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在陕西故意错判一个案子,该案件背后有何蹊跷?
林则徐在陕西故意判错一个案子,是因为有个案子开始判的是绞杀缓期,后来有个官员,觉得这名犯人实在该杀,直接改成立即绞杀,但是这样一来,就说明第一次给犯人定罪有误!这样对官员的前途有影响!所以林则徐还是改为开始的绞杀缓期!故意判错!明朝有一个叫马书新的无业游民,喜欢赌博,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收得一干二净,他老婆冬天连一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睡在冰冷的草席上!马书新,妻子的哥哥,看到妹妹生活条件太苦,怕她冬天冻死了,就给了他妹妹一床棉被,马书新看到以后,又想拿去卖,马氏的妻子不同意,然后两个人起了争执,马书新就拿刀砍了妻子的脑袋,当时朝廷知道以后,立即将马书新逮捕归案!马书新故意杀人,被判处绞杀侯,就是死缓的意思!后来有个官员,看到马书新的审判结果后,觉得不合理,像这样的大恶人,应该立即处死才好,所以改为立即绞杀!陕西巡抚林则徐,刚好审到马书新的案件,提出把他改回绞侯监,当时林则徐很有耐心地解释道,如果对犯人的判处有所改变,就会被降职,而且不经过皇帝的允许都可以!所以林则徐,对这个案件要重新拟定,改回和以前一样的刑法!审判的官员还是有些不服,他将案子抄送给刑部侍郎,听听他的意见。刑部侍郎回信说:“这个案子证据确凿,确实应该判以绞立决,但是你们省里还是判处绞监候较好.这个案子看起来其实很简单,林则徐为了考虑其他官员的前途,所以故意误判了这个案子!
林则徐在陕西故意错判一个案子,背后有何蹊跷呢?
1846年4月,林则徐授任陕西巡抚。期间,林则徐遇到了一个刑事案件。案件并不复杂。陕西泾阳有一个叫马书新的人,是无业游民,却嗜赌如命。他的妻子李氏多次劝他不要赌钱,也不见悔改。由于赌钱,家里的东西输得一干二净。李氏身上连一件完整的衣服也没有,到了寒冷的冬天,也只能睡在草垫子上。一次,李氏的哥哥见到这种情况,可怜妹妹的处境,送了一床棉被给她挡寒。马书新回来后,发现了新棉被,要拿去卖钱,作为赌本。李氏当然不肯了,拉住棉被不让马书新拿走。马书新见此,对李氏一阵拳打脚踢。李氏挨了打,非常气愤,一面哭泣,一边叫骂。马书新被骂恼了,一时兴起,用切草铡刀将李氏的头给铡了下来。案子送到县里,知县初审时按照故意杀妻罪判处绞监候,相当于死缓。当年秋天,陕西全省所有判处斩决和斩监候的刑事案件都集中在一块儿,由陕甘总督、山西巡抚、陕西布政使、按察使会同审理,是为"秋审"。秋审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拟定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这4 种处理意见,报送刑部。刑部会同大理寺等,对上述原判死刑的四类案件集中审核,提出意见,最后奏请皇帝裁决。当时,署理按察使张集馨对马书新案的初审判决提出异议,他认为马书新的行为残忍,情节恶劣,且又是一个赌徒,便将绞监候改为绞立决,随后报送陕甘总督衙门。陕甘总督衙门同意了张集馨的意见。可是,陕西巡抚林则徐在审核马书新案时,提出把它改回绞监候。张集馨据理力争:"故意杀妻,并且将整个头都切下来了,证据确凿而且残忍至极;凶犯又是个赌匪,实在没有宽恕的理由。况且总督大人已经同意了,再想改动也难。"林则徐耐心地解释为什么要改判:"您是道员代理臬司(按察使),假如刑部认为你判决失当,你就会降职。而道员降职并不需要奏明皇上,不像正式臬司受处分必须上奏皇上——那样还可以得到皇上加恩。至于陕甘总督布彦泰大人那里,由我写信告诉他,叮嘱他将草册驳回,由臬司衙门重新拟定。"张集馨还是有些不服,他将案子抄送给刑部侍郎张兰沚,听听他的意见。张兰沚回信说:"这个案子证据确凿,确实应该判以绞立决,但是你们省里还是判处绞监候较好,这样就可以留给刑部驳回——刑部不驳回几个案子,怎么显出办案的慎重呢?刑部的权威又怎么体现呢?"张集馨把张兰沚的回信给林则徐等人看了,在场的人看了都笑起来了。秋审结果批下来的时候,少穆先生已经离任了。陕西报上去的150多个刑事案件,刑部全部批准了。只有马书新案,刑部将绞监侯改为绞立决。通过此案,我们可以看出,林则徐对于死刑判决的慎重,以及对官场权谋的熟悉。其实,林则徐虽然驳回了张集馨的判决,却很欣赏他的才华。他在转任云贵总督之前,密奏道光皇帝,推荐了张集馨。于是,第二年6月,张集馨就被提拔为四川按察使。【参考资料:《道咸宦海见闻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