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避设施“Nimby"(NotIn?My?BackYard),通常是指一些有污染威胁的公共设施。许多城市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公共设施,都面临因负外部性而引发的公众抵制现象。长期以来,邻避现象被视为公众自私心理的反映,其症结也被归因为利益问题。
邻避设施
邻避设施包括的种类很多,?诸如发电厂、发射塔、变电站、垃圾掩埋场、医院、核辐射项目、高速公路、地铁、磁悬浮、高压线、火葬焚烧场、停车场、光线遮挡物等,?涉及到空气、水、土壤、噪声、视觉风景等方方面面的公共设施,甚至包括建监狱、戒毒所、高尔夫球场、青年旅社等等。居民承认这些设施是社会所必须的,但不能在自己的家园前后院。邻避设施是城市规划中主要面临的难题之一。
其一,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包括空气和水质污染、生态影响、景观影响、噪音污染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健康问题。也有一些非环境的影响,包括经济和社会影响,如房地产价格下降和社区耻辱。
其二,成本与效益均衡分布。邻避设施通常对大多数人都有好处,但其环境和经济的成本则集中在特定人群,由此造成成本与效益不对称,并导致了不公平。由于这两个原因,居民往往会强烈反对邻避设施建造在自家附近(即后院)。在邻避情结支配下,邻避设施兴建往往会引发邻避冲突。
1.能源类设施邻避现象:包括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炼油厂与石化工厂等。此类邻避设施可以为广大地区的民众带来效益,却由设施附近居民承担外部成本,危及邻近地区居民健
邻避设施
康。由此类邻避设施而引发的社会冲突实际贯穿我国工业化整个过程之中,多发生在城市近郊或边缘地带,以2007年厦门px项目被迫搬迁事件最具代表性。2.废弃物类设施邻避现象:包括垃圾处理焚化厂、污水处理厂、核能废料处理场等。此类邻避设施服务广大地区的使用者,但可能会影响附近地区生活质量、危害附近居民安全健康、或降低其房屋等财产价值。随着民众环境意识的增强,由此类设施引发的社会抗争近年来有渐趋增多的态势,2008年广东惠州市某小区门口建垃圾中转站遭居民反对暂停施工即属此类。
3.社会类设施邻避现象:包括特殊交通设施、火葬殡仪、精神病院等场所。此类邻避设施具有满足人们需求的服务功能,但令附近住户感到不愉悦舒适,以致令居民排斥或感到嫌恶而不愿与其毗邻。2007年上海市沪杭磁悬浮铁路被叫停即为代表,它表明了民众在接受公共服务便利的同时,更强调生活质量的保证。
从传统公共行政角度而言,公共部门在公共设施的设置方面强调该设施设置有其社会公益方面的正当性,把出现邻避现象甚至冲突的原因归咎于民众的自私心态,认为解决问题的途径在于应该牺牲“小我”的权益而顾全“大我”福利。在实施过程中大都考虑设施设置后是否符合“经济”(服务范围最大)与“效率”(运行成本最小)两大原则,但却忽略了邻避设施设置导致环境冲突的本质,忽略设施本身造成的环境不正义。
目前在我国,邻避设施多设于城市近郊、农村地区或偏远地区,其影响人群则非弱势群体及农村偏远地区莫属。
(1)公共利益界定是邻避设施规划的前提。
(2)利益保护是邻避设施规划能够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
(3)程序公正是邻避设施规划的有效保障手段。[1]
首先,设置邻避设施时须充分吸纳民意,引导公民参与,达到协商民主,做到科学决策,并有制度保障。
其次,要尊重所有人群的环境自主权和平等权,使各阶层民众在政策制定中享有平等参与权。
第三,对因邻避设施而受影响的民众,要给予合理而充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