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却被判担责八成,为何这么判?
因为这名用户的身份证交给了银行职员,身份证本来就不能交给别人,所以用户本身也存在疏忽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个人都需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因为这些证件会直接进入到这个人的财务安全问题。如果小伙伴们的身份证丢失的话,一定需要尽快挂失身份证,同时补办新的身份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一、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这个事情发生在山西省太原市的某个银行,有一名用户的1,200万存款不翼而飞。在经过了一系列的调查之后,用户才发现自己的存款被银行职员给取走了。这个事情的涉案金额非常大,银行职员已经被提起了公诉,并且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但对于这名用户来讲,用户却需要承担80%的责任,这让用户表示大为不满。二、判决结果的原因是因为用户把身份证交给了银行职员。在这一件事上,银行职员本身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是它本身并不能怪罪于用户,但因为用户把自己的身份证直接交给了银行职员,银行职员也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取走了1,200万元存款。在存款被骗取之后,用户其实本身也存在严重的证件管理的疏忽。三、这个用户已经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在经过了一审判处之后。用户对判处结果表示不服,用用户觉得自己属于受害者,不应该承担如此大的责任。在此之后,用户已经对1,200万元存款丢失的信息进行重新整理,并且要求银行承担100%的责任。我是一个外人,以我的角度来看,用户确实存在重大的疏忽,但其实没有必要承担这么多责任,甚至承担80%的责任。
[create_time]2021-11-07 16:21:04[/create_time]2021-11-21 14:42:36[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0[alue_good]霓虹说教育[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76c24d62602a42f8c379ed36cdb3ecc.jpeg[avatar]运动康复治疗师[slogan]第一是面包,第二是教育。[intro]175[view_count]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银行职员为何这么做?
银行为何这样做并没有公布原因,现在最应该关注的问题是,这笔钱有没有拿回来?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按道理系统里面可以查到这笔账户。如果是系统出现了bug,而存款人的存款单已经丢失,这件事就比较复杂了。现在法院认为该笔存款银行负两成责任,存款人负8成责任,显然听起来对存款人不利。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2019年,丁女士在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王某的劝解之下,将家中1,200万成路银行。定期存款办理完毕后,王某告诉了女士,现在大额全款可以领取礼品,于是拿着了女士的身份证和存单代为领取礼品。后来丁女士并没有收到礼品,甚至存单也没有拿回来。当了女士要求王某将存单拿回来时,对方却说管理人员请假了拿不出来。 丁女士觉得有些不对劲,又发现自己的存款莫名消失,有700多万被银行转为活期却没有入账。另外500万定期存款被转走,但没有接到短信提醒。当年5月份,丁阿姨要求农商银行提供视频追查款项,银行却说监控只能保留一个月内的视频,并且认为上面的700万转账回单系伪造。丁女士难以接受,随后将此事上诉至法院。 法院对此事如何看? 法院认为丁女士在农商银行开立储蓄账户,双方形成了存款合同关系。丁女士作为储户应该要有资产安全意识,她却把存款单主动交给别人保管,虽然说是以领礼物为由,但是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丁女士也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注明存款单仅限于领礼品字样,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预测该行为有可能会导致资金被支取。所以认为该风险主要来源于丁女士,在此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
[create_time]2021-11-06 14:10:42[/create_time]2021-11-19 17:22:35[finished_time]6[reply_count]0[alue_good]剧影追踪[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df5976208f50e03b340aec913a689014.jpeg[avatar]出纳[slogan]娱乐天天事,事事大家知[intro]452[view_count]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为什么会被判自担责8成?
