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办理未婚证明的流程:
1、先去本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只有一张纸,需要提供两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的主页和本人页;
2、然后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一张未婚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
3、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未婚证,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照,户口本及之前在居委会办理的申请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未婚证明要什么材料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函【2015】266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