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洗完澡出来,合租男室友忍不住从后搂抱,是否构成了犯罪行为?
肯定构成了犯罪。2020年1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北旺派出所民警接到杨某报案,称在合租的房屋里被合租的男子性骚扰。 该男子姓张,趁杨某刚刚洗完澡从厕所出来,张某从身后搂住了杨某……张某的行为被派出所认定猥亵,遭行政拘留5天。 因为不服,张某打起了行政官司。近日,该案的二审行政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个公开。 张某与杨某系合租关系,2020年1月12日晚,在杨某报警后,西北旺派出所民警进行受案登记,并向杨某出具受案回执。同日,西北旺派出所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传唤,对张某、杨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张某在询问笔录中称2020年1月12日晚,涉案房屋仅剩他和杨某租住,他在杨某从房屋卫生间出来后,未经杨某同意,从杨某的身后用双手搂抱其腰部,双方头部相接触。 杨某在询问笔录中称,她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后,张某从后面用双手抱住其腰部,用面部蹭其颈部。 2020年1月13日,张某亲笔供词中称其对杨某产生了搂抱行为,非常后悔和自责。同日,西北旺派出所对张某进行处罚告知,张某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同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20年1月12日,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T05小区内,以搂抱的方式对他人进行猥亵,后被民警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伍日的行政处罚。 张某不服,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0年4月20日,海淀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被诉复议决定),决定维持海淀公安分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和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海淀区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张某在涉案房屋仅有两人在场的私密空间内,违背杨某的意志,从杨某的身后用双手对其进行搂抱,产生相应的身体接触,构成猥亵,存在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海淀公安分局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定性并无不当。海淀公安分局对其作出被诉处罚决定,处罚幅度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张某主张其想追求杨某,与杨某存在暧昧关系,与杨某之间有互动,不存在猥亵意图及猥亵行为。 对此,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张某对杨某实施了猥亵行为,张某的上述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处罚过程中,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履行了受案、询问、告知程序,在张某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后,制作了被诉处罚决定并当场送达,程序合法。海淀区政府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亦履行了行政复议的相应程序,被诉复议决定亦无不当。鉴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女子在合租房洗澡遭男子两次闯入,这件事后续该如何处理?
广东省深圳市,梁女士曝料称其在洗澡的时候,被一名轻松同租男子频繁破门而入。据该名女生叙述,在听见有些人拧洗手间门后,高喊“卫生间”有些人,而这名男士仍然将头探进了卫生间,并问女生“为什么不锁上。”涉案男子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警方政拘留杜南记者从南山公安局了解到,涉案男租客确实未经允许进入女租客前后两次洗澡的卫生间,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警方依法将他行政拘留了5天。南山派出所接到梁某(化名)报案,称在合租房屋的卫生间洗澡时,被合租房屋的男舍友偷窥,向警方求助。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涉案双方带回调查,并通知相关租赁公司负责人协助调查。经调查,犯罪人亮(男,31岁)两次未经允许进入梁的浴室偷看,其行为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南山警方对违法者梁作出五日行政拘留决定。警察提示:侵犯个人隐私是违法的。当人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不要害怕,不要退缩请主动报警求助。通过此件事情也给我们大家一个警醒,生活中女孩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和男性人员进行合租,这本来就是对自己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虽然合租能够减免一定的房租,可是对自己人身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这样一点都不值得,千万不要因为芝麻丢了西瓜。试想一下,一个女孩在自己租住的房间内洗澡都能被陌生男子闯入,这是多么没有安全感一件事,男子的行为既没有道德底线可言,同时也违反法律。出门在外,不管租房还是生活中还是一定要安全第一,小心为上。在合租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以免一时疏忽大意引狼入室。
专升本自考法律的烦恼
不是我打击你,我建议你不要考法律本科,以你本来学计算机的基础来讲,你可能不太适应这个专业,可能是我说的片面,学计算机的人普遍文笔口才都不算很好,而法律对这个恰恰是很看重的。即便是你自考通过了,你也要继续面对司法考试,你可以去51job,中华英才网上搜一下,需要法律的太少了,而且一般以有司法考试的证书为附带条件。不过,你有关系有路子可以进公检法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