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救人溺亡,证人的言论却让一众人寒心,这是咋回事?
这是一起发生在2013年四川省广安市一则溺水事件,一个17岁的少年为了救自己的女同学以及她的表弟,最终将这个女同学救了出来,他和她的表弟却不幸的离开了人世,然而这个女同学竟然在采访的时候为了家人以及怕担当责任,竟然否认了这个少年的见义勇为行为,谎称是这个少年溺水她的表弟去救他而溺水身亡。然而就在近日1月26日,事情的真相终于被揭露了出来。这个女同学在她的朋友圈发布了事件的真相,随即这个少年的父母开始为这个少年追加见义勇为的行为而奔波。没想到这名少年英勇救人的举动却被沉冤了七年之久,就是因为这仅生存的小女孩儿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而改变了这个孩子的光辉事迹。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发生溺水事件的事情发生,对于帮助了我们的好心人我们竟然没有勇气来证明他们做出的贡献,这对这些勇敢的人是非常不公平的。如今真相已经大白,他的父母知道了自己的孩子是见义勇为救人而离开美丽的人世的时候,自己也会以孩子为骄傲 。这样的正能量是我们身边的榜样,他在天堂一定会生活的幸福美满 。其实父母一定要追加见义勇为的奖章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孩子所付出应得到的回报。这个少年在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他的事迹被人们广泛传诵所熟知并且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生而为人请务必善良,我们不可以冤枉一个好人 但也绝不能放过一个坏人。生活就是这样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到来,我们只好珍惜眼下的幸福生活。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果大家有什么不同意见,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
17岁少年救人溺亡,证人怕赔偿撒谎,背后有何辛酸往事?
2013年8月,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一水塘发生一起溺水事件。17岁的少年黄磊为救女同学柏某及其表弟,溺水身亡。然而柏某为了家人曾选择了撒谎,致使黄磊见义勇为的认定申请一再被驳回。 1月26日,记者从黄磊父亲黄利强口中了解到,经过7年的努力,他们终于为儿子争取到了见义勇为认定决定。2013年8月18日,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一水塘发生一起溺水事件,黄磊与柏某的表弟刘某双双溺亡,作为唯一幸存的柏某担心家人赔偿,选择了撒谎,称不慎落水的是黄磊,救人的是表弟张某。直到2个月后,她才在空间发文吐露实情,黄磊不但为救柏某表弟落水,更是在生死关头将同样溺水的柏某推向了岸边。得知实情的黄利强夫妇开始为儿子奔走,希望儿子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没想到这个过程花了整整7年。柏某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成了影响结果的最重要因素。 广安区政府认为黄磊不属于见义勇为。黄利强夫妇开始打行政官司,同样一次次被驳回。当案件第二次来到四川高院后,黄利强夫妇等来了好的结果。四川高院认为黄磊下水对刘某实施救助行为这一待证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也应当认定黄磊在克服溺水求生本能情况下救助了柏某,使柏某成为唯一幸存者。 二审判决撤销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行政判决,撤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作出的《关于不予确认黄磊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决定》。责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作出确认黄磊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政行为。 黄利强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已经递交了申请,为儿子争取见义勇为称号,目前还在等待最终的结果。7年的奔走,黄利强夫妇从来没有想过放弃。“我小女儿6岁了,她没见过哥哥,但她知道哥哥是个英雄。”黄利强认为,“见义勇为”既是对儿子的认可,也是对所有知道儿子事迹的人的鼓励。“不然,将来他们再遇到同样的事,就不会这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