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律有哪些
国际法,又称为国际公法,是指在国家之间交往中形成的、用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国际法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间进行交往的行为规范:是在平等基础上自我约束和相互制约的法律形式:是确立国家及其他国际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基础。国际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例如: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宗旨和原则。②关于国家或国际法主体本身的一些制度,例如:国际法上的国家和政府、领土、居民、国家的基本权力义务、国家责任、国际争端的解决等。③国际法各个相对独立的分支,例如:海洋法、国际航空法、空间法、条约法、外交领事关系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等。国际法的特征国际法与国内法相比,具有以下特点:法律关系的主体和调整对象不同,*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关系,故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在某种范用或条件下,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某些特定的政治实体,也可作为国际法关系的主体*国内法调整的是国家管理和支配下的个人间以及个人与国家间的关系,故国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个人。制定方式不同。*国际法是在国家之间交往中形成的法律,是各国公认的法律,是由国家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的,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以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水。由于国际社会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故国家订立国际条约表现了国家的明示协议;国家长期的交往实践中确立国际习惯法的原则及制度表现了国家的默*国内法是由一国的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订的。拓展资料:制定方式不同。*国际法是在国家之间交往中形成的法律,是各国公认的法律,是由国家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的,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以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水。由于国际社会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故国家订立国际条约表现了国家的明示协议;国家长期的交往实践中确立国际习惯法的原则及制度表现了国家的默*国内法是由一国的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订的。
国际法有哪些
国际法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下列国家间关系的规则:领土法、国际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领事关系法、国际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国际争端解决法、战争法。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即通常所称的国际法乃是指国际公法,即国家之间通过协议形成的,或者在国际交往中各国公认的,协调各国意志的,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一、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及非沿海国而言,均包括下列等项:1、航行自由;2、捕鱼自由;3、敷设海底电缆与管线之自由,4、公海上空飞行之自由。二、各国应责成悬挂本国国旗船舶之船长在不甚危害船舶、船员或乘客之范围内:1、对于在海上发现有淹没危险之人,予以救助;2、于据告有人遇难亚需救助理当施救时尽速前往援救;3、于碰撞后,对于他方船舶、船员及乘客予以救助,并于可能时将其船舶名称、船籍港及开往之最近港口告知他方船舶。法律依据:《公海公约》 第一条 称“公海”者谓不属领海或一国内水域之海洋所有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