梁山香花供养富贵逼人兵不逼好求过于供点此查看更多关于逼供信的详细信息


逼供读音

逼供读音是:bīgòng;解释:逼供,以精神上的折磨(如长时间的连续审讯)或以肉体上的痛苦(如限制饮食或不许睡觉)来制服犯人,以促其招供。逼供造句有如下:防止和杜绝刑讯逼供、变相拘禁、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两个难题。其中,严禁逼供信政策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不得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刑讯逼供是我国古老的司法传统,在科技落后的情况下,这种审讯手段对于侦破案件有一定的帮助。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被指控的行为包括采取单独监禁和采用酷刑逼供,诺瓦克说。因此,对刑讯逼供的危害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这些供状是用近乎逼供的方式得来的。杀人嫌疑犯拒不招供,警察就对其刑讯逼供.联合国一名特别调查员说,刑讯逼供的现象在中国有所下降,但是依然很普遍.它只是被犯人和美军指控为过度拥挤、超期羁押,以及刑讯逼供的该省几所监狱之一。审判实践中,有的被告人提出侦查人员在侦查讯问等庭前审判阶段有刑讯逼供行为。他知道下面的人有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虽然三令五申,可刑讯逼供还是常有的事,可却怎么都想不到下手会如此狠。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

法律分析: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一般情况下犯刑讯逼供罪的,根据具体情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如果刑讯逼供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的,就要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且要从重处罚。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讯逼供的原因

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封建社会证据制度的影响。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中把被告人的口供视为证据之王。这既是封建社会产生刑讯逼供的原因,也是如今存在刑讯逼供的思想根源。
2.封建特权思想作怪。刑讯逼供的重要特征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凭借司法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以肉刑,借以逼取口供。
3.有罪推定的流毒还没有肃清。有罪推定也是封建司法制度的遗毒,即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之前,即被视为有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讯逼供获取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派出所报告逼供怎么处罚

派出所逼供涉嫌刑讯逼供罪,处罚规定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会按照法律具体的规定来定罪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刑讯逼供罪的行为方式是: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等情形。法律客观: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1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仍普遍存在。这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的。刑讯逼供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含公检法、纪检、监察、及一切国家公职人员,总之,这里的“司法权”是“泛司法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种供述,以致会造成被审讯对象重伤、死亡和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也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严禁以刑讯逼供的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在拘留所里面是不是会被严刑逼供,

  行政拘留,被拘留的人不会被刑讯逼供。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条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第十七条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第十八条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
  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刑事拘留被逼供怎么办

刑事拘留被逼供怎么办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刑讯逼供,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法院也不会采纳。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

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1条、国家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违法侦讯行为却依然仍普遍存在。这是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的。
法规
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而按照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定案,又往往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因此,又妨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威信。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
客观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首先,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其次,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再次,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诱供、指供是错误的审讯方法,但不是刑讯逼供。
主体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主观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不是为了逼取口供,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本罪。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司法实践中有人主张,犯罪动机是“为公”的(如为了迅速结案),就不应以犯罪论处;犯罪动机是“为私”的(如为了挟嫌报复),才应以犯罪论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不妥当。不管是为公还是为私,刑讯逼供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上述不同动机只能影响量刑,不能影响定罪。


刑讯逼供的方式犯什么罪

刑讯逼供罪的行为方式具体如下所述:
1、出于泄愤报复的个人动机而进行刑讯逼供的;
2、多次对多人进行刑讯逼供,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3、刑讯逼供手段残忍,造成恶劣影响的;
4、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
5、刑讯逼供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6、刑讯逼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7、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一、三大类犯罪是指哪三大类
三大类犯罪如下:
1、贪污贿赂犯罪;
2、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二、在看守所被打怎样处理
看守所被打处理方式是可以要求看守所严查,抓住打人者加重刑罚。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不得打骂虐待,严禁刑讯逼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还规定,人民警察不得受到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或者殴打的,受害人或者家属可以向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追究殴打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讯逼供的方式有哪些?

刑讯逼供的方法:
1、罚站法:强迫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昏倒在地,随后,又强迫跪在地上,一跪就是
六、七个小时。
2、手拷法:用手拷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长期折磨,使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
3、电警棍法:把上衣拉上去套在头上,用电警棍在赤身肉体上下捅,至使腹部一片片血痕,还用电警棍对准手指电,使全身烧得无法忍受。
4、皮带抽打法:用皮带没头没脸的抽。
5、剥夺睡眠法:连续42天日夜不给睡觉轮番折磨。
6、搓衣板法:用“背剑式”反拷着跪在搓衣板上,一跪就是一夜。
7、链法:用铁链拴住双脚,肩部、腰上都用绳子捆吊着,使一动不能动。
8、苍蝇、蚊子法:夏天,苍蝇、蚊子,把拍的死苍蝇和虫子逼吃掉。
9、吐痰法:有时还很随便地朝脸上喷口水和痰。
10、烫烟头法:将抽的烟头掐在手背上。
11、扣板油法:用手扣捏腋下两边(称之为扣板油)腋下两边被扣得由紫变黑。
12、下身敲打法:用竹片使劲敲打下身使得一度小便困难。
13、辣椒擦眼睛法:百般折磨,一直不让睡觉,困时,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眼睛,经擦多次,
14、“自产自销”法:吊起来,不让小便,后来给小便用盆子等下来后给喝。
15、方凳砸脚法:用方凳砸脚面使脚面皮开肉绽,疼痛难忍。
16、吊钢丝法:用手拷将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7、饥饿法:每天早晚只给半碗稀饭,并用手拷将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8、株连法:在审讯时把亲朋好友都抓起来,说被抓先后被如何的折磨等等,
19、拳头法::用手铐将吊到钢丝上,用两只拳头猛打我的腮部,直打得满嘴是血和肉块,还不准吐出来,要咽下去。
20、竹片法:用电警棍、竹片不时的敲打手指和脚指。当被折磨昏过去时,就用冷水将泼醒。
21、椅子法:从背后捆把椅子,叫跪在搓衣板上。
22、摇晃法:前后摇晃钢丝,长期将双手平拉捆在钢丝上,直至双臂都变成紫黑色,腰部以下全部水肿。
23、啤酒扳法:用的扳子反扳手指。把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里充满淤血,曾几次被痛昏死过去。
24、冷冻法:几次被折磨得痛昏死过去,就用冷水泼,把泼醒后,就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吹,冻得全身发抖。
25、噪音掩盖法:不论白天黑夜,鞭打时就将电视声音开得很响,来掩盖叫喊声。
26、针刺法:用筷子竹片敲手指,用方凳脚踩,用缝被针刺手指甲。
通过对刑讯逼供的26种方式的一个简单列举,相信大家都发现了,刑讯逼供方式的多样性和残忍性。刑讯逼供会对社会的正义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使人们怀疑司法的公正。因此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务必向检查机关和法院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权利。


上一篇:兴义路

下一篇:大众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