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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8 08:24:44编辑:奇闻君

2017年残疾军人抚恤提高多少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9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37亿元。


2023残疾军人抚恤金新的政策

法律主观: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的,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享受抚恤金。服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月发给。目前, 抚恤金标准 最高的已达到一年2.2万多元。根据中央军委、国务院、民政部、财政部的要求,决定为全国建国后复、退的义务兵提高生活补贴,通知指出,要求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军委、国务院、民政部、财政部的要求,决定为全国建国后复、退的义务兵实行部分生活补助费标准的要求的通知指出:为巩固国防建设、加强军事科技全面发展,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稳定军心并与世界各国军队接轨,为了加强全民国防建设意识、提高建国以后的复员退伍军人(在部队在义务兵)的生活补贴(其中不包含:以按政策给予补助的除外,正在服刑和实行劳动管理制的、曾经对党对社会有敌对性破坏的以查证为实、被部队遣送回家的,被部队开除军籍的)对那些确实困难的复退军人还可以提高部分标准。一、城镇复、退军人的补贴的标准为:从复退后第一个月算起至30周岁每月补助标准周岁为300元,30周岁至60周岁,每月补助标准350元,60周岁以上的每月补助为400元。二、农村复、退义务兵的补贴标准为:每月补贴从复退后第一个月算起至30周岁每月补贴为250元,30周岁至60周岁,每月补贴标准为300元,60周岁以上的每月补贴标准为350元。三、对曾经为国防建设作出贡献的老民兵和民政负责人也有相应的补助,但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财政支配来发放。相关规定—护理费: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瘫痪、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军队退休干部,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发给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根据不同残疾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移交政府安置的符合享受护理费的伤病残退休干部,护理费执行军队标准,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法律客观:《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军队官兵特别是伤病残军人的关怀厚爱。《规定》的颁发实施,对于安置好照顾好伤病残军人、提高部队战斗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部队官兵十分关注。为此,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军务部、总政干部部领导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问:颁发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是什么?答:伤病残军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大多是在作战训练、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参加地方经济建设等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负伤致残,或积劳成疾丧失工作能力的,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特殊贡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来对他们都十分关心和爱护,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他们安置好照顾好。但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导致大量伤病残军人滞留部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部队全面建设。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部门针对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的实际制定颁发《规定》,对妥善安置伤病残军人,促进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有利于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善他们的安置条件,消除他们对移交安置的后顾之忧,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命质量,真正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伤病残军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伤病残军人退役移交安置工作,积极推进移交安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为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提供重要制度保证。三是有利于减轻部队各级领导和机关负担,把精力集中到抓好工作,推进部队全面建设上来。四是有利于增强伤病残军人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思想稳定,同时激励部队官兵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献身国防事业,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提高部队凝聚力战斗力。问:伤病残军人退役有哪几种安置方式?答: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大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问:军人伤残等级评定和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办法是如何规定的?答: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含精神病)致残,医疗期满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提出残疾等级评定申请,师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应当定期、集中组织申请人员进行残情医学鉴定。残情医学鉴定由申请残疾等级评定人员所在的体系医院或总后勤部卫生部、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指定医院承担。经残情医学鉴定符合残疾等级评定条件的,报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批。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患病医疗期满后,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申请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应当会同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政治机关干部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定期、集中组织医学鉴定。