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2023
法律主观: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长沙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3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缴存职工公积金购房资金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省住建厅审核批准,决定优化调整以下七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 一、提高贷款额度 将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 1.降低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调整为20%。 2.取消购房面积(144m2)、存量房建设年限(10年)对首付款比例的影响。 执行统一标准: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三、取消冻结账户余额的规定 取消冻结职工账户余额的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留存账户余额;已经取得贷款的职工账户留存余额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四、调整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政策 将现行政策“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调整为“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对冲公积金贷款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还款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五、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将现行“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调整为:“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六、取消大病提取政策 我市现行大病提取政策超出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该项提取政策。 七、调整亲情提取政策 将我市现行亲情提取政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简称家庭成员)购买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除配偶外的家庭成员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购房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父母、子女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政策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长沙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3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职工在购房或租房方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政策还明确了提取的基本条件和额度上限等相关规定。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满足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进行提取:1. 职工自购住房、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者租赁住房;2. 职工在申请提取前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3. 缴存时的户口在长沙市范围内;4. 按照政策规定的额度限制进行提取。根据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提取将有不同的额度上限。其中,职工购买或者自建、翻修、大修自用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另外,职工因租住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以当地平均工资的24个月为上限。除了上述几种条件外,在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进行特殊提取。比如,职工本人或者其配偶、子女、父母,患大病需要缴纳医疗费用,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进行提取等。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能会涉及到相关的手续和流程,具体操作过程需要参考当地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如果提取公积金后出现违规情况,会对职工产生哪些影响?如果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存在违规情况,比如虚报提取原因、提取额度超出规定上限等,将会面临相关责任和后果。具体表现为:1. 对职工进行通报批评;2. 追缴违规提取的金额,同时向职工收取违约金;3. 取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4.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视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移交法律机关处理等。因此,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明确自身的提取条件和额度限制,并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以避免出现违规情况。如果存在相关疑问或需要帮助,在提前咨询管理中心或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进行操作,将更为保险。长沙市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对职工在购房、偿还商业性贷款或者租赁住房等方面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在享受这些政策福利时,需要按照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额度限制进行提取,同时遵守相关流程和手续,以避免产生违规情况。【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