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条令的介绍
由军队最高领导机关或领导人颁发全军执行。军人遵守纪律的准则,军队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依据。目的在于培养军人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执行命令,服从指挥,令行禁止,协调一致,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根据本国的社会制度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与传统,制定了不同形式的维护纪律的法规。如东欧一些国家的军队有纪律条令,美国军队有《军事统一法典》,英国军队有《军队法令》等。
纪律条令基本内容有几大部分?
法律分析: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目录包括:总则、纪律的主要内容、奖励、表彰、纪念章、处分、特殊措施、控告和申诉、首长责任和纪律监察、附则十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纪律。本人违反纪律被他人制止时,应当立即改正等。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全面从严治军方针,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建设,维护和巩固铁的纪律,确保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共同条令包括哪四种条令
法律分析:《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统称共同条令,也称为三大条令。有时共同条令和《警备条令》一起也被并称为四大条令。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 条令,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以简明条文形式发布给全军的命令,是军队(预备役部队)战斗、训练、工作、生活的法规和准则。现行的共同条令,是1997年9月25日经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于同年10月7日签署命令并颁布施行。2002年3月23.日江泽民主席签署命令,将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发布全军部队贯彻施行。共同条令就是用法规形式,把统一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固定下来,作为军队的行为准则。
共同条令包括哪四种条令
法律分析: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共同条令包括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用简明条文规定,由最高国家军事机关发布施行。共同条令的内容涵盖了军队建设活动的基本方面。目的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外关系和正规的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严整的军人姿态,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