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轿车想出租怎么办
法律分析:你可以自己做。1.私人出租车辆是可以的。2.只要不是用来做营运的车,是不需要手续的。3.车主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连带责任)。4.只要保证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就是有效的。(有些是明显的不合法,或者说是不合理,即便是双方都签字了也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个人如何购买出租车?
1、必须有驾驶证和机动车营运资格证,才能驾驶出租车。2、每个城市都有出租车公司,可以就近找一家公司后,办理租赁手续,就可从事出租车营运了。2、如果自己经济实力许可,可以购买车辆后,再到当地出租车管理部门(通常是运管所或建设局管理)购买“车辆出租经营权”,其产权100%属于自己的出租车了,但也要挂靠到出租车公司后才允许经营(每年交一定的挂靠费)。
3、当然有条件自己买一辆更好,若没有经济基础,则可以暂时租赁一辆,待存够钱后再自己购买一辆属于自己的出租车(现在车辆价格不是很高,关键是经营权费用很高)。[
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已被废止。法律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废止)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租赁收费标准收费。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汽车租赁法
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经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四)租赁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