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伊格尔顿的《文学是什么》谈起
文学是什么的问题,是文学理论家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人们为此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历来凡是自成体系的文学批评理论大都对文学的本质问题提出过自己独到的见解。西方马克思主义重要的理论家之一特雷·伊格尔顿曾在《文学是什么》一文中仔细阐述了这个问题,进行了精彩的分析与批评。伊格尔顿认为“文学根本就没有什么‘本质’”。①伊格尔顿首先批驳了把文学定义为“想象性”或“虚构性”的作品。他简单列举了17世纪英国文学、法国文学及19世纪英国文学包括了哪些人的作品,没有包括哪些人的作品。从他的列举中,可以清楚地意识到当时所划分的文学作品并非都是“想象性”的作品。伊格尔顿认为“事实”与“虚构”原本就很难区分的。一本小说会同时包含真实的和虚构的事件,《创世纪》的作者认为自己所写的是历史真实,但是它会被一些人读作“事实”,同时被另一些人读作“虚构”。虚构的作品一定是文学么?只有文学才是“想象性”的作品么?伊格尔顿列举的事例及
伊格尔顿如何论述“文学是什么”
什么是文学?伊格尔顿称:认为“文学”是一种被赋予高度价值的作品这一建议是很具有启发性的。但是这一建议却有着摧毁性的后果。它意味着,我们可以一劳永逸地抛弃下属幻觉,亦即,“文学”具有永远给定的和经久不变的“客观性”。任何东西都能够成为文学,而任何一种被视为不可改变的和毫无疑问的文学又都能不再成为文学。任何一种信念,即以为文学研究是研究一个稳定、明确的实体,都可以作为妄想而交易抛弃。于是,如果把文学看做是一种具有确定不变之价值的作品,以某些共同的内在特性为其标志,那么,文学是不存在的。这是因为,价值判断是可变的,并且,完全的价值中立是根本不可能的。看似具有种种个体性的差异看法之下,其实存在着一致的不自觉的价值标准,都会受到特定时期“意识形态”的潜在控制。简言之,在伊格尔顿看来,所谓文学其实就是一种意识形态。
特里·伊格尔顿《人生的意义》读后感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提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很重要,也暗示了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人生的意义》这本书很深奥,初读时,甚至觉得它晦涩难懂,但当我们细细思考与梳理的时候,也会为书中观点的深度所惊叹。
作者在书的最后一章提出了人生意义的两个着眼点,一个是死亡程序,一个是实践哲学。首先,作者批判了亚里士多德以来以幸福作为人生的意义的基础的传统。也提出了一个真正富有洞见的命题:“人生若包含人们没准备好为之赴死的东西,这种人生就不可能富有成就。”我将它理解为“向死而生”。
第二个着眼点就是立足于实践,为的是排除思辨。“如果人生有意义,那么这个意义肯定不是这种沉思性的。人生的意义与其说是一个命题,不如说是一种实践。它不是深奥的真理,而是某种生活形式。”
作者在书中也提到了不同学派不同学者,关于“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的不同观点。我更赞同的是人生的意义在于人生本身,人生没有既定的意义,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意义乃是对世界的解释,因而由我们自己决定。也许我们的人生会有很多个不同的阶段,我们也许没有一个固定的目标,但这不并不代表我们的人生是徒劳的。
也许人生的意义不是某个需要追求的目标,或者一块需要发掘的真理,而是生活本身表达出来的某种东西,某种状态或者蕴藏于某种生活方式之中。毕竟一段叙事过程的意义不只在于它的目的或结局,还在于过程本身。
人生的意义与其说是一个命题,不如说是一种实践,甚至不是一个深奥的真理,而是某种生活形式。
我们可以决定我们以哪种方式生活。
这样看,人生的意义,也许便是人生本身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