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年军校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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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国少工委决定成立中国少年军校总校。

2001年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担任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名誉校长。

2001年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名誉校长迟浩田上将为中国少年军校总校题写校名。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少年军校”活动被写入第二章第十四条。

少年军校活动在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和国防教育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显著的社会效益,有效延伸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手臂,团结、凝聚了全国众多热心国防教育及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事业的校长、教师、辅导员和社会有识之士,壮大了少先队工作者队伍的力量。少年军校活动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深受广大青少年的热情欢迎和积极参与,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肯定。[1]

总校

合并图册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由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武警部队、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是围绕全国基层少年军校开展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直属全国少工委领导,归口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广泛发动、引导、组织少年儿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

(2)制定全国少年军校发展规划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指导全国各类少年军校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体验教育活动;

(3)开展争创“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活动,负责制定和完善《中国少年军校示范校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全国少年军校正规化建设;

(4)举办“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评选、表彰“全国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

(5)制定实施全国少年军校管理规则和考核评估标准;

(6)加强对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的领导,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更好地为少年军校和广大少年儿童服务。

总校办公室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由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直接领导,是负责少年军校总校日常工作的实施、操作机构,设在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其职责是: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要求和总部署,具体组织、指导基层少年军校和广大少年儿童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

合并图册

(2)贯彻落实总校制定的全国少年军校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3)负责与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教育行政部门、公安系统以及各级国防教育机构的协调和联系,做好与全国少年军(警)校的沟通联系,有效指导其(特别是各示范校)工作;

(4)负责起草有关全国少年军校工作的文件、通知,策划教育、培训、交流等活动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协调媒体做好全国少年军校的宣传工作,办好《少年军校工作简报》;

(6)具体组织实施争创“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工作,负责落实示范校的选拔、评审和督导工作,加强少年军校示范校建设;

(7)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工作和评选、表彰“全国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工作;

(8)抓好示范校正规化建设,做好年度评估总结评比工作,完善示范校档案管理,组织召开每年一届的示范校年会;

(9)组织编写和提供规范的少年军校专用材料;举办军事夏令营及各项比赛、交流活动;

(10)规范少年军校管理体制,按照总校制定的全国少年军校考核评估标准和管理规则狠抓落实;

(11)按照总校计划,组织实施全国少年军校教官和“小教官”培训,加强少年军校教官、辅导员和学员“小教官”队伍建设;

(12)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素质,牢固树立竭诚为广大少年儿童服务的观念和意识;

(13)组织开发适合少年军校教学训练的用品用具,为全国少年军校提供质优价廉的活动用品、用具,竭诚为基层少年军校服务;

(14)规范全国少年军校着装和标识,加强管理和监督;

(15)完成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工作。

合并图册

1、举办了六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六期“全国少年军校教官(辅导员)培训”、八届“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年会”、两届“全国少年军校工作研讨会”、一届’‘中国关心下一代国防教育成果展’‘。

2、开展了“全国少年军校军事技能对抗赛”、“全国少年军校生存技能大赛”、“全国少年警校教育成果展示”、“全国少年军校小教官训练营”、“全国少年军校艺术节”、“全国少年军校科普节”、“百万少年进军校”、“勇敢训练营”、“迷彩少年快乐营”等一系列品牌活动。

3、编辑出版了《军旗下的少年》画册、《全国少年军校工作者文集》等;

4、命名表彰了400余所“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

5、累计组织接待了北京市军训学生和全国各地前来参加各种国防教育主题活动、军旅夏令营的青少年约175万人次。

少年军校办公室实施项目包括:全国青少年蓝色国土教育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国防教育推广计划、中国少年儿童健康安全促进行动、“我爱五星红旗”升旗手特训营等活动。

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少年艺术军校;

北京市银箭少年军校;

北京市海淀区群英小学少年通信学校;

北京铁路实验小学少年军校;

上海市浦南海鹰少年军校;

上海市杨浦区六一小学少年军校;

上海市徐汇区龙南小学少年军校;

天津市河东区常州道小学少年军校;

天津市实验中学青少年军校;

天津市河北区启东少年军校;

重庆市少年消防警校;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小学少年警校;

重庆市鹅岭小学少年军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实验军校;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实验军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铁路一中少年军校;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钢实验军校;

山西省临汾市解放路小学少年军校;

山西省中阳县南街少年军校;

河北省沧州市光明小学少年军校;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南新道小学少年军校;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少年军校;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洛阳小学少年军校;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桃源小学少年军校;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小学少年警察学校;

吉林省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实验小学少年军校;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纬小学少年军校;

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少年军校;

合并图册

江苏省无锡市朝霞小学少年军校;

江苏省金坛市少年军校;

江苏省海安县角斜镇少年军校;

安徽省马鞍山市少年军校;

