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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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明治天皇

从日本的民族角度来讲,明治天皇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君主。他主持的明治维新让日本走上了工业化道路。他对日本政治体制上的改革让日本的权利集中在中央,为后期改革的进行打下基础。对经济的改革,让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道理,经济迅速发展。对教育的改革让日本的国民素质整体有了提高。对交通的改革让国家政令能够顺利发行,让经济发展能够更加便利。对军事的改革让日本走上了军事化道路。明治天皇在明治维新中的多项政策和举措,使日本成为了一个强国,也使日本人民终于摆脱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欺压,并且还能够发过来去侵略他国,为本国带来利益和资源。从客观角度来讲,每个国家对明治天皇的评价都保持不得不肯定的态度。因为他的这些举措的的确确对日本产生了巨大影响,所以明治天皇称得上是一位称职的君主。但是也是因为他的改革让日本走上了军事强国的道路,使得日本在二战期间对东南亚很多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伤。


明治天皇的人物生平

睦仁,为孝明天皇的第二皇子,生母中山庆子于嘉永5年9月22日(1852年11月3日)13时左右于京都石药师的中山邸中将他产下。9月29日,其父,孝明天皇即赐名“祐宫”,直至安政3年(1856年9月29日)才从中山邸移至宫中扶养。万延元年(1860年)闰3月16日,原预定而晚两年的皇室仪式终于进行。同年7月10日,英照皇太后将睦仁纳为子息,立定储君,其原因为日本皇室的继承只限嫡子,不承认庶子,但此举也影响尔后婚姻制度如大正天皇也为庶子出生。9月28日,封亲王,并赐与讳名“睦仁”。庆应三年(1867年)孝明天皇驾崩,继为天皇。翌年(1868年)8月27日,举行即位典礼,依《易经·说卦传》之“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改元“明治”,并将纳一条美子为皇后,是谓昭宪皇太后。即位之初,于9月3日就颁布江户改称为东京诏书,将“江户”改名为“东京”,随后历经江户幕府戊辰战争,维新志士推翻德川幕府的统治,而在革命份子的鼓舞之下,于12月9日宣布王政复古,拥戴以他为首的政府建立君主专制政权,并大力推行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的明治维新改革。明治二年(1869年)10月13日,开始迁都东京,直到明治四年(1871年)8月23日完成首都机能转移(日语:首都机能移転)。明治45年(1912年)7月30日,因糖尿病去世,享年59岁。明治天皇与昭宪皇太后去世后,灵柩由火车运送经东海道本线运到京都府,葬于京都市伏见桃山陵。 嘉永五年 (1852年) 11月3日,明治天皇出生,是孝明天皇的第二位皇子。母亲是英照皇太后。真正的生母是权大纳言(中山庆子)。万延元年(1860年)被定为储君,并赐名睦仁。 庆应3年(1867年)在倒幕运动期间孝明天皇突然死去,睦仁十六岁继承皇位。1月9日(1867年2月13日),睦仁举行践祚典礼。在革命分子的鼓舞之下,同年12月9日实行“王政复古” 。庆应4年(1868年)1月,倒幕派发动政变 ,迫使幕府将军德川庆喜把政权交给天皇睦仁 。3月发布 《五条誓约》,接着倒幕军在京都附近打败幕府军 ,不久又进占 江户。7月,天皇睦仁将江户改名为东京。8月27日举行即位典礼,9月8日改年号为明治(年号取自《周易》,圣人南面听天下,向明而治 )。10月,明治天皇抵达东京执政。12月,返回京都,与一条美子(昭宪皇太后)举行大婚之礼。 明治2年(1869年)明治天皇 再度抵达东京,并定东京为首都,以图安定人心。明治4年(1871年)实行 废藩置县。明治5年(1872年) 解除禁止土地买卖的禁令 。制定学制,设立教部省。明治6年 (1873 年)1月发布征兵令,7月发布地租改正条例,着手土地改革 。明治7年(1874 年)1月提出民选议员的建议书。明治8年(1875 年)6月制定报纸的诽谤罪。9月发生江华岛事件。明治9年 (1876年 )10月发生神风连之乱,秋月之乱,萩之乱。明治10年 (1877 年)2月西南战争爆发。明治11年( 1878 年)日本陆军卿(陆军部长)山县有朋发布《军人训诫》,要求军人必须把天皇当作超人的神来崇拜,必须以“武士道”作为军人精神的根本。明治14年(1881年)发布《军人敕谕》。明治15年(1882年)颁布 《军人敕谕》,强调效忠天皇的建军思想。派遣伊藤博文赴欧洲考察制宪,贯彻天皇主权、宪法钦定的立宪原则。明治22年(1889年)制订并颁布 《大日本帝国宪法》 和《皇室典范》。明治23年(1890年)10月发布《教育敕语》 。形成了日本近代天皇制国家的基本法律和意识形态的支柱 。 明治25年 (1892 年)7月,大清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率领“定远”号、“镇远”号两舰抵达日本横滨访问,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 ,军国主义势力乘机挑起民族对立情绪,促使明治天皇发布诏敕:“国防一事,苟患一日,或将遗百年之悔 。”因此他命“朕兹省内廷之费,6年期间每年拨下30万日元,并命文武官僚,除特殊情况外,在同一期间,纳其薪俸1/10 ,以资补足造新式军舰之费” 。明治26年(1893年)明治天皇下达造舰诏书,带头实行扩军备战。1894-1895年亲自指挥甲午中日战争。 1904-1905年又发布宣战诏书,挑起日俄战争。日俄战争中,日本战胜俄国,是亚洲国家首次战胜任何欧洲国家。随着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的胜利,明治天皇越发确立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 明治政府于1889年(明治22)制定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宪法),这部东亚首部的现代成文宪法是摹仿普鲁士宪法的钦定宪法。明治宪法第一条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的天皇统治之。」明治宪法系基于天皇主权的原理,由天皇总揽立法、司法、行政之统治权。此外,行政各部的官制、陆海军的统帅、宣战的公布、条约的缔结等,都属于天皇的大权。从此,天皇摇身一变,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神人」。明治45(1912)年7月30日凌晨零时四十三分,明治天皇去世,享年61岁。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日本近代国家诞生的同义字。明治天皇是日本天皇中最特殊的一个天皇。在他之前,女天皇可以堂而皇之的登上帝位,古代的日本,就曾出现过六个女帝。日本的年号是摹仿中国的制度而制定的。只要有祥瑞的征兆等因素,一个天皇可以容许变更多个年号。但是从明治天皇以后,一个天皇只限一个年号。因此也可以年号来代替天皇的称呼,例如明治天皇、大正天皇、昭和天皇等。从前的天皇,权力不是落在地方豪族或外戚贵族的手上,就是落在武家政权的手中。天皇可以说是只是一个傀儡,到了明治天皇,他总揽大权于一身。皇室典范是皇室制度的基本法律,1889年(明治22)于大日本帝国宪法之下制定。在明治宪法下,皇室典范异于一般法律,与宪法同为最高法规。现行皇室典范,系于日本国宪法制定时同时修改,并以一般法律施行。与旧典范之最大相异处,首先在于皇室继承只限于嫡出(正妻所生),不承认庶出(正妻以外所生)。明治天皇及大正天皇全系庶出。此改变乃为尊重婚姻制度而来。其次,现行典范承认平民之皇太子妃。战前,皇太子妃必从皇族或三大贵族家庭中挑选。江户时代以前,日本允许女天皇的存在。但明治以后的皇室典范规定,只有男系的男子才能继承皇位。

