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四川省政府,知道幸福缘公司怎么回事吗
2011年11月20在成都老年博览会有缘免费喝了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营养攴。经过深入了解,我感觉它非常好,模式新,每个中下层人都喝得起,又符合国情,解决了三农问题!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得到仁寿县及农业部门的认可和扶持的合法企业,他不但有当地农民5万亩地和四川省农业厅洛尔盖农场80万亩地的的签约,解决了很多农民就业问题,这么好的农民企业,相信国家会大力支持!!最主要他的模式能解决老年人的健康和生存问题,我非常感谢。遗撼的是在2012年3月14号幸福缘老总陈利军被眉山市公安机关抓了,造成公司停产,很多消费者订的货也没拿到。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祈请政府在百忙中关注此事,并请有关部门尽快彻查,让幸福缘尽早真相大白,恢复陈利军的自由及幸福缘公司的正常运作,减少消费者的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create_time]2012-03-30 19:44:58[/create_time]2012-03-30 20:17:29[finished_time]6[reply_count]34[alue_good]yye5188[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78e7471.C2kVDGRI03VMjcLfrZ1h_g.jpg?time=3816&tieba_portrait_time=3816[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832[view_count]
四川幸福缘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传销公司吗
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公司是传销公司吗?我们先来看看陈利军其人;他心中装着“三农”事业,装着灾后重建,心中装着灾区人民,装着千千万万想要健康地生活的人民。完全合法地经营着自已的事业,生产出百姓喜爱的健康食品,利用信息化平台把产品推向全国,用创造出来的利润发展再生产,让更多的消费者得到实惠。他十分讲究诚信,在工商注册上用他的身份证号码注卌,好让老百姓记住他、督促他、鞭策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见他的诚信非同一般。老百姓信得过他,把钱投在他那里我们一百个放心。如何界定网络传销,老百姓心中都有法度,传销坑害人推销劣质产品,诈取钱财、非法集资坚决拥护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取缔。而陈利军没有,面对有效的人性化的营销模式和营销策略,使经销商、消费者纷至沓来,财源滚滚来,幸福缘亊业走向辉煌。面对滚滚而来的巨额财富,有人惧怕、有人眼红、有人嫉妒、有人想贪、有人想赖、有人想伸手。莫伸手、伸手必斩!巨额资金我们交给陈利军按排,这是人心所向。陈利军被抓,陈利军的亊实真相一定要公置与众。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一定能够作出公正的裁决,还陈建军一个清白,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天地可鉴,我们将拭目以待。
[create_time]2012-04-01 09:21:42[/create_time]2010-09-21 13:34:08[finished_time]3[reply_count]11[alue_good]手机用户98f86[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cfb1b716.igt9jJcuyufkokXc-ZjNpw.jpg?time=2970&tieba_portrait_time=2970[avatar]TA获得超过6.5万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372[view_count]
四川幸福缘事件如何了?
四川幸福缘的运作模式是不是传销,要依法区分罪与非罪界限。1、拉人头传销需缴纳高额入门费,幸福缘没有入门费;2、拉人头传销根本没有销售,或者只是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准退货,主要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幸福缘有自己的生产线,有优质的产品,一个月之内可以退货,以产品为导向,以消费产品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3、从人员的收入来源上看,拉人头传销主要取决于发展的下线人数多少和新成员的高额入门费,而幸福缘的收入来源,是发展农业产业,种植葛根等农作物的利润,农产品深加工的方便食品的销售利润,还有公司把高额的广告费以工资的形式发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口碑宣传。工资发放是基本工资加提成的传统方式;4、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看,拉人头传销组织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会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幸福缘招聘员工,每个人自愿认购不同数量的产品,和公司签订一年劳务合同,不需要发展人员,也能领到应得的工资收入。以上几点说明幸福缘的经营模式和传销是有本质区别的。陈利军创立的这个‘商业运作模式’很独特,真正做到了共赢,社会效果很好,两年来企业运转正常,解决了企业高额贷款利息问题,大家愿意购买他的产品,愿意和幸福缘合作,是因为他的产品非常好,有利于国民身体健康,也是因为他的诚信,不欠员工工资。在当今就业非常困难的年代,我们认为能给员工按时发工资的老板就是好老板。至于他用什么方法把企业做这么大,产品推广的这么快,这方法是对还是错?要看他做事的动机和社会效果,方法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现在千千万万个幸福缘消费者在眼巴巴的等着吃产品、领工资,我们请求政府能从大局出发,考虑三农企业的发展,考虑当地农民的利益,保护这个新型的农业产业链。如果政府认为幸福缘经营模式有欠缺,可以帮助他改进。如果把他至于死地,那些和幸福缘签了租地合同的农民怎么办?我们几十万消费者的利益怎么办?会引起民愤的啊!陈利军曾经说过,只要我活着,我不会欠大家一分钱的,就是公司经营不好,我也会履行完一年的合同再破产。政府就让他出来履行他的诺言吧!我们相信他是个好人!好人应该有好报!
