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双消极比赛违反奥运规则吗?
我觉得把错都怪在中国运动员或者中国的体育机制来说是不公平的,打假球确实是违背体育精神也决定是对不起观众的,但英国奥组委和国际羽联就没有错吗?
不见得吧,这次是第一次在奥运会羽毛球比赛出现小组赛制度本来就很奇怪(我听到的原因是为了增加比赛场次从而增加转播收入)不论是不是这个原因,这种赛制改变本身推动了这次事件的发生。为什么是中国、韩国和印尼,因为这三只队伍够强,都有两只队伍可以进入淘汰赛,为了得到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行为,如果英国队有这个实力的话,未必不会做这种事。
再说体育精神之类的东西本来就是见仁见智的,比如这条规则“没有用全力比赛”,即没有尽全力赢下比赛(Not using one’s best efforts to win a match.),也算是一种犯规(Offense)。本身就是很主观的概念,什么叫做全力比赛,打到体力透支还是展现所有的技术还是“完美的演技”,真的都这么打的话,所谓的保存体力,所谓的隐藏“杀手锏”是不是都可以算是违背这条规则了。那很多比赛中所谓的团队合作和策略都可以说是违反体育精神的了,但这很多时候却被认为是获胜的精华,这个标准怎么算?
最后在说说观众,打假球伤害最大的是观众,或者应该说是热爱这个项目,热爱这些球员的观众。但是,更大的现实在于逼着他们做出这些行为的也是观众,而且是数目更加巨大、身份更为显赫的观众,他们不在乎球好不好看,只在乎最后的奖牌。而提供球员一切的,反而就是这些“假球迷”,所以在责怪球员之前先反思自己吧,如果中国真的丢了这枚奖牌,你能心平气和的接受么?想想周俊,想想吴金彪再回答吧。
最后的最后,重新声明一下立场:打假球是错误的,但不应该把所有的错都怪在我们的运动员或运动队上,他们也有自己的无奈和苦衷,在指责他们时候,我们应该先反思自己是不是就是那些无奈和苦衷的原因。
羽双消极比赛违反奥运规则吗?
我觉得这是在合理的规则下,运动员和教练为了避免遭过早遇中国选手而做出的战略选择,不违反奥运规则。在游泳、田径等比赛中经常有运动员在预赛中为了保存实力而不使出全力,这同样是一种战术,为什么羽毛球比赛一定要在确保出线的情况下和不一定能战胜的对手拼个你死我活呢?所以我觉得,羽双不应该被取消资格,中国羽联也没有必要道歉,要维护中国羽毛球的利益,坚决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