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建设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公共服务建设包括:1、建设设施,首先就是要满足交通的工程,这里面包括了公路,还有铁路建设,港口工程建设,还有能源工程。为了减少污染,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也是全球人民的共同目标,需要加强能源工程的建设。比如2010年在北部新建了变电所,能够满足东部城市对于电力的需求。2、还要达到供水和排水的工程,改善了老城区的供水网络,进一步完善排水的设施,加强了水污染整治。当代社会对于信息工程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提高电话的普及率,要缩小乡镇与城市电话普及率的差距,推动全社会的信息化进程,实现资源共享。3、还要做到防灾减灾的工程,消防工程需要达到,这里面就包括了一些自然保护区,森林防范工作还需要加强。还有防洪工程,每年到了夏季,一些城市会受到洪涝影响,还要加强防震减灾的工程,人防工程也需要做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五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哪些内容
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2、公共照明设备。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4、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5、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6、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7、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8、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9、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10、电梯、电梯等候厅11、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非必要)。12、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13、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由哪个部门配备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精神,
住宅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广大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的代表机构——业主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管理。
当业主委员会选择了某一物业管理企业并与之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后,其公共配套设施就委托给了物业管理企业来管理。
所以,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属于所有业主,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处置权,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管企业行使管理权。
因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摘要】
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由哪个部门配备【提问】
你好亲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由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微笑]【回答】
#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精神## 住宅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广大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的代表机构——业主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管理### 当业主委员会选择了某一物业管理企业并与之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后,其公共配套设施就委托给了物业管理企业来管理#### 所以,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属于所有业主,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处置权,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管企业行使管理权##### 因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回答】
一、小区公共配套归谁所有首先,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根据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又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中第六条规定:“在新建住宅区内,由新建住宅单位投资建设的室外配电设施,其投资又摊人建房成本的,室外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居民共有。”其次,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等一样属不同所有人共有。按照国家《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其共有、共用的设施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开发商向广大业主出售了房产,同时也转让了土地使用权,也同时相应出售了同住宅同时建造的公共配套设施。【回答】
所以,公共配套设施同住宅一样,小区所有产权人也是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所有人。 最后,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回答】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比心]祝你生活愉快[微笑]【回答】
小区配套设施有哪些?
小区配套设施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