[create_time]2012-05-08 07:33:08[/create_time]2012-04-08 17:07:32[finished_time]3[reply_count]5[alue_good]师禹力凡[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cd8c36a9.8vxV1JBGZmnlpwx8ByQWvg.jpg?time=3873&tieba_portrait_time=3873[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704[view_count]
四川幸福缘是什么公司,请问近况发展如何?
《40余万喊冤,谁来管!》
4月15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以“网络传销案”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缘)这个该市最大网络传销案告破,主犯陈利军等22人已被正式逮捕。正如通报所说我们“全国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近”40万消费者当知道地方政府做法后惊愕、质疑、随之所有消费者无不为《幸福缘》高呼冤枉,同时也迫使我们每个消费者走上了维权之路。 《幸福缘》是在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时期2009年6月成立的,从一家很小的食品厂开始做起,现已初具规模。企业证照齐全。
2011年3月在仁寿县县委乡政府举办的梨花节上作为主要赞助方陈利军在大会上讲话。
2011年11月在第四届中国成都老年健康产业博览会上荣获“爱心企业特别贡献奖”。
四川科教频道的生活杂志栏目对《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做过专访报道。
《幸福缘》是集原料种植、产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实体企业。他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的无公害产品基地,坚持实施土壤改良、品种优化的方针,把原有的大量荒坡地都种上了有营养价值的果蔬及葛根等农作物,且就地深加工,让时令果蔬变为能保存原营养价值的方便食品。 《幸福缘》主打产品营养餐就是在整个种植过程中不施用农药、化肥、不使用除草剂;加工过程中不加色素、调味剂、防腐剂等任何添加成分;根据陈昭妃博士营养免疫学原理由多种蔬果、谷物、草本植物科学调配并采用物理冷冻干燥方法加工生产的复合型健康食品。正因为产品原料大部分是葛根和魔芋等多种食药同源的弱碱性植物,长期食用具有改善体质,增强人体免疫力,同时又避免了药品和功能性保健品产生的副作用,所以产品一经推出就马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尤其是城市人群的欢迎。 可万万没想到《幸福缘》被当地政府定为“网络传销”?真是不可思议。今年两会上温总理多次提出要扶持农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幸福缘公司恰恰是集四种性质于一身,它没要国家一分钱自行解决了企业发展资金问题,帮助地方政府解决了本地农产品的销路问题;解决了当地农业产业化问题;解决了当地劳动力就业问题;率先执行解决中央政府倡导《三农产品深加工》问题;并利用互联网完成产品的销售,从而带动了当地邮政物流的业务发展等等。按理说,仁寿县县委理应感到骄傲并抓住这个契机将其他农产品推向全国才是。怎么会把一家正在发展中的公司定为传销并置于死地呢?请问;在《幸福缘》公司整个产业营运模式的链条上近两年来没有一个受害者,这怎么能同传销粘上边呢?
