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一元车费拉扯公交车司机被刑拘,这个结局算不算是大快人心?
随着城市不断的发展,公交车对市民的日常出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公交车里面的乘客也非常多,一旦出现一点安全事故,将会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公交车驾驶员一定要提高警惕,这样既能保护好自己的安全,也是对整个公交车里面所有乘客的负责。但是总有一些没有素质的乘客,在公交车行驶的时候去干扰驾驶员正常开车,而这些行为很容易引发意外事故。在河北张家口,就有一名女子和公交车因为一元车费而出现争执,双方冲突的过程中,女子从车厢走到驾驶室旁,和司机产生激烈的争吵,而且女子还对驾驶员进行拉扯和拖拽,导致公交车驾驶员不能正常开车,甚至导致公交车出现了偏离,而证明女子还不解气,对公交车上的设备进行打砸,公交车驾驶员意识到情况非常危险,于是选择了报警,而该女子也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政府部门也明确规定,乘客不能随意的干扰公交车驾驶员正常开车,这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罪,但是总有一些没有素质的市民在冲动之下做出这样不理智的行为,这样不仅会影响驾驶员正常开车,也会影响整个公交车里面所有乘客的安全,类似的危机已经发生多起。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以判处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希望每个市民都能成为一个有素质的乘客,在公交车里面千万不要和司机发生冲突,如果双方确实因为某些事情产生了矛盾,也不要去故意影响驾驶员正常行驶,而是通过投诉电话向公交集团去反映,这样技能解决问题,也会避免激发矛盾,我们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来表达出自己的诉求,用暴力解决问题是最不理智的方式。
女子因一元车费打公交车司机,应安排人员保护公交车司机的安全吗?
在新闻上经常看到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殴打公交车司机,因为女子就因为一元的车费打了公交车司机,这样的行为是极其危险的。公交车司机掌握着整车人的生命安全,如果女子因为这样的问题而影响了其他人的安全,这种后果她是承担不起的。这件事情也让人们对公交车司机的安全进行了思考,一些人觉得应该安排人员保护公交车司机的安全。我觉得大可不必。要保护公交车司机的安全,可以加强防护。虽然有时候会碰到一些蛮横不讲理的人,他们会殴打公交车司机,公交车司机的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没办法得到保证。但是如果真要保护公交车司机的安全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例如在公交车司机的驾驶座上做一个防护罩,在防护罩的保护之下,一些人想要靠近公交车司机是比较困难的。事实上大部分公交车都已经做了防护罩,例如公交车司机的背后还有侧方都已经有防护栏,这些人要越过防护栏才能打到公交车司机,有了这些防护公交车司机安全能够有所保障。安排人员保护公交车司机的安全,这种行为有点浪费资源,有点过了。虽然有一些人无法无天,敢殴打公交车司机,但是这类人毕竟是少数的,只是个例的。我觉得因为一两件的事情就要专门派一个人保护公交车司机的安全,这种行为是不现实的。全中国的公交车司机那么多,如果每一个公交车司机都派一个专门的人员保护,这样要浪费很多的人力资源,这其中也要花费很多的成本。我觉得最主要的办法就是提高教育,提高国民的素质,而且制定法律法规,让这类人受到刑事处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制止。
张家口一名女子厮打公交司机,被依法刑拘,她的行为有多恶劣?
她的这种行为看起来是非常极端的,而且也是非常自私的。因为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公交车属于公共财产,再者,公交车上的乘客是非常多的,如果故意影响司机、甚至厮打司机,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意外,这是对其他乘客安全利益的一种损害。为何近些年来这类的恶劣事件频频发生呢?其实在我看来,这是和人们的道德素质息息相关的。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是消费者,自己既然消费了,就是上帝,周围的服务人员就应该为自己服务,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因此,他们往往因为自己没有得到特殊照顾而与服务人员发生争执,甚至是发生殴打行为,破坏公共财产安全、损害其他人的安全利益或者经济利益,这类行为往往说明这类人群的道德素质极其低下,应该受到严厉的制裁,才能够肃清公共秩序,维护社会法律法规。这类行为所带来的影响究竟有多恶劣呢?首先在我看来,这类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形象,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不好的,也会拉低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水平。而且,如果因为这类人群的无理取闹,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损害到了无辜人员的安全权益或者经济财产权益,都应该受到非常严厉的惩戒,这种做法能够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也能够维护无辜受害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那么到底该如何减少这类行为发生?首先,我觉得国家应该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这种行为要做出严格的规范,也要做出严厉的处罚措施。其次,社会上的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依据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时肃清社会氛围,维护社会秩序,再者,我觉得广大公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举报,维护自身以及周围人群的合法权益。
一元车费引发伤人事故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元车费引发伤人事故,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一元车费引发伤人事故
双方随后纠缠在一起,中年男子又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中林师傅身上多处部位,其中受伤最严重的头部缝了12针。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一)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
(二)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一般会怎么判?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96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江苏一老人少付一元车费出租车司机报警警察垫付,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一般来说,这种事情警察肯定会先做个调解的,毕竟只有一块钱,但是比一块钱更宝贵的时间。警察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不想浪费时间也为了老人身体考虑,自己垫付了事了。司机报警是不该,但是让警察垫付也不好。我们买东西的时候,如果少个几毛一块钱给不出来,碰上大方的老板都会给免了。但是为什么司机这里就行不通非要报警呢?只能说司机属于精打细算不想吃亏的一类。少了一块钱,他今天就可能亏本,所以这一块钱是非要不可的。他不管老人身上到底有没有这一块钱,就算是报警也一定要回来。但是他却忘了,有空跟老人浪费时间理论喊警察来帮忙,还不如利用这时间多跑两趟,说不定指标就完成了呢?再说警察,与其让老人和司机为了一块钱撕逼上几个小时,还不如自己垫付省事。警察的出发点是好的,毕竟只有一块钱,不是几百块,警察也给得起。一块钱是司机必须要拿到的报酬,但是警察的一块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如果大家每次遇上钱不够的时候就报警喊警察,最后的结果是警察来垫付,就非常的不厚道了。再说一块钱司机也不一定现在非要啊,老人身上没有,难道不可以给老人发个收款码吗?老人回去之后肯定会转给他的。说到底,还是这个司机对人不够信任,做事不够大气,闹到报警的地步难看的也只有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