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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了,相信很多考生对江汉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一定很感兴趣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江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简称招生工作,下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江汉大学(国标代码:11072),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统考录取学生、艺术体育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学生、定向对口援疆计划学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杰出校友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以及促进地方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二条   学校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报送到各省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并通过各省级招办和其它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入学考核    第十三条   报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除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部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外)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省级专业统(联)考。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分数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考生加分的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本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通过征集志愿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原则上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含同分排序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部分报考超额或缺额专业,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学校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和计划进行调增或减停,实行调剂录取,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 [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投档成绩×40%]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均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相关专业考试科目须符合下列要求: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主科器乐须为钢琴、竹笛、二胡、扬琴、琵琶、古筝。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主科须为声乐。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艺术舞蹈。    第二十三条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和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专业)在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投档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学校确定录取标准,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第二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本语种和英语考生,其它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学校另开设有大学日语、大学德语和大学法语等语种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语种修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等专业均以英语组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下列专业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第三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只在明确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且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费用。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其中出国留学学生第四学年国内学费按普通同类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除正常学费外,另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年单独收取课程培训费。    第三十三条   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面的制度。学校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项目。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市)政府奖学金、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凡取得江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入学前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同时,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五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实践机会,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七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由江汉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江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八条   学校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网(www.jhun.edu.cn)和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37298;微博:@江汉大学_招就处;微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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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汉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江汉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简称招生工作,下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江汉大学(国标代码:11072),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 就业 信息网:zjc.jhun.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 高考 生(含统考录取学生、 艺术 体育 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学生、定向对口援疆计划学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 书 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杰出校友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 湖北 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以及促进地方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二条 学校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报送到各省招生 考试 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并通过各省级招办和其它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入学考核 第十三条 报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除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部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外)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省级专业统(联)考。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 录取分数线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录取 分数线 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考生加分的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本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结合 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通过征集志愿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原则上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含同分排序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部分报考超额或缺额专业,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学校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和计划进行调增或减停,实行调剂录取,其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 [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投档成绩×40%]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均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相关专业考试科目须符合下列要求: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主科器乐须为钢琴、竹笛、二胡、扬琴、琵琶、古筝。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主科须为声乐。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艺术舞蹈。 第二十三条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和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专业)在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投档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学校确定录取标准,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第二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本语种和英语考生,其它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学校另开设有大学日语、大学德语和大学法语等语种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语种修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等专业均以英语组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下列专业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音乐类与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第三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专业只在明确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且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费用。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其中 出国留学 学生第四学年国内学费按普通同类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会计学(ACCA)和金融学(CFA)专业除正常学费外,另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年单独收取课程培训费。 第三十三条 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面的制度。学校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 毕业生 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项目。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省(市)政府奖学金、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凡取得江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入学前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同时,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五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实践机会,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七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由江汉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江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八条 学校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网(www.jhun.edu.cn)和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37298;微博:@江汉大学_招就处;微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013年江汉大学招聘教师启事

这篇关于 2013年江汉大学招聘教师启事 的文章是 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江汉大学人员流动与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江校人 [2005]20号)和2013年人才招聘计划,我校决定面向海内外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1、2)。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教学、科研岗位须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部分特殊专业急需的人才,可招聘国内外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实验员、辅导员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部分特殊专业急需岗位,如有五年以上从业经历或执业资格,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可考虑放宽学历要求。 3.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 ,男性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讲师及以下职务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辅导员在27岁以下,且必须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3年6月30日。 二、报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2年12月21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等免笔试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 2.应聘人员在江汉大学校园网主页或江汉大学人事处网页上下载《江汉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资料 (包括已获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各科考试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通过现场(人事处办公室、相关招聘会)、快递或邮寄两种方式报名。 快递或邮寄地址:江汉大学人事处 406室宋老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编430056)。 三、考核录用 1.资格审查:①学校人事处进行基本条件初审;②各用人单位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2.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学校 12月下旬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进行统一笔试,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等应聘人员免笔试。2013年1月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届时在江汉大学校园网主页或江汉大学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3.招聘考试 : ① 笔试 :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②面试 :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结合用人单位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用人形式及待遇 1.优秀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办理正式上编手续,对硕士研究生、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校内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并购买五险一金。 2.高层次人才按《江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江校人 [2011]10号)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 http://www.jhun.edu.cn )公布人员招聘相关信息,请注意查阅。 2.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3.未尽事宜请向我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咨询。 人事处联系电话: 027-84225406宋老师、朱老师 江汉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相关附件:
1. 江汉大学 2013 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2. 江汉大学 2013 年人才招聘计划
3. 江汉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江汉大学怎么样?

江汉大学听这个名字还挺霸气的,有点长江汉字的意味,如果你没来江汉大学上学之前,如果看一些评论的话,一定会认为江大是武汉最差的学校了,就是这个认为是错误的,来了之后才感受到江汉的魅力,才感受到江汉的那种汉子气魄。我是江汉大学机械专业的大二学生,我是16年来的,现在即将上大三了。可以说,江汉大学的建筑风格,那绝对是很美的,基本上都是和国外的一些高校很相似,而且非常的有特点,如果你仔细观察学校建筑群的话,你会发现,学校基本上很有特点,文科,理科,综合区,艺术区,还有宿舍区,基本上是群是分部,也就是说都集中在一个部分,这话可以说上课很方便,比如说你上你是理科生的话,你就不用来回的跑了,楼与楼之间挨得都挺近。学校有一个著名的山叫未名山,是不是有点感觉像北大未名湖的那种感觉,其实未名山要比北大的未名湖出名多了,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在未名山的北面是体育场馆,可以说体育场馆的设施一应俱全。没事的时候,和女朋友爬爬未名山上,未名山的树底下谈谈心,可以说是很惬意的一道风景。这所学校的风景的确是好,但是,学术水平不得不让人吐槽,我感觉到这个学校的老师水平真的不怎么样,有一次我去武汉理工大学听了几节课,感觉真是有所差距,同等专业的课程,老师讲的真的是不一样,没办法,毕竟师资力量还是有差距的,既来之则安之吧。江汉大学是依湖而建,也就是武汉著名的三角湖。可以说这里风光无限好,只是缺你来,学弟学妹,还等什么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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