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教育局电话:0826-3222209地址: 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39号锦云大厦9楼邮编:638550邻水县教育局主要职责为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扩展资料: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二)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三)统筹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五)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省属本专科院校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八)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省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九)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十一)负责全省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十二)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四)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省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十五)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邻水县教育局
邻水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电话:0826-3239000 15982632888 18980323818邻水现在补课的何止一完小,二,三,四完小一样猖狂。据邻水教育局相关人士透露,从2010年10月18日起,大力调查,凡一经现场查处,将严加处罚。这次是真资格的。但话又说回来,这种花人力的调查能持续多久?邻水这小地方,调查开始和结束的风声早已经通过熟人散布出去了,只有没关系的傻儿才会守株待兔,被抓个正着。除了乡村的小学教师外,县城的小学教师已经是肥得流油,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及区乡医院的大医生及辅助功能科的医生,又何尝不是呢?医生开大处方,得高额的回扣钱,向病人索要,暗示红包,功能科医生长期私收费,这些教师及医生是何等的“高尚”。邻水县教育局主要职责为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广安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方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外部的关系,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五)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配合省教育厅对市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检查、评估。(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七)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八)负责制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协调指导所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检查、监督计划完成的情况。(九)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职工调入、调出本市教育系统及市本级教育系统内调动等调配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和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十)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事业经费计划、收费项目、标准,负责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监督和落实;统计并监测县、区政府教育经费的筹措、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十一)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十二)做好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十三)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