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药卫生信息网的网站栏目
网站开通了14个医学专业信息频道,免费供广大医疗工作者浏览及查询。1. 新闻 报道国内外医疗卫生行业最新动态;反映人民健康状况,关注卫生热点问题。2. 公共卫生 发布公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突发事件预警、传染病疫情、现行流行病、疫苗免疫、食品检测、妇幼保健等。3. 科研教育 广东省卫生厅科教处信息发布,科技厅科研信息发布;栏目有科研公告、立项课题、继续教育、职称考试、执业考试、自学考试等。4. 医学专科 介绍广东省卫生厅评审出的广东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为主;以及各地医院重点科室。5. 医药专家 介绍广东省卫生厅评审出的广东医学专家库的专家为主;以及各地的名医。6. 医药商情 推介一批信誉好、具专业特色、技术过硬、管理严格的品牌医药企业。7. 医疗机构 推介一批信誉好、具专业特色、技术过硬、管理严格的品牌医院。8. 文献服务 广东省科技图书文献医药卫生分中心,以提供文献信息资源和服务为主,集合文献信息中心、查新咨询中心的业务。9. 中医中药 全面跟踪报道“广东建设中医药强省”进程,提供广东医学图书馆的岭南古籍目录检索。10. 精彩论文 发布最新临床医学案例分析、临床研究、临床用药、临床护理、述评、诊疗新进展、专题报道、综述·讲座、调查研究、短篇报道等权威实用医学科技信息,供卫生技术人员参与学习,以全面提升我省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效能。11. 会议培训 发布卫生系统各大科研学术机构最新会议和培训消息,并对重大会议进行专题报道。12. 标准规范 中医名词词典、药监局基础数据库、国家药品标准库、ICD10数据库、卫生法律法规库等,是目前国内药品信息、卫生法规最新最全的网站。13. 健康知识 全身各种疾病介绍,包括:概述、病因、症状、检查、治疗等;以及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美容健身、饮食健康、性爱秘笈、性爱生理、性爱心理、性与社会、生活百科、衣食住行等四十多个健康知识栏目。14. 资源下载 为大家提供国内外最新最专业的医学软件,视频,图片,课件,考试,电子书等资料,包括:医学管理软件、常用工具、临床模拟器,临床视频、手术视频、科普视频、英语视频,种类医学图片、课件,及各类考试资料
广东省医药卫生信息网的网站简介
广东省医药卫生信息网员工由医学专家、医学信息专业人才、计算机网络人才组成,主要任务利用互联网快速传递医学科研政策、医学科研管理规范、医学研究新进展、新成果等,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为全省医学工作者提供高质量、快速的医学信息服务。同时是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网络业务平台,开展的信息咨询服务项目有:医学科技查新咨询服务、引文分析服务、科研过程中文献信息服务、原文推送服务等;面向广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提供:医院推荐服务、药品企业推荐服务、医院专科网站建设服务、医药专家网站建设服务等。
医疗器械备案怎么办理
医疗器械备案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网上申请。申请人应通过网上提交预审申请,企业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该预受理号;2、窗口受理。企业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3、当场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4、领取结果。申请人在窗口当场领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需要以下资料:1 、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4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5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7、授权书;8、其他。《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医疗器械一类备案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办理材料一般情况:1.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2. 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3. 产品技术要求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4. 产品检验报告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5. 临床评价资料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6. 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7. 生产制造信息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8. 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9. 符合性声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10. 经办人授权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
广东省卫健委最新通知
【2021年7月31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7月30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中山报告,来自法国。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肇庆报告,来自马来西亚。新增出院1例。截至7月30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882例(境外输入1315例)。目前在院72例。 【摘要】广东省卫健委最新通知【提问】【2021年7月31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7月30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中山报告,来自法国。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肇庆报告,来自马来西亚。新增出院1例。截至7月30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882例(境外输入1315例)。目前在院72例。 【回答】如果外省进入我省需要核算检验吗【提问】中高风险地区需要【回答】
广东省卫健委最新通知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道问题,关于您的问题,经过查询如下
7月5日晚上
广东省卫健委发布通告称
7月5日,记者从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获悉,根据目前全省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深圳市和东莞市从7月6日零时起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的管控措施。【摘要】
广东省卫健委最新通知【提问】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道问题,关于您的问题,经过查询如下
7月5日晚上
广东省卫健委发布通告称
7月5日,记者从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获悉,根据目前全省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深圳市和东莞市从7月6日零时起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的管控措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