话说我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很惊奇,所以一直在追后续,弄清楚来龙去脉以后,和做律师的朋友讨论了一下,觉得判决没有问题,其实说来简单,就是清徐县法院认为,丁女士作为储户,应当对资金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其实此案的争议在于造成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丁女士私自借出证明?还是银行管理出现漏洞?以下就这两点详细的说一下。先简单回顾下事件的时间脉络及案件详情:2019年6月,丁女士拿着身份证去银行查看存款情况,意外发现1200万元“不翼而飞”,其随即报案。同年,9月,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后其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被判处无期徒刑。2020年4月,丁女士起诉清徐农商行。根据企查查官网显示,该案于2021年7月6日第一次开庭。2021年,法院一审判决丁女士担责80%。2022年10月,丁女士收到二审法院判决书,维持原判。王某某系丁女士的外甥女婿,2017年初,王某某找到丁女士,说单位有理财任务,希望她能帮帮忙。丁女士先后给王某转去500万元,理财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共543万元。2019年3月,为帮王某完成任务,丁女士同意将这笔钱转为定期,还另存了200万元活期。该年4月3日和4月4日,丁女士又在清徐农商行清源支行和清徐农商行营业部分别存入300万元和200万元定期存款。在最后一笔存钱过后,王某某以大额存款可代领礼品为由在营业厅要走了丁女士的存单和身份证。然而十几天后,礼品没有送来,丁女士多次索要身份证也未成功。丁女士随即到银行查询,发现先前存的543万元根本没有入账,另外的700万元也被王某某转走了。经事后调查,在2019年4月3日丁女士存入300万元定期存款后的次日上午,王某某持丁女士的身份证和存款单,并持自己的身份证前往清徐农商行清源支行的柜台办理转账手续。在丁女士存入200万元的当天下午,王某某就到清徐农商行营业部将钱转走。为什么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丁女士出于对其丈夫外甥女婿王某某的信任,自愿将其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由王某某保管和使用。丁女士的资金损失是王某某实施诈骗犯罪行为所致,王某某也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丁女士与王某不仅仅是普通亲戚间的信任关系,有大量证据显示,王某某本人与丁家多人长期存在大额频繁经济往来。王某某受丁女士委托办理存款和转账业务时,持有丁女士的身份证件、存折、存单、银行卡等,丁女士也将相关密码告知王某某。为什么银行仅担责二成?问了做律师的朋友,朋友表示如果丁女士真的给到王某某身份证和密码等重要信息,的确是丁女士的重大过错,其需要承担首要责任。看了网上披露的判决书,法院认定储户担责的原因是,一般情况下,存款人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前,对个人账户资产情况应当知晓,否则无法办理后续的个人储蓄业务。而丁女士长期将身份证等交给他人,对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未对自身财产尽到安全保管的基本注意义务,应对自身的财产损失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而银行仅仅承担二成责任是由于清徐农商行对涉案的大额款项当天或次日存、取,未尽到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的审慎注意义务,故对丁女士的案涉存款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法院因此判决清徐农商行承担20%的责任。银行与储户责任如何划分?律师朋友表示,一般来讲,储户把钱存进银行,银行确有责任确保存款安全,但是此案的具体情况则不同。如此次案件中储户丁女士向王某某提供存单、身份证、授权书等文件,致使王某某可通过银行正常流程转移存款,存在主动授权行为,故个人储户承担首要责任。若储户并未主动授权,而是犯罪分子通过伪造、变造手段进行存款转移,则需要判定银行在核验当事人身份等业务办理流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目前对于储户存款损失,银行的担责范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基于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农商行或地方性银行的程序不规范通常是其承担纠纷主要风险的原因。通过目前公开可见的信息来看,此次案件中银行并无明显重大过错,但王某某仍归属于银行职员,因此法院判决银行承担20%责任,可能更多是从银行对员工管理角度的考虑。
[create_time]2023-01-15 01:41:12[/create_time]2023-01-28 16:36:53[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79[alue_good]woowoooo[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559980341,4045986388&fm=3012&app=3012&autime=1698048853&size=b200,200[avatar]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19[view_count]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为何法院判储户担8成责任?
法院认为储户把存单和身份证同时交给他人,从而导致自己的钱财丢失,从这点入手判储户承担8成的责任。但是这件事银行不是全部没有责任,甚至就单单2成,明显就不合理,如下细说。01、事情来龙去脉。先说,山西储户丁阿姨把一辈子存款1200万存入山西清徐农商行,后被银行柜员王某以领取礼品的借口拿到丁阿姨的身份证和存单,丁阿姨没有怀疑王某就提供资料,多次催王某要身份证都没有成功。等丁阿姨反应过来不对劲,查自己名下存款,才发现1200万不翼而飞。再说,丁阿姨家人第一时间报警,得知消息是钱被王某私自转到其父亲账户,王某也因为这件事件被判无期。但是丁阿姨的钱没有要回来,丁阿姨状告银行,历时17个月,山西清徐县人民法院作出储户承担8成责任,银行2成责任。02、储户提供个人资料不对,但是银行监管明显漏洞更加大。首先,这件事看起来是储户和银行柜员之间问题,可是大家细心想一下,一个柜台工作人员,仅仅是拿到储户存单和身份证,没有密码?没有储户本人到场?取款人的姓名都填写错误?这么多的问题,为何银行没有发现问题?为何不拒绝付款?为何钱还可以多笔转出去呢?其次,第一时间为何没有联系储户?难道银行工作人员就可以内部操作?不用按照正规的流程付款吗?毕竟大家都明白,要去银行取钱,还是大额情况下,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提交申请,经理还是主管都会进行现场审核盖章,为何没有这些步骤呢?因此,就拿储户存单和身份证来说承担8成,这个理由明显就站不住脚,毕竟明眼人一看都知道银行过错更加大,难道不是吗?怎么看怎么算,储户是需要承担责任,但是银行不止承担2成吧。03、身份证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就算是银行工作人员也不行。从这件事我们就可以得到启示,就算是银行工作人员要身份证,不是办理业务的时候,我们要拒绝提供,毕竟提供身份证,他们要做什么坏事,我们都来不及做什么,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也希望丁阿姨能早日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也祝愿钱早日要回来。毕竟一辈子辛苦存下钱,可不能给人家做嫁衣。(温馨提示:本文配图都是网络图片!)
