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校法,是指校对时将原稿放在左边,校样放在右边,先看原稿,再看校样,一句一句地进行核对,又叫点校法。它的优点是,原稿可以保持平整;在校样上标注错误比较方便;原稿和校样各看一次,有利于发现错误。缺点是,校对时校对者的头摆动的幅度较大,易于疲劳;每一文字要看两遍,速度较慢。(三)读校法,是指多人合作的校对方法,其中一人读原稿,另一人或二三人核对校样,又叫唱校法。读原稿者,不仅要读出每个文字、标点、符号,还要读出版面格式(如另起一段、另页、空行等)。它的优点是,校对的速度快,尤适于二校三校。缺点是,对于版面格式的差错和同音字、近音字方面的差错不易发现,因此不适于初校;另外它也不适于校对公式、表格、外文较多的专业文章和科技书籍。(四)通读法,是不看原稿,只读校样,在遇到人名地名、数字、生僻词或有疑问时,才查对原稿,以检查校样上的差错的校对方法。一般是三校之后所进行的通读,以保证质量。通读时每个文字、标点、符号都应注意,以发现和改正错误。