医学鉴定由指定医院,组织专家按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结论报总后勤部卫生部、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问:伤病残军人退休后如何移交政府安置?答:伤病残军人批准退休后的第二年审定安置去向,纳入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安置计划,单独列项,及时移交。伤病残退休军人,纳入年度军队退休干部安置交接工作统一组织实施。伤病残初级士官和义务兵年度安置计划,由总参谋部和民政部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分别下达;伤病残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年度安置计划,由总政治部汇总后,纳入残疾士兵年度安置计划,交接工作由干部部门会同优抚安置机构实施。问:伤病残军人退役住房保障是如何规定的?答:伤病残退休军人住房保障,纳入军队退休干部住房保障计划,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自理住房的方式,优先落实安置住房。伤病残退休军官、士官的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发,本人基本住房补贴数额高于10万元的,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实际数额计发。安置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购(建)房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普通商品房价格)和60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中央财政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其中,初级士官按有关规定领取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与中央财政补助之和不足购(建)房经费标准的,由地方财政按购(建)房标准补齐。问:伤病残军人退役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是如何规定的?答: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一级至六级残疾退休军人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问: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补助费如何发放?答:为体现军委、总部对伤病残军人的深情关怀和特殊照顾,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规定从2009年7月3日起,符合《规定》适用范围的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是: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万元;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补助0.75万元。这一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调整。问:伤残抚恤金如何发放?答: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的,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享受抚恤金。服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月发给。目前,抚恤金标准最高的已达到一年2.2万多元。问:护理费的发放对象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瘫痪、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军队退休干部,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发给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根据不同残疾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移交政府安置的符合享受护理费的伤病残退休干部,护理费执行军队标准,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问:违反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有什么处理办法?答:这次制定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有五种情形应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即:违反规定给不符合条件的军人办理伤病残退役手续的;未按照年度安置计划及时兑现住房补贴、落实住房,或者未按照规定标准发放有关经费的;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审定安置去向或交接,影响年度安置任务完成的;交接工作中未履职尽责或者收取规定标准外经费,影响交接工作的;伤病残军人有关生活、医疗待遇落实不到位的。同时还特别规定,伤病残军人退役无正当理由拒绝审定安置去向或办理移交手续的,由管理单位研究报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停止年度定期增加退休费,停发退休生活补贴和地区津贴,取消安置补助。问:军地各级应如何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答:贯彻落实好《规定》及相关政策,扎实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是军地安置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军地有关部门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推进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科学发展。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用中央关于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坚持把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政府和军队的共同责任,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谋划,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二是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移交。三是要加强军地协调配合,建立协作长效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营造和谐移交的良好氛围。四是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想方设法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医疗和住房等各项待遇,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要搞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部队官兵特别是伤病残军人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他们的关怀照顾,自觉支持和拥护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的各项政策规定,坚信地方政府能够保障自己稳定生活,相信家乡人民能够给予自己更多的亲情关怀,从而愉快回故乡安家休养,力所能及地参加残疾人事业,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西宁的文化产业发展的怎么样?越具体越好!最佳答案有加分噢~

