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中心工作时间
法律主观:在 芜湖 地区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的时间是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点开始,到下午4:30结束,申请的时候需要向 公积金 管理局申报,申请的地点是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关于芜湖公积金提取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芜湖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二、芜湖公积金提取地点 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三、芜湖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员工有需要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应该在上午9:00到下午4:30这期间,向当地的公积金服务管理部门提交办理,只要是符合提取条件的,一般三天左右就可以拿到结果。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芜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是多少?
法律分析:12329。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芜湖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
3.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档案。
4.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查、审批及贷款风险防范、逾期贷款清收、不良贷款处置等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管理等工作。
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芜湖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芜湖市提取公积金流程: 1.符合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的提取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因相关事由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等前往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齐全无误后受理, 3.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并支付提取金。 拓展内容:常见的三种情形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如下: 购买商品房提取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商品房合同 4.购买商品房首期付款发票 5.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3.增值税发票 4.提取个人存折或银行卡 5.买方新过户的房地产权证 自建、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3.合法有效的规划许可证 4.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批文 5.合法有效的施工许可 6.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 提取公积金所需时限: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拓展资料】一、缴存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企业、私营企业及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二、缴存基数: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工资构成。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县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的5倍。未超过5倍的,以实际工资为月缴存基数。三、缴存比例:1、县财政拨款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为5%以内,个人缴存比例为5~20%。2、非县财政拨款的其他单位,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为5~20%。省、市驻华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先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四、缴存额的计算:将缴存基数分别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五、缴存资金的渠道:单位缴存的由单位筹集(华府办[2006]56号);个人缴存的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六、缴存办法:由单位统一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1、在承办银行为职工设立个人帐户,支取时经批准赁本人身份证办理。2、个人帐户余额按人行规定的三个月利率计息。3、缴存期间,职工退休、辞退、调离本县等或本人建(购)房可以申请支取。八、参与缴存后的优惠政策:1、单位和个人所缴存金额,均属职工个人所有。2、个人帐户利息存税;缴存额12%以内免征调节税。3、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贷款,贷款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低33%
芜湖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芜湖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芜湖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公积金提取采取转账方式支付,所有提取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芜湖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芜湖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1 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咨询电话:12329 市区: 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旁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处 :工商银行三山支行二楼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管理处 :江北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 芜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芜湖县延安东路锦绣天城商业街S-9号 繁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繁昌县繁阳镇春谷路7-1号 南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南陵县籍山镇时代广场2栋3楼 无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无为县新房产大厦三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县质量监督局斜对面) 办理程序 1、申请 提取申请人根据提取政策规定,准备好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 所在单位根据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提取规定的,开具《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审批 提取申请人持所在单位开具的《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4、支付 准予提取的,办理支付手续。 特别规定 1、公积金提取采取转账方式支付; 2、所有提取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 3、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4、直系亲属间买卖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芜湖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2 芜湖市公积金提取的到账时间为: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账。 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咨询。 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此外,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账。 公积金提取的资料齐全,一般3-5个工作日能够到账。 提取金额 1、全额付款购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2、需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贷款额度的10%。 3、商业按揭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4、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芜湖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3 提取条件 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按年住房贷款 3、租房提取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芜湖市非住房类提取公积金条件如下: 1、非本市城镇户口缴存人,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在本市就业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2个月(含)以上仍未重新就业,查实没有在其他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4、因刑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考取全日制院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离(退)休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 注意: 1、大修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的屋房修建 2、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只能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直系亲属间买卖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芜湖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五大方法_指南
住房公积金查询是国家各地区相关部门管理个人公积金的关键步骤,前面土巴兔装修网已为大家介绍过北京、广州、深圳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信息,下面我们将来看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一、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的重要性 1、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贷款金额紧密联系。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是结合月缴存额并根据申请人账户余额的10倍来计算的(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例如,月缴存额达到800元,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但如果已使用过(即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账户余额达不到2万元,那么只能按照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因此,打算在芜湖买房的朋友注意了,若现在或今后需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提取公积金时要考虑留有一定的余额。 2、芜湖市现行政策对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认定以是否使用过公积金(即提取过公积金)为准。如果未使用过公积金,就以月缴存额相对应最高贷款额度贷款。如果已使用过公积金,那就以账户余额的10倍,但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贷款。 二、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直接输入网址查询:http://218.22.66.214:8088/search_wh.aspx 登陆后会出现以上界面,用户既可以用个人银行用户登录,也可以选择身份证号登录,登录详情请看登录界面的具体说明。 2、登录芜湖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http://gjj.wh.cn/ 打开页面后,在左侧查找,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具体操作同上。 3、手机短信查询: (1)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 用本地移动手机编辑短信:gjj#身份证号#密码 发送至106575296710,初始密码为:111111,用户随后收到回复的查询短信信息。 (2)修改公积金缴存帐户密码。 用本地移动手机编辑短信:mm#身份证号#新密码 发送至106575296710,新密码必须为6位数字。用户随后会收到确认短信。 (3)查询贷款情况及还贷情况。 用本地移动手机编辑短信:dk#身份证号#密码 发送至106575296710,用户随后收到回复短信。 