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行动

时间:2024-10-10 19:13:12编辑:奇闻君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什么?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分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一总目标的丰富内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第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保证人民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第二,以公平正义为崇高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什么?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分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一总目标的丰富内涵。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路径。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载体,已经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路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必须依靠法治,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基础上由成熟而定型,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不断完善发展。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毕京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是什么

“扫黄”指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的色情服务,就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是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
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是净化文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这项工作由“扫黄办(扫黄打非办公室)”来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反非司)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一)加强的职能
全国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以下简称“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出版物市场的执法监管。
(二)新增的职能
参与制订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参与规划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三)划入的职能对全国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参与起草出版物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研究出版物市场态势和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的动向,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参与制订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参与规划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四)对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查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规行为。
(五)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查缴或组织查缴非法出版物。
(六)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
(八)组织、指导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九)负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
(十)组织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理论研讨、信息报送、新闻发布及宣传活动。
(十一)制订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专项经费的规划和管理。
(十三)参与制订全国“扫黄打非”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黄打非有几项专项行动

法律分析:1、清源行动:打击网上网下有害出版物和有害信息,铲除制作传播有害出版物、有害信息的源头。2、净网行动:严厉打击网上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企业、机构和个人,倡导文明上网、绿色上网。3、护苗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有害的少儿出版物,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打造绿色、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4、秋风行动: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和假记者。清查各类非法报刊采编机构和非法互联网报刊。打击侵权盗版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利用非法学术性期刊或网站实施诈骗活动的行为。5、固边行动:打击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出版。打击煽动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思想的非法出版活动。打击宣扬邪教、迷信等方面的出版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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