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毕业生就业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镇街、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一、东莞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1、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实现就业,或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3.已按规定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二、领取就业补贴应提交材料: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东莞本科生政府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日前,广东省各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见》将通过实施六大方面的27项措施,力争到2020年,推动100万人提升学历技能素质,现提升学历还可抵个税!法律依据:《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一、受理范围虎门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其综合补贴申领详情见《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1〕22号)。二、办理条件(一)资格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二)人事关系条件(1)人事档案在东莞市;(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3)与虎门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一)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其中人才所在的单位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最高补贴2万元。(二)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莞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镇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四、办理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主观: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标准为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三千元的补贴。法律客观:《就业促进法》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