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证件怎么办理
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 范围 凡从事海上生产的各类船舶和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船民。 程序 船主持渔政、港监等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签发的 捕捞许可证 、 船舶检验证书 、 船民证书 、 船舶登记证书 到船籍港的边防派出所(边防工作站)领取并如实填写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 ,出海船员填写 申领出海船民证登记表 。 将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 、 申领出海船民证登记表 交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签署意见后,连同出海船员本人三张一寸免冠照片送回原承办的边防派出所(边防工作站)审核,报属地县、市、区公安边防机关审批签发。 办理 粤港澳流动渔船雇用渔工作业证 【扩展资料】 条件 持有粤港澳流动渔船船民证的渔民,确有需要雇请境内渔工。申请受雇的境内渔工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中深海洋捕捞技术的男性劳动力,并持有户口所在地边防派出所(边防工作站)出具的同意其受雇于粤港澳流动渔民的证明和 出海船民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进入深圳、珠海海域作业还必须持有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 程序 粤港澳流动渔民在入户的渔港向当地流渔办(或其办事处)申请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粤港澳流动渔民入户市、县的流渔办对境内渔工根据本规定作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受雇意见,并送市、县公安边防部门审批; 市、县公安边防部门根据国家户籍、边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境内渔工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市、县的流渔办将公安边防部门及本部门的意见提交省流渔办审批; 省流渔办审核同意后,由省边防局鉴发 粤港澳流动渔船雇用渔工作业证 。
出海证件怎么办理
如果指代的是出海打渔之类的话,一般是需要四个主要证件即基本的四证(救生 消防 操艇等) :船员服务薄 海员证 护照 健康证书(预防接种证书,霍乱,黄热)值班人员还要有值班证书 ,水手值班证书,机工值班证书,驾驶员值班证书,轮机员值班证书.驾驶员还应该有GMDSS证书,如果是巴拿马注册船舶还要具备:巴拿马证书,巴拿马值班证书,利比亚注册的船舶是:利比亚证书正常的就这样,如果特种船舶还需要特种证书,油船,液化气船舶还需要:油安油操、液安液操证书等VLCC等还需要大型船舶操作证书等。当然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身份证也是很有必要携带的,具体是哪些证件还得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只需要前往边防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即可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一)沿海县(市、区)出海证件的办理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等出海证件的单位和个人,须先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等相关证明材料。聘用外县(市)人员申领《出海船民证》,还须出具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挂靠我省经营海上渔业、养殖、运输等公司的外省籍船舶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须出具船主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 (二)非沿海县(市、区)出海证件的办理 1 、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等出海证件的单位和个人,须先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水上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2、水上公安派出所对上述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水上治安管理部门审批。 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水上治安管理部门经审查同意的,再到指定的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