  推进西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有着2100多年悠久历史的西宁,怎样开发利用河湟地域沉积的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开拓发掘源远流长的民间文化,构建有个性且特点鲜活的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和经济融合发展,是一个具有深刻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

  1 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的地位和作用

  1.1 发展文化产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还要满足精神文化需要。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闲暇时间的增多,在物质生活得到基本满足后,人们更加关注文化的、心理的、精神的需要。如人们对于书籍、音像、影视、艺术的需要,对娱乐服务、文化服务、旅游休闲等需要。发展文化产业。以更丰富的文化产品来满足人们越来越紧迫的精神文化需求,已经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成为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1.2 发展文化产业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文化产业属于第三产业,它的发展不仅增加第三产业发展的总量,而且还提升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我国第三产业总量不足,比重过低,已成为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一个突出问题。目前,以OECD国家为首的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已经达到70%以上,而我国的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仅有33.6%,这个数字甚至低于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发展文化产业是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步骤,是进一步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北京,文化产业正在超过工业产值,上海经过几年努力,已形成电影电视、出版印刷、文化娱乐为主导的产业基本结构,云南打造民族文化产业品牌,使之已成为宣传云南、扩大云南影响力的有效载体。

  1.3 发展文化产业是带动其它产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文化产业将文化作为基本资源融入到经济运行之中,能够进一步促进技术、知识、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形成和合理的配置,提升物质生产领域的文明程度,减少物质资源的消耗,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一些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文化产业从来都是与其它产业相互刺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如美国迪斯尼乐园一个园区的门票是40美元,而每人每天吃、住、行方面的消费要达近100多美元,全年150亿美元的收入中,门票收人仅占六分之一。2008年10月8日,第18届中国(中山)国际动漫游戏游艺产业商贸洽谈会,排名世界前十名的国际知名游艺企业和来自全球近700个专业采购商的参与,使3天的展会实现了12.3亿元的贸易成交额。

  1.4 发展文化产业会推动文化事业改革步伐。我国文化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旧体制下单一、狭窄、供给型文化管理模式“造就很多文艺事业单位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长期不敢面对市场,不研究市场,至今不能适应市场的被动境况。”发展文化产业,培育市场主体,建立统一有序的文化市场,改善宏观调控体系,必然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逐步实现以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实现以管理政府文化服务机构和文化设施为主逐步向管理全社会文化为主的转变,既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还可以吸引社会力量办文化,促使文化生产单位精心生产好的文化产品,把人民的文化需求真正重视起来。

  2 西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宁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青藏高原中心区域性城市的地位得到提升。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突飞猛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2.1 文化市场空前繁荣。在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市场日益繁荣的同时,原创文化产品市场、新兴文化服务市场、特色工艺品市场和农村文化市场逐渐形成,农村文化消费需求日渐扩大。文化中介组织基本成型,逐步成为连接文化生产、服务和消费的有效环节,推动文化产品更好地走向市场。截止2007年底,全市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575家,其中,文艺表演、广播电视、娱乐场所、出版印刷等核心产业层经营单位1138家,互联网服务、文化中介服务、会展服务、健身休闲等外围产业层经营单位185家,工艺品产销、玩具产销、乐器产销等相关产业层经营单位253家。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15496人,全市文化产业年营业收入4.06亿元,年利润1.42亿元。规模较大的社会文化企业有西宁书城和青海新奇工艺装饰公司(该公司2004年被文化部确定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借各种重大节庆活动举办之际,大力培育演出市场,先后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成功举办了“唱响中国”、“同一首歌”、“欢乐中国行”、“激情广场”等大型演出活动,为开发演出市场积累了经验。民营资本开始大量进入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图书发行、网络文化、艺术品等产业领域,进一步活跃了文化市场,初步形成国有与民营相互竞争、共同发展、多元并进的产业格局。

  2.2 传统文化得到挖掘。西宁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具有较大的挖掘潜力。近年来,西宁市把挖掘传统特色文化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开展“文化中心户”创建、文化大院以及文化中心建设中,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农民画、排灯、堆绣、刺绣、剪纸、根雕、玉雕及民间高抬、皮影、戏曲表演等进行了挖掘。如湟中县农民画不仅走出省门,也走向国际,不少从事农民画创作的群众从中受益。大通以培养根雕和玉雕艺人为重点,在帮助他们开展手工雕刻,增加收入的同时,还培养、发掘古老民间乐器口弦加工艺人、民间剪纸、刺绣、书画艺人、“花儿”歌手等近1600名,其作品参加各类展销会、演出会,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湟源县把汇集了绘画、刺绣、堆绣、剪纸、皮影、书法、音乐等多种艺术手段的排灯作为文化产业品牌,大力进行开发,已初步取得良好效益。至目前,湟中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现代民族民间绘画之乡”、大通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花儿)之乡”,“老爷山”花儿会、湟源排灯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间文化产业不仅逐渐成为文化产业中最具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生产销售从家庭作坊式发展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公司加农户、能人带动农户、零售批发、团体会展等多种模式。同时,市、区、县专业文化工作者采取专题讲座、现场示范、以师带徒等多种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艺术培训,大大提高了这一产业从业人员的文化艺术素质。