国务院第444号令《禁止传销条例》明确指出:“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其在行业中判定企业是否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最主要的衡量标准,是看该企业是否以提供虚拟产品或服务为噱头,实则以强迫等方式逼迫下线发展会员(俗称“拉人头”)作为企业盈利的主要来源。 而《幸福缘》与不法“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1、 《幸福缘》的产品是自己种植—收割—研发--加工--销售--服务的自产产品,这与传销的虚拟组织和虚拟商品有着本质的区别。2、 《幸福缘》的产品是靠消费者自愿购买,试用体验后靠口碑进行销售的。这与传销以强迫方式逼迫会员发展下线有本质区别。3、 《幸福缘》的销售奖励制度是合同制,工资制,销售业绩达到标准的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国家政策。这与传销获取报酬有着本质区别。4、 《幸福缘》不断进行自我整改,自我完善,为正规快速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直营专卖店。这与传销组织形式有着本质区别。5、 《幸福缘》成立了幸福缘社会福利基金----幸福基金,在全体正式员工结婚、生育、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时,都可以向公司总部申请获得相应的福利基金。这种人性化制度传销有吗?6、 《幸福缘》有着长期发展规划;其中二期规划开始进攻国际市场,届时将拥有超过8000家以上的直营店规模,所有直营店销售完全进入销售正轨。第三期规划:将几十种完整的产品系列全部推向全世界,规划公司上市。请问这些规划和善举是传销能所为的吗?7、《幸福缘》的发展依托的是党的三农强农惠农政策!同时让消费者获得了健康,节省了国家的大笔医疗费用,农民获得了财富,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不仅仅解决了四川当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也解决了全国30个省市的部分城镇人员就业的问题,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定!网上有朋友评论:《幸福缘》做到了六赢:公司赢、经营者赢、消费者赢、农民赢,社会赢,政府赢。这同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传销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因此《幸福缘》被定为“网络传销”,于法于情都是没有根据的,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而让人不解的是正当3月15日《幸福缘》被查封时,收到了中国.城乡小康发展中心署发(2012)016号批复文件:经过全面考察,综合衡量后,同意将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小康建设扶持企业”。真可谓同一企业冰火两重天。
所以我们要质疑当地政府,出于什么目的和动机来审理《幸福缘》案件的?1、 所谓定案依据是“公司薪酬制度”是不对的,是杜撰瞎编的,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2、 全国有30多个省市近40万消费者究竟调查了多少人?不会凭几个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的投诉就草率定案吧?3、 互联网时代,不能再用传统的思维方式来对待新的营销模式,电子商务、网络销售、B2C这是趋势。尤其在农产品销售上政府最近不是一直提倡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消费者吗?《幸福缘》率先做到了,难道有错吗?4、 我们看一件事情的好坏,首先要看他产生的结果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显然《幸福缘》是利大于弊,即使有些小弊,政府有责任去帮助去监督去整改,而不是一棍子打死。5、 国务院一再强调政府职能要转型,要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并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当地政府要是负责任的话就应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6、 在3月15日前公司正常运行时我们近40万人不论在健康上还是利益上都是受益者,享受着公司制度和效益给我们带来的愉悦。可由于地方政府的干预造成公司关张停产,使我们近40万人一下蒙受了巨大的损失,精神上的、健康上的、利益上的,一下变为受害者。近来的投诉,不满,静坐,治安问题不足以证明定案是欠妥的吗?7、 扼杀《幸福缘》知道“草率结论”的后果吗?首先砸了我们一年稳定收入补充生活的饭碗,这到底是保护群众利益还是伤害群众利益?再有当地承包土地的农民怎么办?地里的果实谁来收?收了果实卖给谁?同消费者签署的合同谁来兑现---?8、现在把法人抓起来;查封公司;冻结账户;要知道这是我们40万人上亿的货款和专营店的保证金,现在谁给我们发货?我们的货款打算怎么交代?保证金什么时候退?难道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把广大消费者的血汗付之东流了吗?谁来负这个责任?9、 《幸福缘》是我们民族的品牌,营养餐是我们国家食品的瑰宝,有一点爱国心的都不会亲手扼杀掉,而甘心承受外国的经济侵略。
10、当地政府的草率定论,无疑是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造成了不稳定因素,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这同中央今年稳定是头等大事和保障民生政策是完全相悖的。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为百姓利益尽力,就会造福一方;以权谋私为个人利益打算,就会伤害一片。
我们强烈要求眉山市仁寿县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新审理《幸福缘》案件,要求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善待上访群众,以体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政府公信。 另外: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地道农民陈利军他不甘寂寞敢想敢为,勇于创新,将很普通的农产品加工成有营养价值的方便食品,将一个很小的食品厂发展到注册资本300万的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利用互联网用很少的成本将产品销售全国近30省市自治区,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健康利益和幸福,随之扩大了仁寿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是了不起的成就。地方政府应该引以为豪,大力扶持才对。当然人无完人,只要陈利军本质不坏,想为社会做些贡献,我们就应该宽容和帮助他把事业做得更大,而不是把他当罪犯坐牢。他是冤枉的!!!《幸福缘》是冤枉的!!!我们消费者更是冤枉的!!!
