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嘉兴公务员拟录取名单
2023嘉兴公务员拟录取名单:登录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包括的职业有五大类,这五大类分别为政府组织部门;党委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公检法司部门。职位划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选拔基本要求:(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务员考试一般流程为: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网上初审、体能测评、网上缴费确认等)、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调剂、递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考试过程: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都统一命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并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会有差异,届时会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浙江]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58名,其中:市级机关及所辖单位44名、南湖区28名、秀洲区21名、嘉善县75名、平湖市66名、海盐县77名、海宁市84名、桐乡市63名。
此外,全市还计划考试录用选调生村官20名,具体要求及计划表见省公告。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jjxrs.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报考县(市、区)机关的,也可以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南湖区:嘉兴南湖人才在线(www.jxrczx.com)
秀洲区: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
嘉善县: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
平湖市: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海盐县: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
海宁市: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
桐乡市:浙江桐乡人才网(www.zjtxrcw.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范围和对象为: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和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2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3-2017年,依此类推。
3.县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嘉兴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 “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上述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军事技能测评达标。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6.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017年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市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三)、(四)、(五)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综合行政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地点在嘉兴市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嘉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上述职位在体(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注意事项
(一)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跑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已在《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十五)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浙江省公务员局 0571-87059941;
嘉兴市 0573-83837183、82521775;
南湖区 82838339、82838083;
秀洲区 82721930、82720017;
嘉善县 89105835、84228320;
平湖市 85060570、85061010;
海盐县 86035228、86110046;
海宁市 89232899、87288846、87288873;
桐乡市 88110810、88105389。
附件: 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018年秋季浙江嘉兴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就做好2018年平湖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具有平湖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平湖市,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平湖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需有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平湖市教育局受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格认定;同时受嘉兴市教育局委托,代为嘉兴市教育局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由嘉兴市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报名
网上申报时间:9月25日15:00至10月19日17:00结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首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官网)进行注册,再点击“个人办事”,然后选择“嘉兴”→“平湖市”→“市教育局”→电脑光标移到“初级中学教师资、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目上面,选择“在线办理”,自动会跳转到“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再次注册,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准确选择确认机构,牢记注册账号、登录密码和网上报名号,并且按要求准备好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全部材料。(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各位申请者妥善安排好时间,不要错过报名。)、
(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时间:10月1日——10月15日,每天上午8:00——9:30(周日休息),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2寸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照相同),空腹,自行到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办公室办理体检事项,申领《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适用于申请高中、中职、初中、小学教师资格)或《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以上二表简称《体格检查表》),按照表上的说明要求进行填写表格,按规定地方用胶水黏贴2寸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照相同),盖上教师资格体检专用章,听从医生指导,有序规范地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直接支付给医院。体检一周后,及时到医院领回《体格检查表》及化验单。体检如有不合格项目,可以向医院书面申请复检,申请复检最多一次,复检费按医院规定支付给医院。复检时间为10月22日--10月23日二天,每天上午8:00——9:30,复检者到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不能申请教师资格。《体格检查表》、化验报告单与其他的申请材料,在现场确认时一起递交认定机构。各位申请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医院、规定的项目和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须有主检医生签名及医院盖章。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反对弄虚作假,严禁体检舞弊,如有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确认
申请教师资格并完成网报者,携带所需材料到平湖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7日——11月9日三天,每天的8:30-11:30和14:00-17:00。11月7日一天受理申请幼儿园、小学资格,11月8日一天受理申请高中段教师资格,11月9日一天受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逾期恕不办理。
2.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者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3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2寸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照相同)】。
(2)《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村、居民委鉴定不可以)填写及盖章。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人事档案在平湖市。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在有效期内)。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体检表(要有主检医生签字并由体检中心盖章)
(9)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小2寸彩色证件照2张。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于11月至12月对申请者作出是否认定结论,认定通过者,颁发证书,认定未通过者会在教师资格网个人申请中备注未通过原因。
(五)领取证书
申请认定通过者于12月领取证书。今年起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也可选择邮寄领取。选择现场领取的申报者领证具体日期及地点将在“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中另行公告。选择邮寄的申报者,我们将于证书做好后第一时间寄出。
四、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后,注意选择正确的报名入口。
2.网报时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正确选择认定省份、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及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资格者请选择相应的“县级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选择:平湖
4.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要求申请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
