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是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5月1日,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成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它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经过贯彻《婚姻法》运动,广大群众普遍树立起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开始形成新的社会风气。占全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下获得解放,社会地位有了很大提高。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1部基本法律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是195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有关婚姻关系的建立、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等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 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1950年5月1日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50年的婚姻法宣告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次会议上通过的?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