  2.3 旅游产业势头强劲。不断完善旅游服务功能,着力塑造“中国夏都”城市品牌,西宁的旅游地位和产业素质得到有效提高。藏药、藏毯、藏族手工艺产品等特色旅游商品,民族手工艺品和各地绿色有机食品得到有效开发,扩大了旅游购物消费。走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路子,大力挖掘、宣传塔尔寺、“海藏咽喉”、日月山等一批旅游文化资源,创出了自己的旅游特色。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以“农家乐”、“牧家乐”为切入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帮助农牧民依靠旅游增收。加强诚信旅游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塑造西宁旅游诚信形象。紧紧抓住青藏铁路全线通车的黄金机遇,在打造“青藏线”旅游品牌中全面提升城市硬件设施的水准,加大了宾馆、餐饮、车辆、民航等方面的投入,进-步完善了地区交通体系和投资环境。作为青藏经济发展轴线的起点,青藏铁路通车带来的人气凝聚力和物流增长量,已成为带动西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仅2006年7月1日至8月15日,青藏铁路通车45天,经西宁中转的客流量达到20万人次,据建设部专家统计分析,青藏铁路开通后,由西宁中转的客流量每年将达到60万人次以上。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研究课题表明,青藏铁路投入运营后,旅游人数年均增长率将提高到30%左右。

  西宁市的文化产业发展已呈现出体系不断完善、门类不断齐全、市场日益繁荣、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态势,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展示城市文化内涵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安置就业的有效渠道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与文化产业发达地区相比,存在很大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是思想观念滞后。许多文化单位宁可守着旧摊子,抱着日渐易碎的“铁饭碗”,要国家养着,而没有想着通过走产业化的道路,建设文化事业,繁荣文艺创作。受整体经济水平的制约,市民文化消费观念落后,“宁吃一顿饭,不看一场戏”的现象比较普遍,文化消费市场需要大力培育。

  二是产业化程度还相当低。除文化娱乐、音像业等以外,市场化程度普遍较低,规模很小,没有过硬的抗风险和竞争能力,其生产水平、经营机构与人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有很大的差距。特色文化产业还在探索阶段,发展举步维艰。特色文化产业如农民画、根雕、玉雕、刺绣及民间戏曲表演等,品牌意识不强,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缺少走向市场所需的启动资金,难以形成规模。对濒临灭绝的技艺缺乏必要、有效的保护、传承措施,缺乏特色文化产业开发所必须的技术型、管理型和经营型人才队伍。

  三是缺乏完备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文化产业是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还没有完整的支持发展文化产业的配套政策,更缺乏完备的法规体系来保障其发展,产业经营中难以体现公平、公正的竞争。

  四是文化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过多地干预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尽管历经多次改革后这种情况有所改观,但计划经济模式下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文化经营单位放不开手脚,不能大胆去干。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不够,文化经营中重复建设、盲目投资、畸形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

  3 发展西宁特色文化产业对策

  发展文化产业,首要的条件是实现从“市场监管者”向“产业发展推动者”的转变,着重从规划引导、政策推动、环境营造、市场培育、组织协调、重点帮扶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全市文化产业走向大发展大繁荣。

  3.1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经营性文化产业化。只有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文化体制,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根据西宁市近几年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际状况,下一步应将经营性文化产业化作为重点,区别非经营性和经营性文化事业的界线,把允许经营的资产、资源和业务从目前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进行企业转制和重组,与事业部分分别管理、分别运营。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经营,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3.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加快建成和调整出一批文化设施,为民间演出市场的开拓和各项文化交流措建平台。建设具有民族和地方表演特色,具有一定规模的民俗风情演艺接待中心。推出、展示青海独特的贤孝演唱艺术和河湟眉户、“花儿”、秦腔等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为其走向市场、走上产业化道路提供载体。整合现有各类市场,建立起专门的特色文化产品市场,改变现在各类文化产品掺杂在各类市场内,有市无场的局面,培育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和经营的领军企业和经营业主。

