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泄漏是哪年发生的?
日本核泄漏是2011年发生的。日本核泄漏是2011年3月11日在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的核事故,由日本东北地方太平洋近海地震和伴随而来的海啸所引发。这次事故在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中被分类为最严重的7级。事件经过:日本近海的牡鹿半岛在2011年3月11日14时46分发生了东北地方太平洋地震。福岛第一核电站所在的大熊町的烈度为6级。正在运行的1-3号机在地震时立刻自动插入控制棒以进行紧急停堆。核电站供电系统的六个输电塔中有一个[注6]在地震中倒塌,致使5-6号机失去外部电源。随后,1-4号机由于断线、短路以及设备故障等原因同样失去了外部电源。停电的厂房内又有的地方大量漏水,工作人员只得紧急撤离。之后就引发了核泄漏事故。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福岛核事故
日本核泄漏是哪年发生的?
日本核泄漏是2011年发生的。2011年3月11日下午,日本福岛县周边海域发生9.0级特大地震,地震引发的巨大海啸袭击了福岛第一核电站,造成核电站1至3号机组堆芯熔毁。路透社指出,这是自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最严重的一场核事故。BBC指出,由于地震、海啸和核事故的影响,总共有近50万人被迫离开家园。大量日本民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并对东京电力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然而,十余年过去了,仍有数十件诉讼案件未被了结。日本最高法院首次要求东电赔偿福岛灾民当地时间3月4日,围绕因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而避难的居民们要求东京电力公司和日本赔偿的3个集体诉讼,日本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做出了驳回东电几乎所有上诉的决定。据此,共计约3600名原告将获得1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670万元)的赔偿。报道称,3个集体诉讼分别为,福岛县和邻县的受灾者提出的福岛诉讼,前往千叶县的避难者提出的千叶诉讼以及去往群马县避难的群马诉讼。福岛诉讼要求赔偿10.1亿日元,千叶诉讼要求赔偿1.2亿日元,群马县要求赔偿2.7亿日元。日本政府和东电负担赔偿款的比例,将通过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