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开始土地承包的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制第一轮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农村土地承包规定是: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什么时候开始土地承包的
我国农村土地从1984年到1998年开始第一轮土地承包,具体如下:1、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2、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3、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4、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土地承包的三权指:1、土地所有权;2、承包权;3、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1、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3、保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