我们请求----------关注我们《幸福缘》案件,我们真不希望一个很好的三农企业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网络传销”帽子扣住毁掉。我们相信政府,但有的地方政府贪婪腐败乱用权力的也不乏有之。所以希望---------派人去实地调查,还《幸福缘》一个清白,让《幸福缘》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走上正轨,这样才能真正维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幸福缘》冤枉
2012年4月28日
天龙腾飞(994638373) 19:42:49
幸福缘的家人们好!我们还要发动大家写信及发帖子!要把几十万的信件写到中央信访办,目前我们的诉申信还不够,希望大家还需努力。每个人互相帮助,不会写信内容的叫人帮忙。这也是我们能护消费者经济利益的根本途径。千万只说不行动,把我们的呼声传达到中央最高层。请相信上级会解决好的。参考附件文,各抒胸怀,维护合法权益!
寄至:1、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国家信访局 王学军局长(收)
邮编100017
注意:(1)里面附一张纸,写上:请王局长转交温总理,为千万无辜 的受害人民伸冤。不要写在信封上以免被截到不了总理那里
(2)要在邮局用快递寄出,不要用其他速递公司,否则难到达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信访局地址:北京市西交民巷23号 ,
邮政编码:100805 全国人大群众信箱:qzxx@npc.gov.cn
健康使者(1009215992) 2012/4/28 19:49:32
我们不断的写信,大家写会发出共鸣!我们就是相信政府,把事情反映给政府,四川只能代表四川,
~奔跑~(851011692) 2012/4/28 19:49:41
有可能是骗人的啊。
源缘苑(417195135) 20:07:12
大家发帖,发信都行。题目是:
《40余万人喊冤,谁来管!》
4月15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以“网络传销案”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缘)这个该市最大网络传销案告破,主犯陈利军等22人已被正式逮捕。正如通报所说我们“全国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近”40万消费者当知道地方政府做法后惊愕、质疑、随之所有消费者无不为《幸福缘》高呼冤枉,同时也迫使我们每个消费者走上了维权之路。 《幸福缘》是在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时期2009年6月成立的,从一家很小的食品厂开始做起,现已初具规模。企业证照齐全。
2011年3月在仁寿县县委乡政府举办的梨花节上作为主要赞助方陈利军在大会上讲话。
2011年11月在第四届中国成都老年健康产业博览会上荣获“爱心企业特别贡献奖”。
四川科教频道的生活杂志栏目对《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做过专访报道。
《幸福缘》是集原料种植、产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实体企业。他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的无公害产品基地,坚持实施土壤改良、品种优化的方针,把原有的大量荒坡地都种上了有营养价值的果蔬及葛根等农作物,且就地深加工,让时令果蔬变为能保存原营养价值的方便食品。 《幸福缘》主打产品营养餐就是在整个种植过程中不施用农药、化肥、不使用除草剂;加工过程中不加色素、调味剂、防腐剂等任何添加成分;根据陈昭妃博士营养免疫学原理由多种蔬果、谷物、草本植物科学调配并采用物理冷冻干燥方法加工生产的复合型健康食品。正因为产品原料大部分是葛根和魔芋等多种食药同源的弱碱性植物,长期食用具有改善体质,增强人体免疫力,同时又避免了药品和功能性保健品产生的副作用,所以产品一经推出就马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尤其是城市人群的欢迎。 可万万没想到《幸福缘》被当地政府定为“网络传销”?真是不可思议。今年两会上温总理多次提出要扶持农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幸福缘公司恰恰是集四种性质于一身,它没要国家一分钱自行解决了企业发展资金问题,帮助地方政府解决了本地农产品的销路问题;解决了当地农业产业化问题;解决了当地劳动力就业问题;率先执行解决中央政府倡导《三农产品深加工》问题;并利用互联网完成产品的销售,从而带动了当地邮政物流的业务发展等等。按理说,仁寿县县委理应感到骄傲并抓住这个契机将其他农产品推向全国才是。怎么会把一家正在发展中的公司定为传销并置于死地呢?请问;在《幸福缘》公司整个产业营运模式的链条上近两年来没有一个受害者,这怎么能同传销粘上边呢?
