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填报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二)报送要求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复印件)。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复印件)。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6.“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7.“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8.“营业收入”: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的合计额。9.“职工薪酬”: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合计额。10.“资产总额”: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11.“分配比例”:填写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分配比例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12.“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本所属时期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额。13.“合计”: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职工薪酬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及当期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的合计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下载空白表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下载空白表格?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2、之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3、之后找到企业所得税年报。4、点击企业所得税年报后面填写申报表。5、之后点击离线后面的申报。6、页面弹出文件下载,点击保存。7、选择保存路径,再次点击保存。8、页面弹出下载完毕,点击关闭。9、返回到电脑桌面,PDF文件即是空白的汇算清缴表格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怎么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怎么写?汇算清缴表是对年报进行调整,指的是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于规定时间内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本文将主要介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的知识,来一起了解下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的方法一、汇算清缴表是根据所得税法进行调增、调减,是对年报的调整工作。二、年报与总账科目是一样的,是根据会计的账表填写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时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写说明1、“营业收入”: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收入总额。如果是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按照《收入明细表》填写计算;如果是金融企业纳税人,则通过《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填写计算;如果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则通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填写计算。2、“营业成本”项目:此行是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总额填写的。如果企业为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则按照《成本费用明细表》填写计算;如果是金融企业纳税人,则通过《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填写计算;如果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那么就通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填写计算。3、“税金及附加”:填写的是企业实际经营活动时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4、“销售费用”:填写的是指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时发生的各种费用。5、“管理费用”:填写的是指为了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6、”财务费用”:填写的是指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7、“资产减值损失”:填写的是企业计提各项资产时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写的是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9、“投资收益”:填写的是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10、“营业利润”:填写的是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11、“营业外收入”:填写的是纳税人发生的与其实际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12、“营业外支出”:填写的是实际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13、“利润总额”:填写的是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与财务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14、“纳税调整增加或减少额”:填写的是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或调减金额”列计算填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填的表
法律主观:一个企业想要经营更加长远,肯定要是企业账目各方面都是清晰明了,不能只开企业,但是对企业各方面也不进行一些年度总结。在这其中关于企业所得说,就算是按照每月每季度进行缴纳。为了企业发展还是有必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哪些材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财务报告;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国税发〔2009〕79号)。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1、核查资料,检查票据,保证税前扣除没有问题。2、检查账务,梳理本单位的会计核算,逐项检查收入、成本、费用、利得、损失的会计核算是否正确,有无错记、漏记、重复计入、记错科目等现象。3、做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准备,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合理筹划。4、了解最新税政变化,包括税收政策、申报表单的变化与纳税期限。5、调整税会差异。包括收入类调整、扣除类调整和资产类调整。6、税收专项审批或备案。7、填报纳税申报表并申报。8、申报缴纳。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点1、财产损失要申报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2、年度亏损要弥补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核准类减免税指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指不需要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3、网上申报要准确目前,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网上申报系统已经开通,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纳税人在办理完年度企业所得税手续后,发现有误的,在5月31日前,仍可在网上对已申报的数据进行修改。4、减免优惠要备案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希望上文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哪些材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点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表怎么填?
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45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8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5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45 号)[1]等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1. 第 1 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 11 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 10 行往第 1 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 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如:纳税人在 2019 年 5 月 10 日进行 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为 2018 年。
2. 第 2 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 11 行填报表 A100000 第 19-20 行金额。第 1 行至第 10 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 23 行(2013 年及以前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 A106000 第 6 行第 2 列(2014 至 2017 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 A106000 第 11 行第 2 列的金额(亏损以负数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 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3. 第 3 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 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4. 第 4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5 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 5 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5. 第 5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8 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 8 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6. 第 6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10 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 10 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7. 第 7 列“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不同年度情况从《弥补亏损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亏损结转年限不同,纳税人选择 “一般企业”是指亏损结转年限为 5 年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45 号)等文件规定,亏损结转年限为 10 年的纳税人;“线宽小于 130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45 号) 等文件规定,亏损结转年限为 10 年的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8 号)等文件规定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 2020 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8 年的纳税人;“电影行业企业”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5 号)规定的电影行业企业 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8 年的纳税人。