  3.3 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旅游文化内涵,促进旅游业与特色文化产业和谐发展。组织开展对西宁历史文化的深入研究,对著名历史人物、文化名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进行系统性挖掘、整理和利用,充实旅游文化资源,逐步形成以自然景观和历史古遗参观为路线,以民族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活动和地方民族风情歌舞等历史文化传统宣传、讲解、展示为主要内容,以唐卡、堆绣、藏饰、黄河奇石、彩陶等地方特色文化产品旅游购物为辅的文化旅游新格局。对一些濒临失传、后继无人的传统产业给予扶持、振兴和发展。树立品牌意识,推出亮点,扩大对外交流,展示、推销、发扬光大特色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和工艺美术作品,加快文化资源优势向旅游文化产业的转化。研究促进旅游业与特色文化产业和谐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旅行社、导游等旅游服务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带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考核体系。

  3.4 培育和引导民间演出市场良性发育,扶持民间特色文化演出团体发展。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通过规划制定、项耳引导、业务指导等手段,把分散的文化企业的价值取向、利益趋向凝聚起来,集中各方力量,全面提升西宁地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把加大投入力度与改进财政投入方式结合起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间演出市场的良性发展。探索特色文化项目基金管理模式,鼓励专业传媒公司和民营演出团体参与剧目创作、演出策划、节目编排、表演等各环节竞争,引导民间演出市场发育和各演出团体的健康发展。

  3.5 打造文化品牌,带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品牌是具有商誉影响和商业价值的巨大无形资产。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打造文化品牌,逐步形成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能突出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代表性的民族民间精品演出剧目。深入调查和挖掘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大做强曲艺、“花儿”、皮影、雕刻等优势产业。挖掘、展示、推出农民画、排灯、皮影、堆绣、剪纸等艺术精品,开展规模化的旅游文化服务,整合资源,扩大影响力,提升经济效益,促进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

  3.6 加强队伍建设,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文化产业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智力的产业。它需要一大批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同时又懂得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规律的专门人才。围绕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制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实施引进和激励人才的优惠政策,尤其要加强本土化人才的培养。重点加强经营管理、创作和科技创新等文化产业急需的各类人才的培养,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进行培训学习,培养和造就产业领域各级各类优秀人才,逐步建立一支懂文化、精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

  3.7 坚持正确方向,改革创新,共同发展。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强化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产业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结构布局,调节利益分配,促进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始终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作为。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把改革创新作为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唯一途径,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吸纳和利用社会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多主体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繁荣和产业壮大。

  3.8 加大扶持与引导力度。西宁特色文化资源丰富,但目前资源配置分散,产业发展缺乏有力引导。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把文化产业培育为新的支柱产业,离不开政府的引导,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撑和扶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从财政税收、工商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各方面,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通过规划制定、项目引导、业务指导、资金支持等手段,把分散的文化企业的价值取向、利益趋向凝聚起来,集中各方力量,全面提升西宁特色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同时要完善政策。建立健全政镱法规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是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重要保障。落实已有政策,研究制定新的扶持政策。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特色文化建设。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开办的文化企业,按规定免征所得税。企业对文化事业的捐赠,享受有关“捐赠抵税”政策。完善土地扶持政策,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在选址、立项、征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允许国有文化单位在其原用地范围内提高土地使用率。


河源有什么大学

河源只有一所大学,即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学校背靠梧桐山,面向东江河,紧依东环路,风光旖旎,交通便利。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老隆师范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7个教学院部;设有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服装设计、文秘、学前教育等48个专业;建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3个省级专业群;建有40个校内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581个;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3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73万册。学院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3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个、市级技术应用研究院2个。

河源有什么本科大学

河源位于广东省东北部,是一个美丽的山水城市。河源有多所本科大学,下面列举其中几所: 1. 河源学院河源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创建于2003年,是河源市政府主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学院占地面积1900多亩,开设有文、理、工、管、法、教育等6个学科门类,涵盖了26个本科专业和3个硕士点。2. 华南师范大学河源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河源学院是华南师范大学在广东省河源市的分校,成立于2005年,是一所本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2000多亩,现有10个二级学院和一个研究生院,开设了40个本科专业。 3.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是一所以农林为主,工、理、文为辅的本科院校,隶属于华南农业大学,成立于2006年,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金鸡湖畔。学院占地面积3000多亩,现有9个学院,开设了34个本科专业。总的来说,河源的本科大学虽然不是非常多,但专业齐全,教学质量有保证,为学生提供了优良的学习环境和综合素质培养。

中国哪个城市最宜居?