国务院第444号令《禁止传销条例》明确指出:“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其在行业中判定企业是否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最主要的衡量标准,是看该企业是否以提供虚拟产品或服务为噱头,实则以强迫等方式逼迫下线发展会员(俗称“拉人头”)作为企业盈利的主要来源。 而《幸福缘》与不法“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1、 《幸福缘》的产品是自己种植—收割—研发--加工--销售--服务的自产产品,这与传销的虚拟组织和虚拟商品有着本质的区别。2、 《幸福缘》的产品是靠消费者自愿购买,试用体验后靠口碑进行销售的。这与传销以强迫方式逼迫会员发展下线有本质区别。3、 《幸福缘》的销售奖励制度是合同制,工资制,销售业绩达到标准的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国家政策。这与传销获取报酬有着本质区别。4、 《幸福缘》不断进行自我整改,自我完善,为正规快速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直营专卖店。这与传销组织形式有着本质区别。5、 《幸福缘》成立了幸福缘社会福利基金----幸福基金,在全体正式员工结婚、生育、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时,都可以向公司总部申请获得相应的福利基金。这种人性化制度传销有吗?6、 《幸福缘》有着长期发展规划;其中二期规划开始进攻国际市场,届时将拥有超过8000家以上的直营店规模,所有直营店销售完全进入销售正轨。第三期规划:将几十种完整的产品系列全部推向全世界,规划公司上市。请问这些规划和善举是传销能所为的吗?7、《幸福缘》的发展依托的是党的三农强农惠农政策!同时让消费者获得了健康,节省了国家的大笔医疗费用,农民获得了财富,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不仅仅解决了四川当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也解决了全国30个省市的部分城镇人员就业的问题,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定!网上有朋友评论:《幸福缘》做到了六赢:公司赢、经营者赢、消费者赢、农民赢,社会赢,政府赢。这同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传销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因此《幸福缘》被定为“网络传销”,于法于情都是没有根据的,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而让人不解的是正当3月15日《幸福缘》被查封时,收到了中国.城乡小康发展中心署发(2012)016号批复文件:经过全面考察,综合衡量后,同意将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小康建设扶持企业”。真可谓同一企业冰火两重天。
所以我们要质疑当地政府,出于什么目的和动机来审理《幸福缘》案件的?1、 所谓定案依据是“公司薪酬制度”是不对的,是杜撰瞎编的,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2、 全国有30多个省市近40万消费者究竟调查了多少人?不会凭几个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的投诉就草率定案吧?3、 互联网时代,不能再用传统的思维方式来对待新的营销模式,电子商务、网络销售、B2C这是趋势。尤其在农产品销售上政府最近不是一直提倡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消费者吗?《幸福缘》率先做到了,难道有错吗?4、 我们看一件事情的好坏,首先要看他产生的结果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显然《幸福缘》是利大于弊,即使有些小弊,政府有责任去帮助去监督去整改,而不是一棍子打死。5、 国务院一再强调政府职能要转型,要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并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当地政府要是负责任的话就应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6、 在3月15日前公司正常运行时我们近40万人不论在健康上还是利益上都是受益者,享受着公司制度和效益给我们带来的愉悦。可由于地方政府的干预造成公司关张停产,使我们近40万人一下蒙受了巨大的损失,精神上的、健康上的、利益上的,一下变为受害者。近来的投诉,不满,静坐,治安问题不足以证明定案是欠妥的吗?7、 扼杀《幸福缘》知道“草率结论”的后果吗?首先砸了我们一年稳定收入补充生活的饭碗,这到底是保护群众利益还是伤害群众利益?再有当地承包土地的农民怎么办?地里的果实谁来收?收了果实卖给谁?同消费者签署的合同谁来兑现---?8、现在把法人抓起来;查封公司;冻结账户;要知道这是我们40万人上亿的货款和专营店的保证金,现在谁给我们发货?我们的货款打算怎么交代?保证金什么时候退?难道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把广大消费者的血汗付之东流了吗?谁来负这个责任?9、 《幸福缘》是我们民族的品牌,营养餐是我们国家食品的瑰宝,有一点爱国心的都不会亲手扼杀掉,而甘心承受外国的经济侵略。
10、当地政府的草率定论,无疑是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造成了不稳定因素,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这同中央今年稳定是头等大事和保障民生政策是完全相悖的。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为百姓利益尽力,就会造福一方;以权谋私为个人利益打算,就会伤害一片。
我们强烈要求眉山市仁寿县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新审理《幸福缘》案件,要求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善待上访群众,以体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政府公信。 另外: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地道农民陈利军他不甘寂寞敢想敢为,勇于创新,将很普通的农产品加工成有营养价值的方便食品,将一个很小的食品厂发展到注册资本300万的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利用互联网用很少的成本将产品销售全国近30省市自治区,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健康利益和幸福,随之扩大了仁寿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是了不起的成就。地方政府应该引以为豪,大力扶持才对。当然人无完人,只要陈利军本质不坏,想为社会做些贡献,我们就应该宽容和帮助他把事业做得更大,而不是把他当罪犯坐牢。他是冤枉的!!!《幸福缘》是冤枉的!!!我们消费者更是冤枉的!!!
