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计划方案
“2011计划”是一个改革性、引导性和支持性计划,其核心点和基本要求:一是以国家急需为根本出发点,这既是“2011计划”的目标和方向,也是标准和条件。高等学校要围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集聚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氛围,巩固创新成果,培养创新人才。二是以选题培育为工作前提。高校要充分汇聚现有创新力量和资源,加强顶层规划,做好设计选题和前期培育。通过选题培育,确定协同创新方向,选择协同创新模式,组建协同创新体。三是以协同创新模式为合作纽带。通过探索建立适应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促进校校、校所、校企、校地以及国际间的深度融合。包括建立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创新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四是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重点。通过开展高校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国际合作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八个方面的改革,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机制体制壁垒,改变“分散、封闭、低效”的现状,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五是以建立协同创新中心为实施载体。 针对不同需求和不同模式,建立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对经教育部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将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对需要政策支持的,将根据实际需求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指标、科研任务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六是以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增强创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强高校创新能力发展的导向性,增强投入与产出的效益。 按照“2011计划”的目标,未来,国内一批高校将从重大前瞻性科学问题、行业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的突出问题出发,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优势,联合国内外各类创新力量,建立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形成“多元、融合、动态、持续”的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逐步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国共计培育了167个协同创新中心,由高校牵头,联合了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优势资源。167个申请经过三轮严格认定,最终只有14个中心成为“2011计划”首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
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介绍
“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2011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2013年4月11日,由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校牵头的首批14家国家协同创新中心通过“2011计划”认定,成为首批“2011计划”建设体。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的规定,教育部取消了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
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的重要任务
多方参与、独立运行,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务牵引、开放流动,探索促进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寓教于研、寓教于产,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综合评价、面向区域,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需求导向、交叉融合,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汇聚资源、开放共享,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将中心建成人才的特区、资源的特区、管理的特区、创新的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