弥补亏损企业类型代码表
代码 类型
100 一般企业
200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300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400 线宽小于 130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500 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
600 电影行业企业
8. 第 8 列“当年亏损额”:填报纳税人各年度可弥补亏损额的合计金额。
9. 第 9 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在用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所得额弥补亏损前,当年度尚未被弥补的亏损额。
10. 第 10 列“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第 1行至第 10 行,当第 11 行第 2 列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的“当年境内所得额”>0 时,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境内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弥补的顺序是按照亏损到期的年限优先弥补到期时间近的亏损额,亏损到期年限相同则先弥补更早发生的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 11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0 行的合计金额,表 A100000 第 21 行填报本项金额。
11. 第 11 列“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第 1行至第 10 行,当纳税人选择用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以前年度亏损的,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境外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弥补的顺序是按照亏损到期的年限优先弥补到期时间近的亏损额,亏损到期年限相同则先弥补更早发生的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 11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0 行的合计金额。
12. 第 12 列“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 1 行至第 11 行,填报各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且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 12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1 行的合计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当第 2 列<0 且第 3 列>0 时,第 3 列<第 2 列的绝对值;当第 2 列≥0 时,则第
3 列=0。
2.第 10 列第 11 行=第 10 列第 1+2+3+4+5+6+7+8+9+10 行;当第 2 列第 11 行≤0时,第 10 列第 1 行至第 11 行=0;当第 2 列第 11 行>0 时,第 10 列第 11 行≤第 2 列第 11 行。
3.第 11 列第 11 行=第 11 列第 1+2+3+4+5+6+7+8+9+10 行。
4.第 12 列第 12 行=第 12 列第 1+2+3+4+5+6+7+8+9+10+11 行。
5.第 1 行第 12 列=0;第 2 至 10 行第 12 列=第 9 列的绝对值-第 10 列-第 11 列;第 11 行第 12 列=第 9 列的绝对值。
(二)表间关系
1.第 11 行第 2 列=表 A100000 第 19-20 行。
2.第 11 行第 10 列=表 A100000 第 21 行。
3.第 11 行第 11 列=表 A108000 第 10 行第 6 列-表 A100000 第 18 行。
另截图不全,不知道数据在哪个位置上。
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列
(一)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1至5行:填报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7、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6行:金额等于第10列第1至5行的合计数,该数据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2行。
8、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2至6行:填报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
9、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第7行:填报第11列第2至6行的合计数。
所得税汇算清缴关联关系表怎么填
所得税汇算清缴关联关系表填写:
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信息。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组织的,填报其登记注册的中文全称,没有中文名称的应当填报英文全称;关联方为自然人的,填报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2.第2列“关联方类型”:根据不同关联方性质分别选填“企业法人”“其他机构组织”“自然人”。
3.第3列“国家(地区)”:关联方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组织的,填报其登记注册地国家(地区);关联方为自然人的,填报第4列所填身份证件上注明的国家(地区)。
4.第4列“证件种类”:根据实际情况选填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关联方为境外企业法人或者境外其他机构组织的,可不填写证件种类。
5.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或身份证件号码”:关联方为境内企业法人或者境内其他机构组织的,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关联方为境外企业法人或者境外其他机构组织的,填报所在国纳税人识别号,第4列未填写“证件种类”的,可不填写;关联方为自然人的,填报身份证号或者护照号。
6.第6列“关联关系类型”: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选填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当选填多个代码。关联关系标准如下:
A.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B.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A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C.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A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D.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A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E.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F.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A至E项关系之一。
G.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的关系。
除B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按照实际关联关系存续期间认定。
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A至E项关系的,不构成关联关系。
7.第7列“起始日期”和第8列“截止日期”: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关联关系发生变化的,填报实际变化的日期;未发生变化的,填报本报告年度起始和截止日期。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2列选填“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组织”的,第4列只能选填“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2.第2列选填“自然人”的,第4列只能选填“身份证”或者“护照”。
3.第3列选填“中国”或者第2列选填为“自然人”的,第4列和第5列为必填项。
4.第2列选填“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组织”,并且第3列选填“中国”以外国家(地区)的,第4列和第5列为非必填项。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关联关系表如何填写
关联企业的本意是关联企业关系的申报,有投资和被投资的企业可以填写具体的单位信息,没有的,有些地方可以要求不必,有要求填报的,没得关联的,可以填报股东信息进去。如果是电子软件申报,没有关联企业就不必要填,只是在数据打包时,对话匡提示是否有关联企业你点击否就可以了。如果是纸质申报,就只填写申报日期、所属时期、企业负责人、填报人就可以了。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按规定期限报送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按规定期限报送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扩展资料:期限要求企业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必须同时递交9 张关联交易披露表格。2008年12月16日颁布的国税发[2008]114号的附表中包含了上述披露表格。递交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注意事项1、认真审阅企业内部各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的类型和金额,并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报。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企业应当向专业人员寻求帮助,以控制并降低转让定价风险;2、企业应提早进行准备。对于报告表中不明确的内容,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最好不要等到税务机关已经开始调查时才开始着手准备;3、根据规定,企业未能准备和按时提交报告表可成为税务机关启动转让定价调查的原因。因此,企业应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交《报告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申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