我们请求----------关注我们《幸福缘》案件,我们真不希望一个很好的三农企业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网络传销”帽子扣住毁掉。我们相信政府,但有的地方政府贪婪腐败乱用权力的也不乏有之。所以希望---------派人去实地调查,还《幸福缘》一个清白,让《幸福缘》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走上正轨,这样才能真正维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create_time]2012-04-28 20:14:07[/create_time]2012-04-02 20:40:16[finished_time]10[reply_count]11[alue_good]威武且轻巧灬鱼丸5717[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b88dd3c.cZS0qSgDKhpyrDeug4AtcQ.jpg?time=2970&tieba_portrait_time=2970[avatar]TA获得超过6.5万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792[view_count]
大家谁知道幸福缘陈利军的近况啊?为什么啊!
敬爱的温总理您好:在你百忙之中,日理万机之时,给你写信打扰你,着实不好意思,但我们也是迫于无奈。敬请理解。我叫雪雪,来自香港 并穿梭于香港及广东省工作的.也是仁寿县区域内《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消费者。 于今年三月中旬和几个吃营养餐的朋友参加仁寿县曹家镇一年一度的梨花节,但万万没想到我们刚参观曹家镇幸福园公司时惊悉公司董事长陈利军夜里被公安局抓走了!无疑,公司所有工作当即陷入瘫痪。我已订购好几百合, 现时无疑公司所有工作当即陷入瘫痪, 我钱已付, 货不能领, 更不知道陈总为何原因被囚???以至于此时此刻音信全无,我们的发言与诉求也没有结果.评四川幸福缘陈利军事件1、幸福缘营养餐的重大价值中国首席营养专家赵霖教授在中共高级党校做过“食物是最好的药物”的讲座,撰写了“平衡膳食健康忠告”一书(获2005年科技进步二等奖),他从理论到实践肯定了中华食疗在维护人民健康的重要价值,抨击了西方“药片文化”误导消费者,书中引用了孙中山的讲话:“我中国近代文明事事落人之后,惟饮食一道进步,至今尚为文明各国所不及”。中国地大物博,植物物种繁多,而且积累了丰富的食疗经验,所以,优秀的食疗产品是中华民族的“瑰宝”。现代医学的商业化操作,造成越来越多的大夫丧失医德,患者越来越看不起病。一款好的中华食疗产品将造福中国广大的老百姓和造福全人类,所以,政府要大力地加以保护。中国食疗产品蓬勃发展之日是西方“药片文化”退出中国市场之时,这样,有利于中国健康人群的提高,有利于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有利于减少中国社会财富的大量外流,有利于社会医疗费用的降低。幸福缘《营养餐》通过均衡膳食提高人体的自愈力和免疫力,尤其是含有葛根和魔芋(其营养和药用价值高),从理论到实践证明是一款非常优秀的中华食疗产品的代表作。这样的好产品在均衡膳食的同时可调整诸多的“食源性疾病”,那些所谓拿了直销大照的属于西方“药片文化”的产品是远远比不上的,不信可以让专家组来鉴定。2、陈利军的重大功绩第一,陈利军及其产品研发人为中国人民的健康和人类的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第二,陈利军为灾区重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第三,陈利军为中国农业产业化建设树立了典范,为带领农民奔小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第四,陈利军所推行的“薪酬合同制”给大量的下岗人员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归纳一句话:他在造福社会和人民,政府应该给予表奖。3、四川地方政府光荣而重大的责任四川出了一款中华食疗的“瑰宝”产品,在中华大地上将要脱影而出一个属于自己民族食疗文化的优秀的名牌企业,它将极大地冲击西方“药片文化”的保健品市场,给中国人争气,这是四川人民的骄傲,也是中国人民的骄傲。过去,四川省地方政府为保护这样的好产品好企业做了大量的实际性的工作,功不可抹:第一,政府给该企业发放了企业营业执照和产品生产许可,使公司的运作取得了合法的地位。第二,“四川省电视台”宣传报道了该公司,是地方政府对该公司的高度肯定,是在对全国消费者进行消费导向。第三,2011年3月地方政府举办梨花节(该公司进行了赞助),“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宣传该公司的做法很好,而且还在县政府的大院里招待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员工代表,足可以看出当地政府对公司大力支持的历史功绩。