[create_time]2022-01-06 09:45:51[/create_time]2021-11-21 10:39:1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情感顾问cc[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da12325f3433806d3f918d5093a8da8c.jpeg[avatar]娱乐、八卦,品人生百态。[slogan]娱乐、八卦,品人生百态。[intro]181[view_count]山西一银行职员骗走千万存款,储户担责8成,你如何看待这个判决?
我觉得这个判决并不公平,平民在银行里面存钱和银行签订了储蓄合同,所以双方对资产都承担保护义务。而银行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转走,却以储户没有管好承担为由,认为个人承担主要责任,银行只承担20%的责任,这明显没有维护储户个人权益。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2017年,丁女士通过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王某的介绍,购买了单位理财产品400万。两年之后王某告诉丁女士,现在理财已经赎回,需要林女士带着身份证打印银行,办理取款手续。办理时,王某表示如果自己能够完成2,000万存款任务,或许就能够当上主任。 意思就是希望丁女士能够将540万存在银行,由于王某是亲戚家的女婿,所以丁女士非常愿意帮这个忙。后来丁女士接连在银行存了1200多万,业务办理完后,丁女士将身份证和大额存款凭证交由王某去领礼品,几天后丁女士并没有收到礼品与存单,并且自己银行卡里面的部分钱也被转到其他账户中。 一审法院判决储户存在重大过错。 一审法院认为丁女士在银行存钱,与该银行形成了存款合同关系。丁女士作为储户,对资金应该负有注意义务,把存单交给王某去领礼品,虽然双方都承认了,但是并没有证据证实。丁女士也没有在存单上标明仅限领礼品等字样,作为一名成年人,随意将存单拿给其他人,属于任由风险发生行为,所以在此案件中单有主要责任。而银行在填写个人凭证时,将汇款人名字填错,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告知丁女士,大额存款也没有设置密码,说明银行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因此判银行承担20%左右。
[create_time]2021-11-06 21:28:31[/create_time]2021-11-21 18:46:33[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0[alue_good]剧影追踪[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df5976208f50e03b340aec913a689014.jpeg[avatar]出纳[slogan]娱乐天天事,事事大家知[intro]93[view_count]山西一储户的1200万元被银行员工私自取走,自己却要担责8成,为什么?
山西一储户的1200万元被银行员工私自取走,最终法庭判决要求该储户担责8成,之所以会如此判决,是因为法庭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发现储户的不谨慎,是导致银行员工把1200万转走的主要原因!如果说储户在存这笔钱的时候,第一时间索要存单,而不是把存单放在这位银行员工的手中,那么,后续的事情大概率可以避免上演!储户是成年人,在进行储蓄的时候,理应当很清楚储蓄的流程,但是储户却轻信了是自己亲戚的银行员工,这一点储户责无旁贷!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储户心甘情愿的帮助自己的亲戚完成储蓄指标,因为过于地相信自己的亲戚,所以什么都让亲戚代劳,才发生了这种被骗的事情。现在,有诈骗行为的银行员工已经被判刑,储户的1200万只能从银行员工这方面追讨,银行仅仅担责二成!可以说责任不大!网友热议此事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大部分的网友表示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储户竟然担责八成,银行几乎没有责任?网友表示,储户是相信银行才去存钱这是第一条件!银行没有约束好员工这是事实。网友表示和储户一样,觉得有些许诧异!这种事情,只凭银行员工一人可以完成?这可是1200万!不管如何,这件事已经有了终审判决,这件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那就是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一定要走正规的流程,以防被骗。亲戚纵观此案,涉案的银行职员,竟然还是储户的亲戚!这位银行职员连帮助他的亲戚都坑,简直是让人发指!网友表示这是史上最不靠谱的亲戚,以一己之力让很多人不敢再相信人性。山西一储户的1200万元被银行员工私自取走,自己却要担责8成,你怎么看?
[create_time]2021-11-09 10:37:59[/create_time]2021-11-23 16:55:40[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0[alue_good]做一个闲人Toffi[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6a63f6246b600c337765a2a80a4c510fd9f9a1b6?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450,h_60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青岛佳乐实验器材有限公司招聘经理[slogan]闲云野鹤论人生大小事[intro]199[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