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费在哪里交
重庆路桥费是在重庆各大代收银行网点进行缴纳,在2018年的1月1日期,取消征收重庆主城区的路桥费了。根据《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路桥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路桥通行费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要求组织征收。代收银行网点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部分入城口可委托所属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路桥通行费管理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扩展资料:《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 主城区内机动车所有人凭路桥通行年费缴费收据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或更新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重庆交通信息卡。主城区外机动车所有人凭路桥通行年费缴费收据到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领取重庆交通信息卡或更新信息。重庆交通信息卡应当随车携带,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管理业务和进出主城区路桥通行收费站及本市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时,驾驶员应当主动提交重庆交通信息卡进行审验,通行高速公路时不再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未携带、持无效或与车辆不符的重庆交通信息卡通过主城区路桥通行收费站及主城区内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应当缴纳路桥通行次费和高速公路通行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重庆市路桥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标准:(一)标准一: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年费标准。类别车型划分和范围收费标准(元/车.年)一类车摩托车(二轮、三轮)二类车2吨(含)以下货车19座(含)以下客车三类车2―5吨(含)货车20―49座(含)客车四类车5―8吨(含)货车50座以上客车五类车8吨以上货车(二)标准二: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规定,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年费标准。类别车型划分和范围收费标准(元/车.年)二类车2吨(含)以下货车19座(含)以下客车三类车2―5吨(含)货车20-49座(含)客车四类车5―8吨(含)货车50座以上客车五类车8吨以上货车二、主城区路桥通行次费标准:类别车型划分和范围收费标准(元/车.日)摩托车(二轮、三轮)一类车2吨(含)以下货车9座(含)以下客车二类车2―5吨(含)货车10―25座(含)客车三类车5―10吨(含)货车26―50座(含)客车四类车10―20吨(含)货车50座以上客车五类车20吨以上货车法律依据:《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我市主城区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主城区)内及绕城高速公路(北碚―走马―槽坊―南彭―鱼嘴―王家―北碚)的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路桥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安、交通、建设、价格、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路桥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第四条 缴纳了路桥通行年费的机动车通行绕城高速公路以及主城区内除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路桥不再缴纳通行次费。缴纳路桥通行次费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应当另行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第五条 在主城区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或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在主城区的机动车(以下简称主城区内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一次性缴纳路桥通行年费。前款规定以外的机动车(以下简称主城区外机动车)进入主城区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路桥通行次费,也可自愿一次性缴纳路桥通行年费。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是指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法人、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