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时间:2024-11-12 20:18:16编辑:奇闻君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三条 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第四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五)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单位办理登记的条件和登记的内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第五条 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向经摇号取得配置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并公布摇号结果。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六条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摇号登记。

  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取得的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办理下列手续时,应当出示指标证明文件:

  (一)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外地车辆转入本市,办理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

  (三)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

  (四)办理车辆赠与公证。

  对取得指标的,税务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予以注明。单位和个人持上述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第八条 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市实行指标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书面提示购车人。第九条 出租汽车、租赁汽车、教练车等营运小客车的指标分配方式另行规定。第十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1.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家庭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积分排序、轮候等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摇号方式配置,单位和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轮候方式配置,家庭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积分排序方式配置。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2.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公安、发展改革、科技、经信、民政、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商务、税务、市场监管、人才工作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小客车指标申请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资格审核、信访等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履职行为监督检查。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统筹负责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指标配置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各区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本辖区政府对外办公大厅设置小客车指标对外办公窗口,为申请单位、家庭和个人提供指标申请、信息修改、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上传、指标确认通知书打印及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3.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每年5月26日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年6月26日和12月26日配置普通小客车指标。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第二章配置指标申请及审核第六条单位、家庭和个人申请配置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二)申请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参加指标配置;(三)获得配置指标的,可以取得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拓展资料:第七条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条件和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一)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或新注册企业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申请1个指标,但年度申请指标数量上限不得超过12个。在上限范围内,可以全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数量不得超过6个;(二)注册地在本市的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在本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每增加2000万元可以增加申请1个指标,但年度申请指标数量上限不得超过12个。在上限范围内,可以全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数量不得超过6个。(三)注册地在本市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年度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客车指标和1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第八条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配置指标的申请登记:(一)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二)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三)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九条中“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规定;(四)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五)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指标所有人。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所有家庭申请人须声明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前述规定。


北京无车家庭获得指标后,家庭成员还可以再摇号吗?

十年内不可以。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指标所有人。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无车家庭”由主申请人和他的家庭成员组成,总人数至少为2人,可以共同申请指标的家庭成员范围限定在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对于人员数量的上限不设要求。“无车家庭”可以既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又可以申请新能源指标组成“无车家庭”参与摇号,除了远高于个人的普通指标摇号中签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量,另一大优势就是可以同时参与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申请,而个人申请者只能选择其一。新政调整了指标申请和配置时间安排,由每年配置六次改为配置三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标,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标。也就是说,“无车家庭”如果选择同时申请普通指标和新能源指标,那么,一年有3次获得指标的机会。以上内容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摇号新政——“无车家庭”怎么申请?

北京摇号新政每人保留1个指标,名下多车的人该怎么办?

名下多车可向亲属转移登记。
其实规定并不是死的,为了方便家庭成员拥有多车,新规指出,允许名下有多辆车的个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办理车辆转移也并不麻烦,在明年,可以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线上提出申请,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申请时段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申请后,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摘要】
北京摇号新政每人保留1个指标,名下多车的人该怎么办?【提问】
名下多车可向亲属转移登记。
其实规定并不是死的,为了方便家庭成员拥有多车,新规指出,允许名下有多辆车的个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办理车辆转移也并不麻烦,在明年,可以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线上提出申请,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申请时段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申请后,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回答】
老父亲有两个北京小客车指标怎样转给我和哥哥一人一个【提问】
个人名下有2辆及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明年起可以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于线上提出申请,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

2021年1月1日起,每年的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这两个时间段内,可以提交多车转移申请。申请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相关车辆的转移登记。【回答】
请回答【提问】
嗯,现在到18号之前,您,正好可以进行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区关交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回答】
申请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相关车辆的转移登记。【回答】
你可以下载交管12123APP在上面提交车辆转移申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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