温馨提示:短信平台目前只能由中国移动号段的手机收发短信,才能收到回复短信,编辑发送的短信中除要求的字符和数字外,不得含其它字符,用户主动发出的短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任何费用,移动公司收取普通短信费(每条0.1元),被动接收的短信,手机用户不付费。 4、拨打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各分管中心电话查询: 芜湖市公积金服务监督电话:0553-3883937 芜湖市缴存服务咨询电话:0553-3864659 3883967 芜湖市贷款服务咨询电话:0553-3883953 芜湖市提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83952 5、直接到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上二街居之安34号 三、芜湖住房公积金提取 芜湖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住房 2、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的 3、房屋拆迁安置需要补差价款提取的 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 5、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6、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收入30%的 芜湖公积金提取流程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 3、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芜湖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不少于购房30%的结算税务发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初始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若所购房为商品房期房,则提供备案通知书) 相关推荐: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及查询方法详解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电话网站详细信息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及查询方法 郑州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 地址 电话 网站 枣庄住房公积金查询 余额 网站 地址 电话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 地址 电话 网址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芜湖市公积金查询中心怎么查询个人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芜湖市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
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芜湖市提取公积金流程: 1、符合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的提取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因相关事由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等前往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齐全无误后受理, 3、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并支付提取金。 拓展内容: 常见的三种情形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如下: 购买商品房提取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商品房合同。 4、购买商品房首期付款发票。 5、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3、增值税发票。 4、提取个人存折或银行卡。 5、买方新过户的房地产权证。 自建、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3、合法有效的规划许可证。 4、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批文。 5、合法有效的施工许可。 6、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 提取公积金所需时限: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
芜湖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儿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办公及业务大厅地点: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芜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地址:芜湖县延安东路锦绣天城商业街S-9号繁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地址:繁昌县繁阳镇春谷路7-1号南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地址:南陵县籍山镇时代广场2栋3楼无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地址:无为县新房产大厦三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县质量监督局斜对面)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处: 工商银行三山支行二楼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管理处:江北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
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芜湖 公积金提取 申请人可通过 安徽 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上申请或携带资料至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3天内告知结果并支付。关于“芜湖 公积金 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上申请或携带资料至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受理:中心审核提交的资料; 3、办结:符合条件的3天内告知结果并支付。 二、芜湖公积金提取地点 芜湖市 鸠江区 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2-13号 住房公积金 窗口。 三、芜湖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以上就是对“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也让员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集聚,提高企业竞争,推动企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芜湖公积金贷款条件
条件一、
连续交满6个月,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条件二、
必须是首套房
大约可以贷到的额度:
1、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维持原最高贷款额度,即: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期限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2、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至2800元(含)以下,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至1400元(含)以下,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
3、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1、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芜湖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保障 住房公积金 资金安全运行,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完善了住房公积金政策。 2、具体如下: 关于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芜各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暂停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享受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除外)。 二、调整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一人月缴存8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从原20万元调整为15万元;一人月缴存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从原25万元调整为20万元;一人月缴存14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从原3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16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从原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从原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28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从原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在2018年1月1日前已签订网上备案的 房屋买卖合同 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 四、本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什么叫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主观: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要怎么申请 公积金贷款 。 1、贷款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 贷款申请 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 住房公积金 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 身份证 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 债权债务 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 抵押 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 质押 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 公积金 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 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房产抵押 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 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所需条件
(一)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为自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贷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首套房须首付30%房款,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可以首付20%,且有按规定偿还贷款的能力,还要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三)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一、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一般情况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有条件的也可多支付一些,具体根据当地银行贷款的规定而定。
二、首套房认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三)已经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六)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七)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八)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但是,网在这里需要额外指出的是,目前在贷款买房时,有些银行还会严格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相对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更为严格,也就是说,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的,是标准的“首次购房”,购房的首付比例也会低于已有过购房经历的人。
比如,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均按首次购房执行20%的首付比例。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房贷并不等于“首套”房贷。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按“首次”政策发放贷款,以确保“首次”购房人群在购房时,能得到住房信贷政策的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