安徽省合肥市西市区五十中少年军校;

山东省少先队军事学校;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尚文少年军武学校;

山东省威海市少年海军学校;

山东省青岛市浮山所小学少年武警学校;

浙江省义乌市少年军校;

浙江省开化县少年军校总校;

江西省赣州市少年军事学校;

江西省南昌市千家巷小学“红领巾”军校;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少年军校;

福建省厦门市少年军校;

湖南省郴州市少年军校;

湖南省长沙市少年武警学校;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二师附小少年通讯军事学校;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民主街小学少年警察学校;

河南省确山县靖宇少年军校;

河南省驻马店市二中少年警校;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少年军校;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少年军校;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少年军校;

广东省湛江市第八小学红领巾学校;

海南省农垦少年军校;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中学少年军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城区少年军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星湖小学少年军校;

贵州省贵阳市少年军校;

贵州省遵义市青少年军校;

四川省苍溪县城郊中学少年军校;

四川省遂宁市青少年业余交通警察学校;

四川省攀枝花市少年军校;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第二小学少年军校;

云南省玉溪市少年军校;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城关小学少年武警学校;

陕西省西安市惠安少年军校;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少年军校;

甘肃省嘉峪关市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少年军校;

少年军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活动]

甘肃省金昌市八冶一校少年军校;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少年军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少年军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唐徕回民中学少年军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青少年军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第三小学少年警校;

新疆建设兵团农七师一二四团少年军校;

新疆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第一小学少年军校。

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正规军事院校的预科学校,一类是组织少年儿童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国防教育的形式。

俄罗斯、中国、印度、越南、朝鲜等国设有形式、名称各不相同的少年军校。俄罗斯少年军校是在苏联少年军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国防部及其他军事部门与地方政府合办,是军事院校的预科学校。一般为两年制,主要招收读完普通中学八年级的男生。学员在校期间,着统一制服,过军事化生活,除要完成普通中学九、十年级的文化课程外,还要按照专门的军事训练大纲接受训练,以掌握担任军官所需的基础军事知识和基本技能。学员在学习期间根据军种和专业,分别学习车辆驾驶、通信、武器装备操纵、航海、初级飞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主要在校内学习、训练,还按计划到部队或学校的训练中心进行训练。少年军校学员经考试合格毕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志愿免试直接进入武装力量的军事专科学院。各军事学院和军事大学生长军官班优先录取少年军校的考生,其中获得学习奖章者某些课程可以免试。

少年军校的军事训练和军事活动,一般由当地共青团和少年先锋队组织与教学单位,会同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教育行政部门等军地双方共同组织,由驻军或武警单位派出官兵,担任军事教官,具体组织实施。中国的少年军校有专门的校服、校徽、校歌和统一的标识。学员入校必须进行宣誓,誓词是:“我是中国少年军校学员,我在军旗下宣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勤奋学习,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刻苦训练,勇敢顽强,不怕困难,继承革命传统,维护集体荣誉。时刻准备着,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而奋斗。”学员守则共有10条: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军校纪律。③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努力创造优秀成绩。④尊敬首长,尊敬教官,认真完成各项任务。⑤文明礼貌,团结友爱,时刻珍惜集体荣誉。⑥严于律己,乐于助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⑦诚实勇敢,襟怀坦白,坚持实事求是原则。⑧热爱劳动,生活俭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⑨仪表端庄,讲究卫生,加强个人品德修养。⑩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争做军校合格学员。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对少年军校在校学员的管理,有一整套规章制度,如着装与仪容、称呼与举止、一日生活、集合与解散、查铺查哨、请假销假、寝室管理、安全工作、内务评比等。总校还颁布了少年军校的训练大纲,对学员基本的思想教育内容和军事训练等,都作出了统一规定。

中国第一所少年军校于1984年在河南省商丘市创办。此后,少年军校活动在全国迅速展开。截至2005年12月,全国有少年军校、少年海军学校、少年空军学校、少年炮兵学校、少年通信学校、少年武警学校、少年消防警校等各类型学校1.8万余所,每年在各类少年军(警)校接受教育训练和体验军营生活的中小学生达2000多万名。1999年1月,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在北京正式成立。

2001年4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规定:“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年军校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为少年军校活动在全国的广泛开展,提供了法律保证。中央军委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单位领导,多次检阅了全国少年军校代表队,受检阅的少年军校共计115个,中国香港和澳门的童军代表队参加了每届的检阅式。

从1991年起,共青团中央、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少工委,先后举办了四届“全国先进少年军校”和三届“全国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149所优秀少年军校和369名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受到表彰。2001年起,全国少工委、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启动了争创“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活动,已有300多所少年军(警)校被命名为示范校,300多名少年军(警)校学员受到全国少工委、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的联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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