第五名:成都。成都地处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腹地,境内地势平坦、河网纵横、物产丰富、自古就有“天府之国”的美誉 。成都的气候是温和湿润的,成都的生活节奏是舒服而慵懒的。


更可贵的是,成都在综合方面的发展一直位于全国前列,因此它的交通、医疗等生活条件也是相当好的。许多人说,成都让人“来了不想走”,是呢,忙完了一天的家务,在公园里唱唱小曲,跳跳舞,再掏个耳朵,充分感受这人间烟火气,多好?


第四名:厦门。厦门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温和多雨,年平均气温在21℃左右。厦门最吸引人的是它的怡人风光和干净的环境。


对于年轻人来说,这里充满了浪漫气息,对于老年人来说,这里诗意而悠闲。在这里,鼓浪屿像一朵盛放的牡丹,日光岩、菽庄花园、皓月园……又像是一本本厚重的书,等待着你去细细品读。


第三名:大理。“家家有水,户户有花”的大理,是许多人的梦想之地。雄伟的苍山和平静的洱海,还有那大朵大朵的云,以及那穿透云霞的耶稣光,都如梦幻般美丽。来到大理,你可以每天呼吸到清新的空气,随时到古镇里享受一段悠闲的时光,更加可以体会到什么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第二名:苏州。苏州,古称姑苏、平江,是江苏省辖地级市。近些年苏州不断地出现在各个平台的热搜榜,因为它强劲的经济发展实力。被誉为中国“最强地级市”,实力“秒杀”所有省会城市,颜值超高还宜居 。


苏州的美咱们就不必多讲了,小时候就被那篇《苏州园林》所洗礼,今天的苏州被誉为是中国最宜居的城市之一,环境好,有足够的发展空间,物价低,适合养老,相信打算去苏州买房养老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吧。


第一名:昆明。中国“春城”昆明,四季如春,论宜居,论养老,似乎还没有哪一座城市可以与昆明相提并论。这里治愈所有的“选择强迫症”,因为这里夏天不热,冬天不冷,最主要是这里美啊!昆明还登上过“世界春城”排行榜的第一名,实力碾压全球80个城市,所以它位列第一,是实至名归吧。


中国哪个城市最宜居?

天府之国
成都,简称蓉,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市,中国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枢纽,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成都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和南方丝绸之路的起点、“十大古都”之一。
杭州
人间天堂
杭州,简称杭,浙江省省会,位于中国东南沿海、浙江省北部、钱塘江下游、京杭大运河南端,是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长三角宁杭生态经济带节点城市、中国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之一。
南京
天下文枢、六朝古都
南京,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是江苏省会、副省级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是长三角地区及华东地区唯一的特大城市。
西安
湖熟文化的发祥地
西安,古称长安、镐京,是陕西省省会、副省级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西北),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和工业基地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1981年确定的“世界历史名城“。西安是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明城市之一。
长春
北国春城
长春,是吉林省省会、副省级市、中国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一带一路”北线通道的重要枢纽节点城市。是吉林省的政治、经济、科教和交通中心。长春是著名的汽车城、电影城、森林城、雕塑城、科教名城和绿色食品城,连续八次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长沙
屈贾之乡
长沙市,隶属湖南省,湖南省省会,简称长,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城市,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商贸中心。有“屈贾之乡”、“楚汉名城”、“潇湘洙泗”之称,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
苏州
吴文化的发祥地
苏州,古称吴,简称为苏,又称姑苏、平江等,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三角洲中部,是江苏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苏州是中国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近2500年历史,是吴文化的发祥地。2016年1月,苏州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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