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图书馆开放时间
辽宁省图书馆开放时间为8:30-17:00,周三是8:30-12:00。辽宁省图书馆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第一所大型公共图书馆,是省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首批国家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是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全年365天开馆,每天8:30-17:00,而周三为8:30-12:00;24小时自助借阅为17:00-9:00,周三为12:00-9:00。辽宁省图书馆的前身是1948年8月创建的东北图书馆,1949年2月迁至沈阳,1955年改名为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750余万册(件),古籍作为藏书重点,藏量61万册(件)。其中善本古籍6200部,12万册,宋元版书近百部,以文献质量较高,藏书特色鲜明而为海内外学人和图书馆界所瞩目。辽宁省图书馆借阅制度1、读者可凭本馆有效借阅证借阅规定的借阅册数(总价格不超过押金)书刊,借期30天。请按时归还所借期刊,超期使用的期刊每天每册须交纳超期使用费。损毁、遗失期刊将按照《辽宁省图书馆馆藏文献逾期、损毁、遗失管理办法》处理。2、借书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以便处理。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带出馆外。3、书刊若不慎遗失,读者可自行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或在工作人员认可的前提下以该书刊的较新版本进行赔偿;无法购买的,按遗失书刊每册定价的5-10倍赔偿,二册以上多卷书按全套定价的5-10倍赔偿。4、外借期刊可续借1次,续期30天。读者可携带读者证到馆或到流动图书馆办理续借,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登录网址和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办理续借。读者证过期或读者证中存在有超期使用文献的情况下,将无法办理文献续借,读者需要到馆办理验证手续或者到馆归还所借文献。5、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疑问,请向工作人员咨询。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辽宁省图书馆
辽宁省图书馆不预约可以进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预约入馆,辽宁省图书馆持证读者需提前一天通过辽宁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辽图官微—微服务大厅—预约进馆”栏目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