明治天皇之后是哪一位天皇!

明治天皇之后是大正天皇。
大正天皇(1879年8月31日-1926年12月25日),本名嘉仁,日本第123代天皇。 今上天皇之祖父、昭和天皇之父,母典侍柳原爱子。明治天皇只有他一个儿子活到成年。父亲死去后,以皇太子身份继位,以易经的“大亨以正,天之道也”一句改元大正。成人以后,娶九条节子(贞明皇后)为皇太子妃。生有四子。即昭和天皇裕仁、秩父宫雍仁亲王、高松宫宣仁亲王、三笠宫崇仁亲王。
大正天皇在位初期,经过明治年代日本接受西方的文化与思想(明治维新),国家大致平稳发展,加上时值欧洲第一次世界大战,不少甘愿冒险的外国商人来日本投资,造成日本的一片繁华景象,使大正前期为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前所未有的盛世。并且当时欧战结束,民族自决浪潮十分兴盛,民主自由的气息浓厚,这一时期被后来称之为“大正民主时期”。
其浪潮影响到当时为日本殖民地的台湾,遂有林献堂等人发起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争取台湾人民对殖民政治的参政权。在位后期,由于他未能发挥出他父亲的优点,加上关东大地震等天灾人祸接续而来,被世人称为不幸的大正。由于他患有脑病,精神状态非常糟,曾经在国会议事堂将诏书卷起来当望远镜(1913年),这件事以“望远镜事件”闻名于世。大正十年(1921年)由与其子皇太子裕仁亲王摄政,大正十五年(1926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1时25分因心脏麻痹死去,终年47岁。身后葬于多摩陵(位于今东京都八王子市长房町),为首位葬于东京的天皇。然而在大正天皇去世七十多年后,日本有学者认为,大正天皇在婴儿时期的确曾患脑膜炎,但是青年时代的精神状态完全健全,早已恢复健康。在登基之后,政府期望他学习明治天皇的威严,使他的奔放性格受到压抑,健康状况也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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