第四,公司还与“四川省农业厅”经过商谈合作投资阿坝州若尔盖省属农场做为种植基地。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才迅速成长,在全国占有了很大的市场。可是,2012年3月15日,眉山市地方公安和工商人员却把公司老总陈利军拘留,看到仁寿县政府网上答复:“涉嫌网络传销”,如果按照这个罪名,大家要问:地方政府对一个企业没有全面的本质性的了解就这样上下联合大张旗鼓地宣传和支持陈利军是说不过去的,应不应该对全国受蒙蔽的广大消费者负重大的责任?要理解很多消费者是从着对四川省地方政府的信任,对中央“三农”政策的拥护,对灾区重建项目的支持接受其产品和企业的,受蒙蔽是无罪的,如果有错,首先是地方政府在工作中出现了错误。面对此情,地方政府可能进退两难(据说有的政府官员回避新闻媒体)但是,打击非法传销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搞扩大化。所以说,当地政府要一如既往地担负起这一光荣而重大的历史责任,保护好本地所出现的最优秀的中华民族食疗的“瑰宝”产品与企业。可不要把这样的好产品逼到国外去呀,那时,中国的广大老百姓可就吃不起了(据悉现在市场上已出现中国的食疗产品跑到了外国去注册,然后回来挣中国人的钱,很贵)。到那时,中国的企业将变成跨国公司的生产车间,大量的市场利润将让老外挣去,你们将无法面对中国百姓讲话。4、政府要保护弱小的民族企业要想发展经济必须解放生产力,这样,势必要冲击到旧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邓小平具有大国领袖的风范,讲到:“面对一个新生事物,要看其主流是否造福社会和人民,如果造福社会和人民,就要任其发展,与其相抵触的法律法规都要加以修改为其让路,当统一认识还没有达成之前,可以先让局部动起来。”直销是先进的营销模式,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再就业,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在国外广泛地被企业采用,直销进入中国多年,但是,一直管理不好。第一,拿直销牌照注册和保证金共需一个亿,用拿没拿直销牌照来判断一个企业营销方式的合法性是不妥的,这样,势必扼杀大批的弱小的民族企业。第二,对没有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政府要给这些弱小的民族企业的成长创造宽松的条件,允许其报备(在当地的工商网站中可以查到,供老百姓明辩),政府对其重点地进行适时监督、检查。只要有合法的企业注册,有自己生产的合格产品,依法纳税,在销售过程中不欺骗伤害消费者,政府要支持其发展,待条件成熟发给直销牌照,略加监督、检查。第三,非法传销者,有的没有企业注册,有的没有自己生产的产品(有的根本就没有产品),靠拉人头挣钱,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政府应该打击。像四川幸福缘这样的好产品好企业很难得,有利于国富民强,即使在创业过程中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政府应该关心和爱护,帮助其改正,使企业健康地发展起来。敬爱的温总理, 请你出来主持公道, 为更多老百姓谋福址, 因为周边一些50,60来岁花几千或者几万买产品想赚些养老金及兼得健康的平台,你能不感到心痛吗?那都是一些老人家的养老钱 !另亦为一个老实人陈利军取个公道, 四川幸福缘是符合中央政府倡导《三农产品深加工》的一个利国利民的公司, 为此感激不尽。来自香港的雪雪敬上
[create_time]2012-04-08 20:37:36[/create_time]2012-04-09 15:59:03[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36[alue_good]zhengfugun457[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e9c293eb.T2WnlNCXuPlxNPKYzfj9hA.jpg?time=3812&tieba_portrait_time=3812[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043[view_count]
幸福缘的产品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了方便和实惠,我们全家人早餐都在吃,身体有很多的改善。为什么抓陈利军。
陈利军绝非第二个“吴英”!幸福缘公司是一个利国、利民、利消费者的三农企业,但是公司老总陈利军3月15日被抓了,到现在公司也处于停滞状态,全国千千万万的消费者都呼吁各大政府、媒体一起关注这件事,还幸福缘公司和陈利军一个清白,让公司健康经营、让全国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让我们团结起来!