5.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
6.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网报系统填报申请信息。网报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办理。
8.为了方便联系,申请人须实名加入“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146160430),可以浏览现有的群文件作为参考。
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0573-85236021,办公地点在平湖市教育局8507办公室。
平湖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25日
2015上半年嘉兴平湖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的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有知道的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上半年嘉兴平湖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学校对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报考条件信息:http://zj.zgjsks.com/html/2015/ggxx_0407/10322.html建议根据考试要求认真复习备考。相关备考资料可以在浙江教师教育网查看。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平湖人才补贴
好消息! 近日,平湖发布了 《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 鼓励青年、乡贤等人才回农村大显身手 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 政策意见 一、大力引进集聚现代农业人才 01 _围绕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引领农业科技前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领军团队,大力支持推荐人才和团队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和省市领军型团队、嘉兴领军、平湖领军等。 _对新入选国家、省级人才项目的给予1:1的项目经费配套补助,对新入选省、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800-1000万元的资助,对新入选嘉兴领军创业人才项目的按A+、A、B、C四个类别分别给予800-12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对新入选平湖领军创业人才项目的给予100万元的资助。对新入选嘉兴领军创新人才项目的,按引进人才年薪的7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属于长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补助时间最长5年;属于短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补助时间最长3年。对新入选平湖领军创新人才项目的,按引进人才年薪的7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补助时间最长3年。 _强化柔性引才,对企业柔性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农业领域省级以上高端人才,按支付年薪的3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为50万元,补助时间最长3年。 02 _鼓励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扎根乡村,对2020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涉农基础以上人才来我市从事现代农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满2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其中,中级职称或技师1万元、硕士或高级技师1.5万元、博士或副高级职称2万元、正高级职称3万元。 _对入驻创业基地、星创天地、农创园的“农创客”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租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或营销等基础设施的,包括设施大棚、土地及仓储、加工、办公用房等,给予3年免租金,三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正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工资外津贴,其中博士、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为10万元,硕士为5万元,按比例分5年兑现。 _在平湖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最高为35万元;全日制硕士或高级技师人才最高为15万元;“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人才最高分别为10万元、6万元。 03 _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初次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社保补贴,标准为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对带动3人就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其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就业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_对全日制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专职从事种养殖业且签订5年以上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的,到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或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到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就业,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无法安排人才公寓的,给予每月600元-2000元的租房补贴。 二、创新乡村人才开发培养机制 04 _深入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六型双千”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育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人才品牌。对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给予最高2000元的按实补助,其中提升班、研修班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3000元和5000元;对参加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符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给定额补助;对农民参加定向农业类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学费的80%给予补助。对参加农业种养专业中等学历双证制教育的,实行学杂费全免。 05 _实施农业产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培养,支持他们成为企业家和各领域人才。对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出国境培训的农村实用人才,按费用的60%给予补助。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涉农科技特派员选派比例。 三、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载体 06 _对入驻创业基地、星创天地、农创园的“农创客”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租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或营销等基础设施的,包括设施大棚、土地及仓储、加工、办公用房等,给予3年免租金,三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_“农创客”用于农业生产,申请30万元以内的贷款,连续三年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农创客”开展创业基地建设,给予农业生产、经营基础设施设备建设6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农创客”创业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的,经评审通过后给予5万元/年的补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给予全额贴息,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创业贷款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展期不贴息。 _创业青年符合信用贷款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由平湖农商银行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一般控制在30万元(含)以内;对获得平湖市及以上共青团系统表彰的优秀创业青年,额度在30万元以内的贷款,执行在原优惠利率的基础上少上浮5%的优惠政策;以借款人拥有产权并可上市交易的房产或变现能力强的其他有效房产或商铺进行抵押的,抵押率最高可达70%;以国债或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的,质押率最高可达90%。对于发展效益农业、规模农业为主的农村创业妇女,给予5万—20万元贷款贴息。 07 _被命名为“嘉兴市级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的,三年内按规定正常运行,经主管部门考核成效明显的“名师工作室”,连续3年给予镇街道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助;对乡村文化名师在才艺展示、技艺传承、开发文创、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经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名师3年内最高10万元的补助。 四、营造全社会关爱乡村人才氛围 08 _深入推动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引导鼓励青年回乡村、新乡贤回乡村的“两进两回”行动计划。大力宣传优秀乡村人才故事,适时召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现场会,定期开展一批乡村振兴十佳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十大领军人物和农业领创人才等农业农村人才评定活动,对评选以上该荣誉的农村人才给予1万元的奖励资金,积极推荐进入“两代表一委员”。大力宣传优秀乡村人才故事,不断提高职业农民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09 _鼓励农业人才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对在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各类农业创业创新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1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支持党员积极投身农业领域的创业创新,对市级立项的农业创业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 10 _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深化,建立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专员、办事直通车等制度,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把乡村人才振兴列入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体系。 本政策意见与我市现有农业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