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跑跑和郭跳跳的问题怎么看?
这世界总是有很多耐人寻味的事情:跑出一个“范跑跑”,又跳出一个“郭跳跳”。“范跑跑”闻名中外,是因为他的跑,在“5·12”汶川大地震中,他没有来得及顾及学生,自己一人先跑出了教室,并在博客中说明自己并无内疚之感,被网友们称为“范跑跑”。
而“郭跳跳”是这几天才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在6月7日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中,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与节目嘉宾展开辩论,作为观点对立方的郭松民多次“跳”出来用“无耻”、“畜牲”、“杂种”之类的字眼对范美忠进行了辱骂,情绪异常激动,中途甚至一度愤怒离场,事后被网友冠以“郭跳跳”、“郭道德”之类的绰号。(6月10日《新快报》)
这个节目我自始自终地看完了一遍,重播时还看了一遍,为啥?我想从他们的辩论中寻找着什么?可是没有,因为他们的辩论在重复着以前的观点,没有新意,也没有谈到要害处。其实对于范美忠在地震中不顾学生而逃跑,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话题。范美忠逃跑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职责和法律问题。“你既然选择了老师这个职业,你就没有权力选择逃跑。”这是我当教师的妻子说的。她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前年发生地震,她的学校有余震,老师们立即组织学生疏散,除了一位老师跑了(后被学校开除),全都坚守职责。她说家长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往学校,学校成了监护人,而在场的教师是第一监护人。如果学校在学生疏散时发生踩踏事故,学校和老师都必须负刑事责任。所以,学校毫不留情地把那位老师开除了。正因为此,我对“范跑跑”的狡辩是唾弃的。
“范跑跑”是个法盲,那些为“范跑跑”辩护的人同样是个法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同样规定,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记得有位武警军官曾对震灾中偷东西的小偷说:你们赶上了好时代,要是在唐山地震,你们就是就地枪毙!于是有网友说,“范跑跑”先生,你也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要是在唐山地震,你这样的逃跑和这样的发言,恐怕也会就地枪毙的。
一些网友还说,如果在“范跑跑”与“郭跳跳”中为孩子挑选老师,我会挑选“范跑跑”,我认为这是违心的说法,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假如你的孩子在学校(由于余震)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死亡,你不会起诉学校和老师,那就是真心话。然而,至今我还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家长。
说郭松民是“郭跳跳”也好,“郭道德”也好,我都认为不错。郭松民年轻时是一个飞行员,跳(伞)曾是他的职责。据“郭道德”的朋友说,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个道德的守护者,既然如此,他的愤怒是真情的,他的骂是在表达一种立场。尽管我也不赞同“郭跳跳”的骂人方式,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难道要的不就是这种效果吗?
我在《这是一个“汉奸”泛滥的年代》就阐述了一种观点:“骂人也是一种立场。”我们应习惯于一个多元化世界,要学会习惯于形形色色的人,学会用和平的手段争论,学会在和平的气氛中和意见不同的人和平相处。有争论并不是什么坏事。社会应该容许存在意见不一致的人,这样社会才能进步。
在我看来,“范跑跑”和“郭跳跳”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他们的人格和品德都有着质的区别。郭松民曾是一位军人,军人把逃跑当作是最大的耻辱,如果他是一位老师,可以说他是决不会逃跑,对于他骂“范跑跑”也是可以理解的,何况又不是郭松民一个人在骂,“范跑跑”的行为是千人所指,万人唾骂。请问“范跑跑”不顾学生的安危逃跑,还在网络上炫耀,不是无耻又是什么?
一份简短的对”范跑跑事件的” 看法
首先,作为一名自然人,我赞同范跑跑独自逃生这种行为;至于作为一名教师,是否该独自逃生,还是取决于大众对于教师的定义看法。姑且搁置教师的道德与职责范畴的争论不谈,范跑跑的道德水准是不低的,算是个真诚善良的普通人,只是没有达到舍生救人的大仁大义水准。然而那种舍生救人的圣贤之人,恐怕整个社会有九成以上都不是吧。我敢说基本上指责范跑跑的那些人自己轮到这种事情也不会舍生救人的,因为一个有大爱之心的人是不可能去指责一个无害的普通人的,既然如此,那些指责的人可以算成是道德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