[create_time]2012-03-29 00:14:00[/create_time]2012-04-11 18:40:44[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1[alue_good]乘兰若tT[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e8d4899.VVEma7rGsoUWE8V8J5uEDA.jpg?time=3811&tieba_portrait_time=3811[avatar]TA获得超过136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17[view_count]
要求四川省眉山县等有关负责部门对幸福缘公司的老总陈利军被抓的事情尽快向媒体公开回复,还大家一个因由
四川幸福缘农业公司
董事长涉嫌网络传销被拘
全国消费者渴求真相
幸福缘公司销售产品采用这种创新的营销模式是2010年的8月就开始了。到2011年3月15日开梨花节时,这种营销制度已经实行了近7个月的时间,如果陈利军算是网络传销的话,2011年的梨花节为什么要让一个传销公司来赞助(注:当时赞助商有两家。其中一家是幸福缘农业公司,另外一家是苏东坡酒。)?乡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开幕式;县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都参加了。如果陈利军是骗人的,在萌芽状态就应该把他的企业扼杀,你们却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那时为什么那么纵容陈的骗人?岂不是为幸福缘农业公司的日后骗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如果当初因为他经营时间短,政府没有发现他的违法经营行为而有失作为,监管不善的话,我们还可以理解,那为什么从2011年3月--2012年3月14日以前,长达一年的时间当地政府都不查处,偏偏当幸福缘农业公司利用促销方案,在3月8日冲刺完阶段性业绩、收到全国各地消费者的巨额汇款后,政府开始查处了?这里面太令人沉思了!太蹊跷了!太不可思议了!把全国的消费者置于何地?
如果说陈利军骗人,但是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他并没有骗人啊!我们这里去年购买3300产品的消费者,都已经把本金领回来了,以后就是不返钱,他们依然会购买幸福缘产品,通过这种营销模式起到了任何广告都起不到的作用。
如果说陈利军骗人,但是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都没有查处他,四川政府、工商、税务、公安、银行都在扮演什么角色?如果说陈利军骗人,那就是他和当地政府一起忽悠和诈骗曾经帮助过你们的全国人民!
幸福缘公司是仁寿当地土生土长的企业。发展壮大后,最大的受益者应该是仁寿当地人民。因为这个企业发展壮大后,解决了当地农产品的销路问题和农产品旺季销售价格过低的问题;解决了当地农业产业化问题;解决了当地富裕劳动力就业问题;自行解决了企业发展资金问题;带动了当地邮政物流的业务发展等等。试想,以前谁会想到有个仁寿县,至少通过幸福缘农业公司的积极运作,仁寿提高了知名度,为全国人民所知道。因为可以说现在除西藏外,全国各地都有幸福缘的消费者。对于这样一个本应该受到当地政府呵护和扶持企业、应该关爱有加的企业,现在别说呵护和扶持了,更别说关爱了,当地政府却恶狠狠地举起了屠刀,非要置之死地而后快!为什么?!
陈利军的营销模式无论是理论基础还是实践操作,还不被理解,还需要整理和完善,正需要当地政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帮助他进行规范和整顿。动辄,把人抓起来、查封公司、冻结账户;仁寿政府你怎么了?“仁寿”到底是“人”还是“兽”?现在看来,还是“兽”性多一些!!“眉山”不如叫“霉山”,一个发酵变质的山!
如果说陈利军没骗人,那就赶快把他放出来!
真是莫名其妙的仁寿县政府!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就是这样体现的吗?
仁寿县政府你们到底藏了多少不敢示人的勾当!
民心不可欺,民心不可辱!
忽悠和骗人的做庸者势必将被钉到耻辱柱上!
高层的关注和大量媒体的介入必将撕开层层黑幕,还原事情的真相!
对此,我们深信不疑!!!
[create_time]2012-03-31 19:13:09[/create_time]2012-04-03 19:33:16[finished_time]10[reply_count]46[alue_good]亩若乐的3506[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c94dbf63.Emky4dRDnX0MeTbxVJq4Hg.jpg?time=2970&tieba_portrait_time=2970[avatar]TA获得超过5.8万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632[view_count]
幸福缘陈利军
现在他们都疯了谁去找,就抓谁,到处收集材料找理由定幸福缘的老百姓是传销,不让老百姓和消费者说
理。 大家都知道传销是害人的,你们见过幸福缘这样的传销公司吗?给大家带来健康,受大家拥护。又有这么多消费者称赞幸福缘。
四川眉山市政府官员们你们也有妻儿老小,拍着你们的良心实事求是的说有幸福缘这样的传销公司吗?天底下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国家的监管部门你们就看着四川眉山政府把人逼死。你们才出来管吗?
为什么?
幸福缘的老百姓们招谁了?惹谁了?
[create_time]2012-04-26 01:49:17[/create_time]2012-04-22 10:21:28[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9[alue_good]晚霞彩虹928[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7f582301.kfh08UrbIczrRP5Tc_OPMA.jpg?time=3818&tieba_portrait_time=3818[avatar]TA获得超过598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960[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